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和 严重影响外观的缺陷 不许有 内壁缺陷 内壁粘料、玻璃搭丝 不许有
4.4 瓶底支承面上应有点状或条状滚花。 5 试验方法 5.1 理化性能 5.1.1 抗热震性 按GB/T4547规定进行。 5.1.2 内表面耐水侵蚀性 按GB/T4548规定进行。 5.1.3 内应力 按GB/T 4545规定进行。 5.2 规格尺寸 5.2.1 容量 用感量为1g的衡器称取空瓶,再灌以室温的水称量,二次质量之差即为容量。 5.2.2 瓶身外径和圆度 用游标卡尺测量瓶身(需偏离合缝线),以测量最大值为瓶身外径,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圆度。 5.2.3 垂直轴偏差 按GB/T8452规定进行。 5.2.4 瓶高 用高度尺或测高装置测定。 5.2.5瓶壁、瓶底厚度 用测量仪测定。 5.2.6同一瓶壁厚薄差 用测厚仪在瓶身同一水平面上测量,测得最厚点与最薄点之比。 5.2.7 同一瓶底厚薄差 用测厚仪在同一瓶底上测得最厚点与最薄点之比。 5.2.8瓶口、瓶颈 [align='center'] [/align] ; 用专用通过式量规或卡尺测定、瓶内颈量规插入深度不少于35mm。 5.2.9 瓶口倾斜 用高度尺衡量,瓶底至瓶口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为瓶口倾斜,即平行度。 5.3外观质量 目测,必要时用10×读数放大镜进行测量。 6检验规则 6.1 产品交接验收应按GB/T 2828中关于逐批检查二次抽样方案的规定,订货方有权按本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如有其他情况可按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进行验收。 6.2产品验收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量表示,提交验收批品的合格质量水平(AQL),检查水平(IL)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检验规则 类 别 项 目 检查水平 (IL) 合格质量水平 (AQL)
理化性能 抗热震性 S-3 1.0 内表面耐水浸蚀性 按GB/T4548规定 内应力 S-3 0.66
规格尺寸 垂直轴偏差、瓶口内径、瓶口外径 S-4 1.5 容量、高度、厚度差 S-4 1.5 厚度、瓶身外径、椭圆度、瓶颈 S-4 2.5 外观质量 瓶口缺陷、裂纹、内壁粘料、 玻璃搭丝 I 1.5 结石、气泡、模缝线、光洁性 I 6.5 6.3 逐批验收不合格时,应重新进行检验。再次提交验收的产品,若仍不符合要求,该批产品不得再次提交验收。 7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7.1 包装 提倡采用托盘包装,也可用纸箱包装,以减少因包装运输不当对葡萄酒瓶质量的影响,包装材料应使产品清洁,并不易破碎。 7.2 标志 每个产品应在瓶底以上20mm范围内标明生产企业标记。 每件包装应有合格证或合格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厂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包装人员姓名(代号)以及“易碎”“小心轻放”等字样。 7.3 运输 运输中必须防止剧烈震动,装卸时要轻拿轻放。 7.4 贮存 宜室内贮存,堆放在露天的产品,应避免雨水进入瓶内,防止水迹发生。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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