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和重视程度的不同,城市的发展呈现两极分化(详见《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五十二期) 其次从外在的方面来看,我们又可以从下面的两方面说明: 一)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的城市发展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国家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这表明我国的城市政策是“规模政策”。 二)城市行政区划改革与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相脱节,地区级城市的设置是行政区划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这些城市既受制于宏观经济区划的制约又有自身的特点。另外城市的基础资金缺口大,资金来源不稳定。 四)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通过对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的理论和对我国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功能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所不可缺少的部分,笔者认为,完善我国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从完善我国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原则上,首先以增强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为出发点; 其次以城市为依托,形成各具特色和功能完善的城市网络极核点;再次遵循城市经济功能的形成机制和演化规律,减少行政区域规划的干预;最后充分考虑科技进步对区域中心城市的影响。 (二)从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方向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充分考虑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积聚和扩散功能,为经济发展和城市的综合水平的提高提供良好的平台;其次完善中心城市的生产中心功能,为区域中心城市提供产业支撑;再次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为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要素自由流动提供全面高效的条件;最后完善区域中心城市的创新功能,为中心城市的聚集和扩散功能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完善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城市行政管理功能,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在条件。 (三)从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对策建议方面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快完善地区级中心城市功能的步伐,增强城市体系的中小极核点;(2)通过调整行政区划功能提升城市功能;(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增强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4)加强城市的基础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5)合理调整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形态;(6)改进政府对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引导和管理,同时加快经济社会制度创新,优化中心城市的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 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教程》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1版 (2) 袁朱等著:〈加快建设地区级城市,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 〈经济研究参考〉 2002年第五十二期 (3) 汪洋主编:〈“十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研究〉国计划出版社 2001年版 (4) 陆军著:〈城市外部空间运动与区域经济〉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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