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自己的事,也就是人自己的人伦存在;这个“理”就是人的伦理,亦即人伦关系。朱熹指出:“性是实理,仁义礼智皆具。”(《语类》卷五)(3)这种人伦存在本质上? 切牧榇嬖冢桌肀局噬鲜恰靶闹趵怼薄V祆渲赋觯骸靶陌蚶恚蚶砭哂谝恍摹保弧按蠓驳览恚允俏易杂兄铮谴油獾谩保弧拔镏矶荚谖掖死碇小保ā队锢唷肪砭拧⒕硎摺⒕硪话伲┩跹裘魉担骸疤煜轮铮疚蘅筛裾撸黄涓裎镏Γ谏硇纳献觥保ā洞奥枷隆罚弧袄硪舱撸闹趵硪病保ā妒橹钛艟怼罚弧靶榱椋ㄐ模┎幻粒诶砭叨蚴鲁觯耐馕蘩恚耐馕奘隆保ā洞奥肌罚S萌寮业幕坝锝玻吕碛胄牧槭恰爸泻弦弧薄按蜃鲆黄钡摹?/P>
此固有的心灵存在之所以需要格而致之,乃是基于儒家的一个基本设定:世俗的人心由于感物而动,逐物而迁,总是处于遮蔽状态(故荀子有凭心“解蔽”之说),就必须使之“明”而“诚”(《中庸》)(42)。程颐指出:“‘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而迁,迷而不悟,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遗书》倦二十五)王阳明则直接把“格物”讲成“正心”,说:“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传习录上》)。其实整个“修身”都是“解蔽”“正心”,亦即确立心灵结构。
(2)致知:认知结构
严格来讲“格物”和“致知”是一回事,如朱熹所说:“盖致知便在格物中,非格之外别有致处也。”(《语类》卷十八)所以王阳明讲,一旦身临其境,“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传习录上》)而此“身临其境”,其身亦心,其境亦心。不过从程序上来讲,还是有个先后:先入于事理,才至于认知。程颐指出:“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遗书》倦二十五)所以《大学》提出:“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于是,事理结构便映射为知识结构:致知的结果,便是确立了心灵的认知结构。这在过去被称为“体悟”或“体验”,被理解为“直觉”,实质上是心灵的一种自返的映射。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从格物到致知,不是心灵的“外界反映”,而是心灵内在的“自我映射”:事理结构本是浑全的心灵结构,认知结构只是心灵结构的一个方面。
为什么会自我映射?这涉及对心灵结构的分析。心灵的结构有两方面,即认知和意向。在西方观念中,对心灵的结构有两种划分:三分法,知、情、意(如康德);二分法,即认知(感性、理性)和意向(情感、意志)。(43) 中国观念与二分法类似,这可以从儒家对“圣”的规定中看出来(在儒家观念中,“圣”不外乎心灵的归真返朴)。“圣”有两个方面:“昔者子贡问于孔子曰:‘夫子圣矣乎?’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公孙丑上》)可见“圣”就是“仁且智”。这里“致知”侧重体现了“智”的方面,下面的“诚意”侧重体现了“仁”的方面(“仁”之为“意”是一种“欲”,即孔子所谓“我欲仁”)。
具体来说,所“致”之“知”的内容仍是伦理结构的内容,亦即“良知”:“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王阳明《与顾东桥书》)孟子解释良知的具体内容,就是“仁义”(《尽心上》);展开来说,则是仁义礼智。所以,认知结构只是心灵伦理结构的一个方面。
(3)诚意:意向结构
上面谈到,“致知”和“诚意”是分别地确立心灵结构的一个方面(44)。在对“意”的理解上,刘宗周的“意蕴于心”之说是准确的(《周子全书·语录》),“意”只是“心”的一个内在方面。“意”之为“欲”,有善有恶:“人欲”为恶意;“我欲仁”为善意,即诚意。孟子也对此有过论述:“可欲之谓善。”(《尽心下》)不“可欲”即恶意;“可欲”即“我欲仁”,故“善”,即是善意;而“有诸己”,即是发自内心的诚心,所谓“诚心诚意”。所以,“诚意”所确立的是心灵的“意向结构”。
前面说过,《中庸》以诚为本:人之本,物之本,天地之本。《大学》也说:“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孟子也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离娄上》)但这儿也有一个先后,《大学》提出:“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知至而后意诚。”为什么呢?因为“诚”的意思是“不自欺”:“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大学》)你既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良知(致知)了,也就无法欺瞒自己了。所以,诚意既是致知的映射,也是事理结构的关系映射;而归根到底是心灵伦理结构的映射。
(4)正心:心性结构
致知、诚意分别确立了心灵结构的两个基本方面以后,自然回归心灵的整全结构,于是就有了“正心”的步骤,亦即整体地确立或者重建“心性结构”。从最初的事理结构到这里的心性结构,就是纯粹关系的同构关系,显然也是关系映射。心性结构的具体内容也是伦理关系,即孟子讲的:“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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