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治理体制性腐败,但制度的执行也有成本,而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越能承担较高的成本,因此,腐败现象应通过发展经济和设计更好的制度来减轻。 二、一个调查结果 2004年8月到10月间,我们通过发放问卷、座谈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调查。问卷除了主观题型外,设计了大量的情景行为题型,这有利于测试到客观真实状况;在个别谈话中,我们也采用开放式,着重了解谈话人的实际行为,以便分析他们的思想动机。从防治腐败的角度看,这次调查有如下几个有意义的结果。 1、“理性经济人”仍然反映了领导干部的基本人性特征。干部队伍为崇高理想奋斗的思想相对淡薄了,其人生价值观有较强的功利化倾向。价值观是思想政治的核心,是支配一个人的行为的强大而稳定的动力,这个方面的功利化倾向,这必然影响到他们看问题的眼光、思想境界和胸怀,影响到他们的行为方式。如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考虑实际需要和效果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等做法;或者在遭受挫折情况下,变得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专为小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作打算等等。例如,66.6%的人认为自己的班子是“绩效型”班子。如果自己主抓的工业园项目,而该项目列入国家调控的对象,那么,真正愿意清理的只占30.6%,甚至有11.1%的人选择“为了当地经济甘冒风险也要继续搞下去”。而其下级认为他们的这一倾向更强烈,即愿意清理的只占14.3%,甘冒风险做下去的占28.6%。“作风问题中最大的是形式主义,占53.8%,功利主义为30.8。而如果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形式主义是做给人看的,实质上还是功利主义。 2、民主法制观念、制度建设的意识仍相当薄弱。例如,当“怀疑下级有经济问题”时,77.8%的人表示“采取内部审查的办法”,而下级也有68.6%的人认为上级会采取这样的内部审查办法。再如,关于如何发展经济的问题,他们更看重的是抓政策落实(47.2%)和抓资金项目(16.7%),而对于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任务,如“搞好公共服务”和“维护市场秩序”重视不够,均为16.7%。再如在回答“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首要问题”时,大多数选择“提高干部素质”(63.9%),次为“把经济搞上去”(19.4%),回答“搞好党政分工”和“加强法制”的各仅有8.4%。在各项制度中,执行得最不好的被认为是“用人制度”。 从谈活中发现,一些干部对民主与法治建设是有抵触情绪的,更谈不上从社会的长治久安的高度来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民主。有的单位制度也很多,但形式主义的成分大,可操作性较差,人为性、随意性比较强。在一些人眼里,制度是管别人的,所以,他们有一种矛盾的态度: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希望有制度,而为了获得利益,又希望不受制度限制。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一种典型反映。 3、权力的制衡机制缺乏,监督不力。例如,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认为强的只占8%,较强的占35%,一般的占46%,作用不大的占11%。对于“一把手非常不妥的想法”,只有2.8%的人表示会“尽力说服其放弃此想法”,违心“赞同并实施”的也占5.36%。如果是“上级不妥的做法”,下级的服从态度就更明显,尽管有60%的人选择“恳请上级再仔细考虑”,但“不表态“和”盲目支持”的各占8.6%,违心“照办”的竟达22.9%。 4、认识到素质的欠缺,但仍缺乏积极的学习态度,效果也不理想。如前所述,在回答“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首要问题”时,有63.9% 的选择是“提高干部素质”;在问到“领导班子的最薄弱环节”中,认同是“理论功底不足”和“调查研究能力不强”的占83%;虽说有60%人认为自己爱学习,但这种学习主要是看看报(52.8%)和开会及阅读文件(44.4%),很少读书和上网查找进行系统学习和主动学习。对于影响学习的因素,63.9%的人选“工作忙,精力不够”,19.4%的人选“学习理论用处不大”。培训后主要的变化是扩大了知识面(40%),真正的进步则不明显(37.1%),价值观和行为上的变化不大。 三、几点讨论 结合本文前两个部分的分析,可以做出如下几点简单的分析。 1、提高腐败的成本和廉洁的收益。就我国现阶段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而言,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仍然是人们的基本行为倾向,因此,从经济人角度来看待和分析腐败的成因、制定相应的反腐败对策就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措施,集中到一点,就是提高腐败的风险或成本和廉洁的收益,使理性的经济人从自身利益考虑选择不腐败。 2、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对权力的制衡和监督。因为,制度通过确定明确的规则,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因而减少了人们行为选择的不确定性;制度通过明确界定权利,更好地显示不同行为选择的收益,鼓励廉洁行为的出现;第三,制度通过建立社会活动的基本规则,扩大了人类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领域的选择机会,从而抑制引发腐败的权力的垄断性。从前面的分析看,我国出现的腐败,并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不完善,也不是不全面意义上的不完善,而是制度结构的内在缺陷,主要是缺乏内在的制衡机制,因为没有分权制衡型权力结构,对权力的监督难以到位,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非常难,制度就难以执行,或者执行、监督的成本太高,以致发挥不了作用。制度设计的假设前提应该是人人是“小人”。(休谟提出“无赖原则”)由于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都有成本,因此,更好的防治腐败也需要经济的发展来提供更多的资源,社会才有可能为防治腐败付出更多的成本。 3、人的复杂性与教化。人也是复杂的,人除了功利目的之外,也是爱表现的。而从本质上来讲,人是要表现其生命力和创造力(朱正国,2003),这也决定了,各人选择的表现方式不同,从而呈现出人的复杂性。人除了经济理性之外,也有非理性的成分,也存在“非理性的腐败”和“非理性的廉洁”。例如,通过意识形态的教育,形成人的以腐败为耻、廉洁为荣的观念,并内化为一种价值信仰体系,并且是“秉性难移”,就可以使人在算计采取腐败行为“有益”且没有风险时也不去腐败。更进一步则是不去算计,因为人的心灵受到某种神圣的、超验的东西的内在约束。这意味着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更确切地说是教化(并非完全理性)可以改变人的效用函数或偏好,使其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不发生“一般性腐败”。教化可以解决制度或因为制度成本太高而解决不了的问题。中国古代就有“小人”、“君子”的说法。其实,这里的“小人”就是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人的“理性经济人”,在这一类人中,十有八、九是那种机会主义的“小人”(只要有机会,就会捞取个人好处),另外一二成是“义气小人”,他们把利益看得远一些。在十个“义气小人”中,大概也就有一二成是真正的“君子”,他们与“功利取向型”的人不同,是“表现取向型”的,把利益看得轻一些,其行为动机主要是表现自己(才能、人格魅力等),即所谓“君子自强不息”。最成功的君子就是“圣人”,但成功与否,机会和运气也很重要,所以,真正成为“圣人”的君子最多也就一二成。由机会主义的“势利小人”到“义气小人”到“君子”再到“圣人”,每上升一层,递减率达九成,我将这称之为社会“人格金字塔”。如果在比较完善的制度基础上把教育搞好,这个金字塔的转化率就可能由十分之一二上升到十分之二三,这时,社会风气也就大为好转。所以,与制度设计不同,教化的假设前提则为人人是“圣人”。 4、注重选人用人制度的完善。调查中,大家都深感用人制度的问题。从人的复杂性来讲,人们也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将百分之一、二的“君子”选到领导岗位上,不也就能够防治腐败了吗?直接来看是这样,但问题是,我们凭什么保证选出来的一定是“君子”而不是“小人”呢?一种可能是选人者是德才兼备的“圣人”,一般来说这不大可能;另一种可能让更多的人参与选人,而且选出来之后要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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