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石54—405斤1.3—10%其中口粮、祠祭等主要消费支出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二,换言之,即必要产品占66.6%以上,剩余产品不足33.3%。剩余产品中,封建国家的租赋剥削占总产量的16.6—25.3%以上,能用于进行再生产的最多不过8—16.6%,这是一个很低的数字,往往还需用压缩口粮的办法才能勉强维持简单再生产,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微乎其微。当时农业生产资料作为商品,其价格比农产品要高很多,如当时一具大铁耜约值百文以上据《中国农学史》(初稿)上册第118页的材料推算。。牛一头一千文以上到三千多文《九章算术》卷七、卷八。,甚至到一万五千文四川郫县犀浦出土东汉残碑。。因此,农业生产水平不算高,农民生活也很困苦,平时勉强可以维持生产与生活,一遇水旱、疾病、丧葬或其他意外,或国家赋役加重,农民就有破产、饿死、流亡的危险。《汉书•食货志》载李悝所云“此农夫所以常困,而有不劝耕之心”,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上表是按粮价一石30钱计算的。粮价如果超过30钱,剩余产品的分配比例会发生变化,赋税的比例要小些,用于再生产的部分比例会大些。但必要产品与剩余产品之间的比例是不会有大变化的。剩余产品的分配比例虽有变化,但能用于再生产的产品数很少这个状况也是不会变的。。
上面讲的是一般自耕小农的情况。至于佃农或依附农,即“或耕豪民之田,见税十五”的农民,其生产条件恐怕比自耕农还要差些,即使一家五口两个劳动力平均年产粮4000斤,一半作地租,剩下2000斤,还不够一家五口的平均口粮(一人486斤,五人2430斤),那就只有侵夺必要劳动,降低生活水平,衣牛马之衣,食犬彘之食,长期挣扎在饥饿与死亡线上了。 据以上的材料,对本文一开始提出的几个数字的估算是:
(1)汉代一个农业劳动力垦田亩数是14市亩多,一家农户占有耕地数字为29市亩弱。
(2)汉代粮食单产约在每市亩140斤左右。
(3)汉代农业人口平均口粮数每人每年480斤左右。
(4)汉代农业劳动生产率约为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年产粮(以粟计)2000斤左右,一家约在4000斤左右。剩余产品约占三分之一,除去封建国家的租赋剥削,只有很少的部分能用于进行再生产,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更是微乎其微。至于佃农或依附农,总产品的50%左右被地主剥削,进行再生产的能力就更为薄弱了。
上述的农业生产水平,就是汉代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从汉以来的两千年间,我国农业生产虽然有所发展,特别是单位面积产量有明显的增长,但由于每人占有的耕地面积趋于减少,因此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人占有的口粮数和全国每人平均占有的粮食数,仍在汉代已经达到的水平上徘徊。
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农业劳动生产率等长期徘徊不前的情况。我国两千年来的农业究竟是怎样发展的。换言之,我国封建社会的农业走的是什么道路,有哪些发展,有什么特点,有哪些局限,对今天的农业生产有什么影响,我们搞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什么,什么是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这条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的道路究竟应当怎样走。
另一方面,农业是基础,农业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特点影响和决定着农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而农业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又影响和决定着社会生产的其他部门,例如手工业和商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性质、水平和特点,这些又影响和最终决定着封建的上层建筑、阶级关系、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影响和最终决定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要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道路、特点和发展的规律性,就应当对中国农业生产力的情况有所了解。并且把它当作基础和出发点。
这就是我们讨论反映汉代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几个基本数字的意义。 上一页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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