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画功广,非朝夕可合,宜付外量闻。”这一奏章得到了宣武帝的赞同,“事遂施行。”因封建官僚政治体制的原因,“楷用功未就,诏还追罢。”[2]
孝明帝时,裴延儁任幽州刺史,对境内旧有的水利设施也予以修补,“范阳郡有旧督亢渠,径五十里;渔阳郡有故戾陵诸堰,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莫能修复。”由于长期的废毁,再加之“时水旱不调,民多饥馁”,裴延儁认为“疏通旧迹,势必可成,乃表求营造。”在修造过程中,裴延儁“遂躬自履行,相度水形,随力分督,未几而就。”新修的水利工程发挥了巨大的效益,“溉田百余万亩,为利十倍,百姓至今赖之。”〔3〕说明到魏收撰写《魏书》时,重新修建的水利工程仍然发挥着作用。
四、 徐淮地区
徐淮地区是北魏对南方政权用兵的一个重要的地区,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这一地区的稳定,因而受到重视。太和初年,薛虎子为徐州刺史,“时州镇戍兵,资绢自随,不入公库,任其私用,常苦饥寒。”对江南地区的用兵需耗费大量的粮食,而军队战士自带军用物资的办法显然是弊多利少。因而发展徐淮地区的农业经济是迫在眉睫的事,他指出:“徐州左右,水陆壤沃,清、汴通流,足盈激灌。其中良田十万余顷。”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若以兵绢市牛,分减戍卒,计其牛数,足得万头。兴力公田,必当大获粟稻。一岁之中,且给官食,半兵耘植,余兵尚众,且耕且守,不妨捍边。一年之收,过于十倍之绢;暂时之耕,足充数载之食。于后兵资,唯须内库,五稔之后,谷帛俱溢。匪直戍士有丰饱之资,于国有吞敌之势。昔杜预田宛叶以平吴,充国耕西零以强汉。臣虽识谢古人,任当边守,庶竭尘露,有增山海。”高祖采纳了他的建议。〔4〕这主要是利用淮水、泗水的水利资源发展灌溉农业,应当说薛虎子的建议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因而被孝文帝所采纳。
正始元年九月丙午,宣武帝又“诏缘淮南北所在镇戍,皆令及秋播麦,春种粟稻,随其土宜,
〔1〕《魏书》卷四十七《卢玄传附道将传》。 〔2〕《魏书》卷五十六《崔辩传附楷传》。 〔3〕《魏书》卷六十九《裴延儁传》。 〔4〕《魏书》卷四十四《薛野月者传附虎子传》。
水陆兼用,必使地无遗利,兵无余力,比及来稔,令公私俱济也。”〔1〕宣武帝颁布诏书让驻军利用当地灌溉便利的自然条件来发展农业经济,解决军粮供应问题。延昌二年夏,因雨量过多使河水暴涨,河流泛滥成灾,徐州刺史李彦“相水陆形势,随便疏通,得无淹渍之害。朝廷嘉之,频诏劳勉。”〔2〕宣武帝通过对治理水灾官员的劳勉,激励官员积极从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魏书》卷七十九《范绍传》云:范绍“右都水使者,录事如故,……其年冬,使还都,值朝廷有南讨之计,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广开屯田。八座奏绍为西道六州营田大使,加步兵校尉。绍勤于劝课,频岁大获。”在沿淮地区通过兴修水利,进行军事屯田发展农业生产。
此外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地区地区,自秦汉以来一直是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地区,所以这一地区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也搞得有声有色。杨播自高祖迁都之始,不但“参密谋焉”,而且“又修成千斤堨,引濲洛二水以灌京师。”〔3〕沈文秀为怀州刺史,“而大兴水田,于公私颇有利益。”〔4〕关于这一点我在拙著《汉唐间河洛地区经济研究》中已有论证。至于说北魏时期政府利用旧有的水利设施发展农业生产,傅筑夫先生在《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早有论述,故不在此作进一步的阐述。 从上述北魏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分布地区来看,农田水利分布区遍布于北魏境域内的主要地区,且呈现出由北向南的发展态势,这主要是随着北魏对北方地区的占领和北方农业生产的进步而开展的。 五、 发展原因
从农田水利的分布区来看,可以说在北魏境域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得有声有色,而这一切全得力于政府的重视和能工巧匠的积极参与。北魏时期中央政府管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机构和官员之设与前代没有太大差别,沿用前代设都水使者一职。奚斤在皇始年间曾出任都水使者。〔5〕叔孙建在拓跋珪时也曾任都水使者。〔6〕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李思穆、程公义、蒋少游都先后任都水使者。〔7〕《魏书》卷四十五《韦阆传附孙儁传》载韦儁在宣武帝末年“迁都水使者。所在有声。”表明其政绩显著。卢同在元叉废灵太后把持政权,“至此始为都水使者。”〔8〕司马鸿、元让、范绍在北魏末年也曾任都水使者。〔9〕都水使者的行政级别为第四品官员。〔10〕《通典》卷二十七《职官九·都水使者》云:“后魏初,皆有水衡都尉及河堤谒者、都水使者官,至永平二年,都水台依旧置二使者。”其属员有丞,“又曰参军。”中央政府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的官员人数虽然说没有大的变化,但这些人多能尽职尽责,使北魏农田水利建设能够因这些人的高度重视而得到发展。
在中央政府设置专门人员管理的同时,皇帝多次颁发诏书督促各地官员兴修农田水利。太和元年正月辛亥,孝文帝诏曰:“今牧民者,与朕共治天下也。宜简以徭役,先之劝奖,相其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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