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彻底改变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来管理市场经济的做法。在完善个体民营企业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方面、一些地方做了积极的探索,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如江苏无锡市由工商、乡镇、税务、卫生、环保等部门联合建立了个私营经济“一站式”服务机构。还有些省市探索建立不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而按企业规模进行管理的综合机构,以统一政令和管理。这些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还需要统一政令和管理。这些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深化。 三、促进江西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导向、理清管理思路。 1、 在政策制定上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在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要明确在国家宏观决策、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的资源特点,或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到地区经济中来,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或是实现公有制经济在某一行业的战略性退出。在经济形态选择方面,要明确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水平,或是侧重鼓励发展劳动者与所有者结合紧密、个人投资与家庭投资结合紧密、经营者与从业人员关系紧密的个体工商户;或是鼓励发展经济应更加显著、在吸纳下岗员工再就业和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方面社会效应更加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既科学又合理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形态在本地区的分阶段发展和有行业侧重的发展。 2、在管理思路方面强调资源优选和优化配置,促进提高地区经济的整体竞争实力。政府在管理思路上要完全破除以往的所有制框架约束和地域资源约束,在资源选择和配置方面注意吸收外部优质资源,构成不同地区优质资源在本地区内的优化资源,构成不同地区优质资源在本地区内的优化配置,形成强大的资源合力;要改变以往单纯从经济效益指标出发,忽视环境保护指标和社会综合效应指标的做法,不仅鼓励发展符合自然生态指标要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活动,更要鼓励其产品、技术或服务有利于净化环境、消除污染、形成能源替代或资源再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此基础上制定吸引外部地区优质资源进入或与本地区优质资源结合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实力。 (二)重视制度创新,宽松经营环境。 1、减少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注册资本额度调整、经营规模和经营负债等方面不公平的限制性约束,使非公制经济组织在依法获得行业经营资质方面、享受纳税人资格条件方面、接受外部审计方面、注册资本变更方面真正获得同等的待遇。同时,建议调整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时要求的年度商品销售额限量标准、延长商品销售额达标时限(如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期延长,由一年改为三至五年;将年度商品销售额标准适当调低);对处于初创阶段的各类性质的中小企业不强制性要求他们进行年度外部审计,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在企业负债经营方面统一遵从国际企业经营的惯例,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歧视性规则,创造利于他们平等生存和快速成长的空间。 2、 改革现行的年检制度。在现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改变目前政府要求企业性质和政府部门的不同要求分别申报年检、接受审核的做法。采取由所有企业一次性在指定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统一备案,供各部门分别调用,政府各部门根据其关注内容的不同提取资料,完成年检的方式。各类性质的经济组织一律平等,取消为某些快速通过年检建立的“绿色通道”,堵住某些部门借年检收费的渠道,消除个别部门与个人为谋求私利而刁难非公有制企业的现象,切实减少经营者的经济负担的心理负担。在具备修改、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条件时,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减少行政干预的力度,删除目前可导致有关部门主动介入,了解企业经营事务、不断核实其注册登记内容的年检制度条款,将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向对不法案件的查处、市场秩序的市场信用的维护上来,切实惩治有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改变目前存在的有关部门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假想敌、侧重了解其内部事务、越位监管的现状。 3、 规范行业管理行为。行业管理要坚持对不同所有制类型的经济组织一视同仁,但对处于不同经营质量水平的经济组织的经营者个人可区别对待、在管理上有不同的侧重。如对初涉特定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可坚持实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的要求,而对具备一定经营资历的人员则主要侧重于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改变现阶段不分经营者资质水平和所提供服务水平,在持证上岗和技术培训方面一刀切,强制要求经营者或员工接受服务或培训,不必要地增加一些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个人实际费用负担和占用其经营时间的做法。 (三)设立特定园区,改善场所条件。 1、 合理安置拆迁商户,维护其合法经营权益。承诺并落实安置原有可利用资源被重新分配、原资源使用者在重新分配过程中不再具备参与分配资格(如城镇改造、原有市场取消而失去必要经营场所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为那些资源重新配置后难以承受资源使用成本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个人再次提供地理位置改变,但相对价格低廉的经营场地资源。 2、 引入外部投资,优化资源配置。为吸纳外部优质资源,鼓励其与本地优质资源合作并共同发展提供场所条件,并有利于聚合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辅助性产品、为经营规模较大企业的产品经营提供配套服务的相应资源。推动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其主要目标可以是那些在其家乡初期创业成功,为熟悉整体市场规则,有利于跨地域引进高素质人才,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并加强企业竞争实力而希望在异地成功实现二次创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个人。 3、 提供发展空间和配套服务,壮大企业实力。政府应注意为那些已出现新的土地资源或场所条件要求,迫切需要经营上规模、产品与服务上档次、但无法在原经营所在地满足其发展要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及时为其提供发展空间和配套设施方面的公平待遇与合理条件。以利于减少社会资源的无谓损耗,促进提高该经济组织在所处行业内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2001》,《江西统计年鉴,2001》 2、《我国民营企业的新发展》 吕政 郭朝先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2.1 3、《中国民营经济需要什么环境》 朱厚泽 《发展》 2002.1 4、《民营经济:概念、贡献、融资困境及解决思路》 张庆亮 《财贸研究》 2002.2 5、《日本中小企业与我国乡镇企业比较的启示》 周宗长 《中国乡镇企业》 2002.2 6、《完善民营经济投资体制与政策环境》计委课题组 《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 58 期 环境》计委课题组 《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 5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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