ngineering Corporation )也在台湾经济运行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怀特公司的五名专家早在1948年底就受经济合作署之聘来到台湾,对台湾的资源和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并参与拟订最初的对台援助计划。在美国政府于1949年1月公开宣布放弃台湾之后,怀特公司仍积极主张扩大对台援助。【注释:George Kerr, Formosa Betrayed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1965), pp.136-137; Nick Cullather, " ’Fuel for the Good Drago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ndustrial Policy in Taiwan, 1950-1965," in Diplomatic History, Vol.20, No.1, 1996, pp.6-9.】 20世纪50年代怀特公司在美台援助关系中具有双重身份:驻台美国经援使团的援助计划评估机构和台湾当局的经济技术顾问。它向台湾派送各部门的专家,并且向美援运用委员会提供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咨询。一位主管台湾经济事务的官员在报告中称:"在福摩萨拥有怀特工程公司对美国政府来说是十分幸运的,它可为中国官员和私营工商机构所用。 德比欧塞特(Val de Beausset,怀特公司高级工程师)先生在能干的中国经济专家、工程师和工业管理人员当中享有令人艳羡的受尊敬的地位。"【注释:Barnett to Rusk, October 3, 1951, FRUS, 1951, Vol.7, p.1823.】 此外,在整个50年代怀特公司还负责选拔赴美接受技术培训的人员。【注释:Jacoby, U. S. Aid to Taiwan, p.58.】 美国驻台援助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内容不仅仅局限于美援的派拨、运用等方面的事务,实际上驻台美援机构始终把帮助台湾建立具有长远发展潜力的经济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强调美援计划和台湾经济发展的统一和协调。在对台湾的经济事务发挥指导作用方面,驻台"使馆"和美援使团具有比华盛顿和国务院更为积极的态度,并不断向华盛顿争取更大和更灵活的处置权力。本来,1951年3月19日腊斯克曾向驻台美援使团发出训令:"在该岛经济行政事务中,经济合作署使团应该提供建议,但不应该公开地或暗地里向中国人发布命令。"【注释:Rusk to Griffin, March 19, 1951, FRUS, 1951, Vol.7, pp.1596-1597.】 但经过经济合作署和驻台机构的坚持和说服,不到两个月国务院的态度就改变了,腊斯克在1951年5月的一份政策指导文件中收回了"建议而不命令"的训令,认可美国驻台援助机构所采取的"更具强制性的政策"。【注释:Rusk to Griffin, May 9, 1951, FRUS, 1951, Vol.7, p.1665.】 6月底,经济合作署署长也重申了"活跃地和坚定地施加影响"的工作原则。【注释:Foster to the Embassy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June 30, 1951, FRUS, 1951, Vol.7, p.1725.】 此后十多年间,美国各驻台机构以援助为施加影响的"杠杆",实地参与台湾经济社会纲领和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在援助关系的运作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出于美国方面的要求和设计,台湾当局内部也进行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和机构设置。美援运用委员会、经济安定委员会、农复会等与美援相关的机构成为美国对台湾的经济事务施加影响的渠道,同时也成为台湾当局制定和推行整体和部门经济发展计划的中枢机构。这是战后台湾经济发展制度结构的一个突出特征。台湾当局最初并无专门的、类似于韩国经济企划院和日本通产省的全面指导经济和制定产业政策的中枢机构设置,而集中体现国民党政权干预经济特征的经济计划职能部门的设立与沿革乃与美援经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美援运用委员会(Council on U.S. Aid,CUSA)主任委员由"行政院长"兼任,"行政院"内各主要经济职能部门(包括"经济部"、"财政部"、"中央银行"等)的主要负责人及台湾"省长"均为其成员。美援会的正式职能包括:选定援助项目,采购和分配美援进口物资;监督援助项目的执行;掌握美援进口衍生商品的台币"对等基金"的使用;与美国经援使团进行联络会商。【注释:Jacoby, U.S. Aid to Taiwan, p.61; Sampson C. Sh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Its Functions," in Free China Review, October 1950, p.12. 李国鼎,《我们如何运用美国经援》,《台湾的对外技术合作与外资利用》,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98-199页。】 美援会独立于国民党政权正常的立法和行政程序,在人事和业务中享有相当的自主性。美援会的日常行政开支不在国民党当局行政经费中拨取,而是直接来自美援,能够以高工资雇聘职员,也使之具有高出其他部门的工作效率。【注释:Thomas Gold, State and Society in Taiwan Miracle (New York: M.E. Sharpe, 1986), pp.68-69.】 美援会的实际地位远在经济部、财政部等常规经济职能部门之上,而且其职权和影响力远远超出美援运用范围之外,成为台湾当局推行发展战略和制定宏观经济计划的重要部门。 经济安定委员会(Economic Stabilization Board,ESB)的设立也是一个美国制度结构影响台湾经济发展的事例。1950年底,经济合作署驻台分署署长穆懿尔(Raymond T. Moyer)建议设立一个由高层经济官员组成、定期举行会议审议重要财经问题的经济安定委员会,但因台湾方面抵制而未被立即采纳。后来经蓝钦当面敦促蒋介石,这个机构才于1951年3月得以正式成立。【注释:《兰金回忆录》,第260页。】 "经安会"由"财政部长"和"台湾省政府主席"领导,同时与美援会一样也容纳了"行政院"内各经济职能部门的主要官员,成为台湾当局财政经济政策主要的设计、审议和联系协调机构。1953年7月,主管台湾公营企业并具有广泛经济政策权力的台湾生产事业管理委员会被合并到经济安定委员会,经安会的职权进一步扩大,享有某种超越"行政院"内其他经济职能部门的地位。【注释:参见李国鼎:《创造经济奇迹的手》,《台湾的经济计划及其实施》,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308页;Jacoby, U.S. Aid to Taiwan, pp. 59-60. 】 而美援使团的代表作为"观察员"一直在这个机构中"活跃而坚定地"施加着影响。 在整个50年代,美援会和经安会是指导台湾经济发展的中枢机构,堪称台湾当局的"超级经济部"。1958年9月,经安会被撤消,其在农业、工业和交通运输领域编制部门计划的业务被转交给经济部和交通部,但制订宏观经济计划和美援运用方面的职能,特别是其下属的工业发展委员会,则为美援运用委员会所继承。这样,美援会实际上一度成为最主要的、甚至几乎是唯一的负责设计和协调台湾总体经济发展计划与政策的机构。具有重要意义的第四期经建计划(1961-1964年)就是由美援会负责拟定的。【注释:ChienKuo Pang, The State a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The Taiwan Case, New York: Garland, 1992, p.54. 1963年9月,在美援即将停止的情况下,美援会被改组为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 在台湾的经济发展的制度结构中同样明显地体现美国因素和作用,同时也更不符合机构设置常规的是美国人直接在其中任职、充当台湾当局"超级农业部"的"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ssion on Rural Reconstruction,JCRR)。农复会由蒋介石亲自任命的三名中方委员和美国总统任命的两名美方委员组成,与"行政院"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而且与美援会一样,享有独立的人事权力以及独立而充足的美援经费来源。由于"行政院"内不设农林部,美国"使馆"和美援机构驻台使团不设主管农业的下属机构,有关美援在农业方面的事务,以及台湾农业的长期规划和政策实施均由农复会全权筹理,因此农复会实际上兼具台湾当局的"农业部"和美援机构的农业小组的双重身份。【注释:Jacoby, U.S. Aid to Taiwan, p.62.】 而且,农复会与美国驻台机构和台湾方面的其他有关机构形成了复杂、密切而又灵活的工作关系,其中特别强调与美国驻台"使馆"、美援使团、美援会、经安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注释:谢森中回忆,张训舜回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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