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的方针,改革谷物贸易体制和政策;另一方面,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采取切实的政策手段,促进我国具有优势的食物出口增长。其基本取向是,依据比较优势原则,顺应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以及外部国际环境变动的新形势,在食物经济领域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 综合上述两点主要启示,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中国加入WTO以后,其粮食安全不会因此而受到危害,更何况,我们还可以利用多种策略来维护粮食生产而不违背WTO规则。事实上,在封闭的国内市场条件下的粮食安全程度不及在较大范围的全球食品市场条件下的食品安全程度。1973年日本的经历也证实,如果不能从国际市场上进口粮食,它就不会有食品安全,高水平的农产品自给可能是与环境破坏的较大风险相关联的,而且可能也是与对进口投入品的较高程度依赖相关,因而从根本上是不可能带来较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的。 四、中国粮食贸易政策的目标选择 1996年10月24日,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阐述了中国粮食贸易的基本政策。粮食白皮书强调了中国支持粮食基本自给、稳定国内粮食供给,改善世界粮食安全的重要性。粮食白皮书所阐述的粮食政策与WTO规则是完全一致的。 首先,粮食白皮书提出中国粮食在正常情况下自给率不低95%,净进口不超过国内消费量的5%。这个指标是符合WTO规则要求的。1990—1997年粮食净进口量分别为524、-106、-747、-374.7、1976、959和704万吨,可见1995年为历史上粮食净进口量最高水平,占国内消费量的4.2%,也未超过5%的界限。今后按5%的市场准入机会,实际上净进口量也不过2500—3000万吨之间,这与WTO规则要求发展中国家在2004年达到4%还高一些。 其次,粮食白皮书指出,在国内粮食供求平衡问题上,并不排除利用国际资源作为必要补充,而这种实物平衡既包括品种、丰歉调剂和区域平衡,又包括按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原则,尽量争取最大的国际交换利益。这一点也与WTO规则相符。 最后,粮食白皮书指出在处理适时利用国际粮食市场,通过进出口贸易调节国内粮食供求与保护农民利益这一关系中,所采取的政策工具和调节手段是进口关税政策。这一点显然也与WTO规则相一致。 因此,可以认为,根据《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所阐述的粮食政策来指导我国的粮食生产与粮食贸易,是完全符合WTO规则要求的。为此,笔者认为,中国粮食发展政策的基本目标应是,在坚持粮食基本自给的前提下,仍然有条件逐步开放粮食市场,并有能力逐步提高市场准入程度,以实现国内粮食供求实物平衡,争取更多的交换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