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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持续发展与环境法的更新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1:42:22   点击数:[]    

理念。首先,可持续发展幷不否定包括经济增长在内的发展,它强调的是在尊重自然规律基础上的良性、健康的经济增长以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其次,富国的“消费过度”和穷国的“被迫消费不足”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是造成环境恶化和资源枯竭的重要原因,因此,发展必须是全面的、可持续的,不能只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而忽视甚至否定另一部分人的需要。再次,发展也不能只局限于国家和政府的决策,只靠政府以强制性命令执行经济增长的各项指标,而必需依靠公民的广泛参与,当人们都积极地关注和投入到经济增长对自身带来的各种福利时,经济才会实现真正的增长,否则缺乏支撑力[19].实际上,可持续发展观下,发展的基本主题是为人类的“可持续”奠定良好的基础,既为人类创造一个可持续的生存和自然环境,又为人类创造一个公平的、人人都有权要求自身发展的社会秩序。

  2.人类需要满足的根本目标

  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代际公平的提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它要解决的依然是当代人与后代人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是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如果当代人没有满足其需求的资源和生态环境,自身生存成为负担,遑论后代人的发展?所以,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保障当代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当代人在利用环境资源时必须考虑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占有与分配的公平性。正如联合国环境署在《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中明确指出的:“要达到可持续发展,涉及国内合作和国际的均等,包括按照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发展计划的轻重缓急及发展目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我们的共同未来》也认为:可持续的发展要求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20].

  同时,人类社会的整体性表明现在和未来不可分割,后代人当然应享有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因此可持续发展强调后代人发展权的正当性,要求当代人必须为后代人提供至少和自己从前辈人继承来的一样多甚至是更多的资源。如果当代人给后代人的财富少于他们从前辈人所继承的,意味着后代人的生存条件恶化。所以当代人还必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高度重视保存环境资源,不能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

  3.人类的自身发展的根本原则

  可持续发展观可以归结为三个原则,即公平性原则——强调本代人之间的公平和代际之间的公平;持续性原则——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共同性原则——虽然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模式不同,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面临共同挑战,人类只有形成共识、采取共同的行动,才能实现共同的未来。这些原则无一不以人的发展为基本目标。

  这些原则强烈的体现了对人类自身发展的高度关怀,是为了人的发展而提出的要求。其实,在可持续发展观,无论是原则还是具体的战略、措施,都是围绕着人展开的。承认自然的价值、尊重自然以及建立“人——自然——人”的良性互动关系的着眼点依然在人这一矛盾体上,不过是为解决人与人的对立这一主要矛盾创造客观条件[21].当然,它对于主客体关系进行了新的拓展,为在人类自身发展的前提下,重新认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幷协调这种关系开闢了道路。

  由此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既坚持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两个方面的和谐,又要求在二者和谐的基础上以人为发展中心,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行动和措施的最终目标。因此,我认为,可持续发展幷没有完全脱离“人类中心主义”,走向“生态中心主义”[22];但是,它又的确是在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进行深刻反思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发展观。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可持续发展与“人类中心主义”等同。它对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大国歧视”进行了批判,不再将“人类”利益理解为狭隘的少数人利益或者大国利益,也不再将“公平”局限于当代人。它所提出的“两种类型的发展”以及“两种公平”都充满了生态伦理的观念,可持续发展对于主客体关系的重构更是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新思维。

  四、可持续发展观——环境法更新的认识论与方法论

  环境法产生于人类环境意识觉醒的时代,是人类发展观在法律上的反映。在可持续发展观明确提出之前,环境法已经走过了自己的一段历程,各种理论、学说及实践精彩纷呈,环境权理论的提出、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环境纠纷得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也可以十分清楚的看到,已有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遇到了巨大的挑战——环境权理论因缺乏法律权利的合理性基础而被“冷落”,各种以国家行政管理措施为主的环境管理制度成效有限,环境纠纷处理的法律程式运行不畅……。和环境法理论与实践困境相应的事实是:一方面是环境法律的繁荣,另一方面则是老的环境问题还未彻底解决,新的环境问题还在不断出现,或者老的环境问题又以新的形式出现。种种现状表明:已有的环境保护意识与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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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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