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9年(1940年)2月,省建设厅建柞树林场,面积约4000亩,王嘉猷任林务主任;4月,省建设厅在昆明小马村船房陆家营建立桉树林场,由技士李方伯负责;8月30日,川滇铁路公司拨款筹办林场;9月1日,省建设厅林务处与昆明建筑材料公司签订合办路南拖沟寺林场协议。民国30年(1941年),省建设厅林务处直属林场有省会林场、禄丰村油桐林场、白盐井林场、黑盐井林场、海口砂防林场、保安林场、妙高寺林场、第一至第五林场、纪念造林林场、墓地造林林场计15个;新建省直属第一、第二两个苗圃和楚雄蚕桑推广部。各县相继建立一批苗圃。《民国日报》1942年11月19日载,省建设厅派员到保山县枯柯河坝团山坝建立迤西热带作场试验场,试种木棉,营造金鸡纳等防疟植物。是年,河口热带林场培育的金鸡纳(桉树),经过9次试验失败终获成功,已有开花母树250株,二年生幼树2000多株,幼苗2万株。民国31年(1942年)1月,农林部在丽江设金沙江流域管理处,秦仁昌任处长,员工20多人,设有森林警察队30余人,并建立苗圃。4月1日,思普企业局筹设樟脑种植场,仿造日式蒸馏试验樟脑生产之最佳方法,在云南省尚属首例。
民国32年(1943年),省建设厅在省会昆明建立省会造林林场。
民国33年(1944年),省建设厅林务处选定昆明西站外虹山一带为速成林场场址,占地950亩,种有楸木、洋槐、扁柏、蓝桉、白杨、华山松栎类等树种。有管理员杨春1人负保护之责。2月,省建设厅在昆明小屯后建立省会纪念林场。据《朝报》2月27日报道,省建设厅在黄土坡和定光寺建林场两处设专人管理,每年植树节在此植树。
民国34年(1945年),省建设厅林务处新增设第二育苗场(昆明屠羊场)和林务处迤氵育林场。民国35年(1946年),云南锡业公司造林队在个旧成立,在个旧的马拉格矿山周围造林,时有员工20人。1月,省建设厅在昆明建昆明林场,何弘德任场长。12月1日《观察报》载《建设厅拟就36年度各县乡镇造林计划公私荒地作林场》,年底县报每乡镇设林场一所,苗圃一处,林场、苗圃设乡管理员。省建设厅训令各县成立植树节示范林场。民国36年(1947年),省建设厅在昆明金殿右侧,建立昆明华南林场(原为林务处筹设)。民国37年(1948年)3月,省建设厅制定《云南省乡镇造林实施细则》,共13条。规定全省各地以乡镇为单位,分别设置500亩以上的林场,分4年办理完竣,每年造林3万株,共计12万株;除林场外,每一居民应于夏季就村庄四周以田头沟边屋旁隙地,最少植树5株。6月7日,省政府训令建设厅恢复河口热带作物试验场。是年,一平浪煤厂设立一平浪林区,对周围200余里森林设员监护;楚雄县政府批准民间创办的楚雄县纯武林场,并发给经营执照;腾冲县尚存来凤山、宝峰寺和国殇墓园纪念林场3个;保山县还保留宝盖山、龙泉、保岫公园林场和蜈蚣山植树示范林场4个,且多数林场名存实亡。
民国38年(1949年)1月,云南省建设厅训令颁布重新修订的《云南林场管理规则》,计8章21条。规定本省境内之公私森林均应进行登记,并编制为林场。是年,曲靖县制定《夏季造林实施办法》,并在廖廓山林场、麒麟山林场、各乡镇山场等处栽树、点播,共出动2350人,点播飞松一公石六公斗,植树1万株。
至1949年12月9日,云南和平"解放"时止,仅存省级、类似林场的经营机构4个,即云南省滇西企业局一平浪农林课林务股、云南省农林改进所禄丰村林场、河口热带作物试验场、省会(昆明)林场,以及部分县的少数林场。
从上述史实可以看出,民国时期云南省各级政府对植物造林,建立林场是比较重视的,是有一定成绩的。林场的发展可以说是马鞍形的。大体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民国元年~12年(1912~1923年)为初期阶段。主要是建立农事林艺试验场,属于苗圃性质的试验,规模相对较小。第二阶段为发展阶段,民国12~30年(1923~1941年)。从省立第一造林场建立开始,接着又建立了省立5个林场,并公布了《云南模范林场暂行章程》,推动了县级林场的建立。特别是民国19年省政府颁布的《云南造林运动章程》、《云南造林运动宣传大纲》,均规定在6个月内分别成立林场。因而各县纷纷建立林场,一个县少则12个,多则101个。到民国22年(1933年)全省林场达3900多个,省林务处民国23年(1934)统计,云南林场达3954个,面积近千万亩。第三阶段林场建立逐渐减少,民国31~38年(1942~1949年)。到1949年12月仅剩下少量林场,县乡林场大都名存实亡。总之,38年来,云南林业是有发展的。颁了不少林政法规,建立了不少林场,种了不少树,应实事求是地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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