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是十分必要的,即制度变量在创新型国家形成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 结论与对策建议 3.1 基本结论 一是制度创新是创新型国家形成的深层次保障,即通过选择一种运行费用较低的制度模式,为社会提供一个促使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的有利环境,政府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与角色的明确定位本身就是“创新制度”首先要创新的内容。在我国现阶段政府主导的现实背景下,创新制度的改革和推进,必须首先将行政部门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的职能重新定位并尽快转变。国家和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搭建鼓励创新的机制和平台,在基础研究领域,通过建构良好的科研院所体制,保障科研人员的学术自由;在技术开发领域,保护知识产权。 二是企业是创新型国家形成的主体,它主要是指企业在新经济环境下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周边环境和在国内外的地位,合理确定整体创新战略,以保证旺盛活力和竞争力。 三是在促进创新型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创新机制的建设,保证创新体系有效运转;另一方面,要强化创新环境,包括创新政策、法律法规、文化等软环境;信息网络、科研设施等硬环境;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外部环境的形成,为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形成提供保障。 3.2 对策建议 3.2.1 进一步创新科研体制 科研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科研机构简单地进入企业或转化为企业,而是应该根据行业技术经济特征和产业组织特点,分类重组科研机构。当代创新的特点使单一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已无法满足创新的要求,创新的跨领域特征使得技术合作、技术联盟以及虚拟组织的相继出现,协作型、网络型的创新已成为创新的主流模式。创新的复杂性是单个企业无法胜任的。一项创新的完成需要不同的组成要素(主体、能力、过程)重新组合,这就需要通过科研机构的重组,发展一些能够提供共性技术和共享技术的研究机构。 3.2.2 创新科技行政管理体制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重大科技政策制订、科技计划实施和重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健全科技资源社会共享机制,提高政府动员和整合科技资源的能力。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行政—控制型管理”为“规则—服务型管理”,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更大的空间。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实行计划、项目、资金三分离管理模式以及科技项目和科研课题的招投标制度,择优支持重大招标课题,加强科技计划的衔接、配套和集成,充分发挥科技计划整体效应。 3.2.3 建立推动技术创新的投资制度 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的方式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拨款方式,平均主义现象普遍存在,加之各地方各部门技术创新活动被条块分割,使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的整体效应大大削弱,在不该投入的领域投入,在本该企业投入的时候政府代庖,从而造成了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错位,对国家技术创新活动起不到应有的宏观引导和调控作用。因此,要改进推动技术创新的财政科技投入政策。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包括直接投入和间接投入两种形式。 3.2.4 强化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要求建立有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否则就会使创新者无法从自己的成果中获得满意的收益,这样就造成一种可怕的“逆淘汰”。为此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普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定统一、科学的知识产权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克服现有的法律体系零散、不统一的弊端;要改进和改善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可适当降低专利申请费用和专利年费的标准,降低被保护者的成本。 3.2.5 建立政府和各创新主体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第一,公有部门内部的协调。政府机构要更多地了解影响国家创新体系发展的因素以及自身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建立公共论坛,在政府机构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工业界和学术界之间讨论影响国家创新体系发展的共性问题。第二,加强工业界与政府的协调。明确承认政府部门与工商界之间在支持国家创新体系的过程中存在着事实上的伙伴关系和共同利益,以增强它们相互之间的互补性。第三,加强民众对国家创新体系的了解。设法让民众了解创新活动的重要性以及民众通过什么方式来支持创新,提高技术开发领域中正式奖项的知名度。
上一页 [1] [2]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