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观念和道德实践的发展。道德的进步表现在道德对象的逐渐扩大,如从人类圈扩展到环境、自然界等,环境伦理的提出就是道德进步发展的结果。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个人自身素质的完善、生活环境质量的良好,是人类社会道德进步的重要标志。 环境道德与可持续发展观在形成和社会功能上有密切的联系。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十分重视环境道德的研究、教育和实践。环境道德的研究和宣传具有认识和批判功能、教育和激励功能、调节和规范功能等,对于生态立法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制度是道德建设的社会基础设施,制度为人们确定行为的框架,运用利益机制对社会成员的行为选择起到导向作用。 环境道德规范体系的特点:人类是自然历史演化的产物,应与自然保持和谐相处、协调进化的关系;人以外的其它生物、物种、生态系统、以及自然界的所有存在物,除了对人类的工具价值外,还具有其内在价值,生态系统和自然界还有其系统价值,有继续存在下去的权利;人类属于自然,作为自然界进化的最高产物,人类是“自然权利”的代言人,对其它生命和生命支持系统负有道德责任;环境道德的核心,是建立真正平等、公正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倡导和谐发展与共存共荣;人类应当培养尊重自然、爱护生命、保育自然环境的道德情操,尽到管理好地球家园的道德义务。 环境道德要求的人类平等原则,包括体现全球共同利益的代内平等和体现未来利益的代际平等。要实现人与自然平等,必须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利益,转变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利,人类应当履行好管理自然的使命,做称职的自然管理者。 科学家群体的社会责任 科学家群体对自然的认识通常应当优于政府领导及一般大众,对人类家园的忧患意识更强。所以,科学家群体有责任做好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让决策者、社会公众认识自然、尊重自然、护育自然。科学家群体的科学研究活动,包括评审、评估研究项目等,应当考虑环境的影响问题。 领导决策部门对待环境与发展问题,往往存在功利主义;普通百姓为了生存,认识不到其某些活动可能导致环境恶化。科学家应从中立角度,根据客观规律,做到实事求是,讲真话。政府管理、市场运作、道德规范可以互相协调补充。企业、地方政府的行为:从人本主义角度,应注意社会代价,社会利益优于企业,勿滥用非再生资源,抵制“消费主义”的影响。从自然主义角度,应重视生态系统的手段,慎对脆弱环境,尊重生命、尊重物种、尊重自然等。涉及利用、改造自然的工程,要有评审和评估。 当前存在的问题如:有的地区以发展为由,将环境问题置于不顾;在西部开发中,将污染产业向西部转移,生态建设中违背自然地带规律常识等。我们应当评估已有的工程项目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环境伦理道德的研究、教育和相应的制度建设工作。 政府决策部门可能会受科学家的影响,重视科学家的意见。环境道德涉及的领域很广,如提出节制生育、节约资源、生态修复、环境整治、清洁生产、减少污染、适度发展、合理消费、护育自然等具体的行为规范。要重视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环境伦理意识和道德观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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