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犹如总统和皇帝当然是异性异质的,然而在某种意义上却是同类同等的。《洪》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人的思维形式,正如《范》决定了西方人的思维形式。
当然《洪》并不是唯一的,中国相当于西方《范》的还有《周易》,后者也是对中国人心灵结构形式的高度概括。这里,我们所当注意的不是《洪范》《周易》的那些对象性陈述,而是它们的元结构(meta-structure)。关于《周易》“两仪”思维与《洪范》“五行”思维之间的具体历史关系,我们还不是搞得十分清楚,但是可以大致肯定:《洪范》是商族的观念体系或心灵结构(19),《周易》是周族的观念体系或心灵结构;这两套观念在春秋时期逐渐融合,至战国时形成了作为后来中国思想文化的核心结构的“阴阳五行”思维模式。我们下文的讨论势必涉及《周易》的“阴阳”结构,但本文暂不细致深入地分析它。
以上讨论意在说明,将中国的《洪》和西方的《范》加以比较分析是具有“合法性”的,因为它们是享有同等地位而有权当庭对质的“独立法人”。下面我们就对两者加以比较分析。
我们知道,亚氏《范》列举了十大范畴:实体,关系,数量,性质,时间,地点,主动,被动,姿势,状态(亚氏重点讨论了前面四个范畴)。这实际上就是在西方心灵结构中的世界构成。而中国《洪》列举了“五范九畴”:“五范”是水、火、木、金、土;“九畴”是五行、五事、八政、五纪、皇极、三德、稽疑、庶徵、福极(五福六极)。其实,与西方《范》相对应的不是全部“五范九畴”,而只是“五范”亦即“五行”,也就是水火木金土;至于全部“九畴”则是关乎推衍问题的,是与整个《工具论》尤其是《分析篇》相对应的。五行是中国式推衍的范畴基础,正如亚氏的categories是西方式推衍的范畴基础。所以,严格说来,categories只是“范”的意思,并无“畴”的意思。
在亚氏十大范畴中,最要紧的是实体范畴。他把实体分为两类:“第一实体”(primary substance)指个体,而“第二实体”(secondary substance)指种、类、属这样的实体。实际上,他认为,只有作为第一实体的个体才是真正的实体,如他经常所举的“苏格拉底”,因为“实体,从这个词的最真实、原始而又最明确的意义说,是指既不能被断言于主体、又不依存于主体的事物”(P12);由于“除第一实体外,一切事物都或者能被断言于第一实体,或者依存于第一实体;如果第一实体不存在,其他任何事物也都不可能存在”(P13);因此“第一实体之所以更恰当地被称为实体,是因为它们是其他一切事物的基础,而一切其他事物或者被断言于它们,或者依存于它们”(P14)。根据亚氏的论述,第一实体具有这样的特征:从存在论角度看,它是绝对实体(substantive);从逻辑学角度看,它是绝对主词(subject);从语言学角度看,它是个体名词(individual noun)。这三层意思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未作区分、实质上是不可分割的,以至后人误以为这是他的一个疏忽,殊不知这正是西方思维的一个根本特征,亦即存在、思维、语言的直接同一(20),也就是巴门尼德所说的“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21)? 换蛘呷绾诟穸怠叭魏味韵螅庠诘淖匀缓湍谛牡谋拘裕俜惨磺惺挛铮渥陨碚嫦啵厝皇撬嘉嫉哪茄保弧八枷氩唤鍪俏颐堑乃枷耄庇质鞘挛锏淖陨恚蚨韵笮缘亩鞯谋局省保?2);或海德格尔的名言“语言是存在之家”。总之,第一实体乃是绝对自足、不可分割的基础:“一切实体的共同特点是它们决不依存于某一主体”(第15页);它在拉丁语中的词源sub就是“在…下”的基础。
这种作为个体的实体、纯粹的singular,在西方思想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体现出来,诸如“元素”、“原子”、“单子”、“基本粒子”、“变元”、“上帝”、“主体”、“个人”、“公民”、“法人”,等等。它们被认为是基础的,独立自足、不可分割的。然后,第一实体组成第二实体:种、类、属等。这也在西方观念的各个方面上体现出来:“感知”依存于个别“感觉”,“集合”依存于“变元”,“物种”依存于生物“个体”,“市场”依存于“企业单位”,“国家”依存于“公民”(主体subject也是臣民的意思),“组织”依存于“成员”,等等。
这里尤为要紧的,就是逻辑的“集合”(set / collective)概念,这是西方逻辑的真正基础,从而也是西方思维形式的真正的观念基础。我们知道,现代数学与逻辑的统一的基础,就是集合论。西方逻辑推理的实质,就是揭示名词之间的关系,亦即揭示个体、种、类之间的关系(想想基础逻辑教科书上的那些圆圈),而实质上就是揭示个体元素与集合、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按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个体可以被种类所陈述而不陈述种类,因而个体就是种类的基础。按罗素的说法,分子命题可还原为原子命题;而原子命题的主词,就是个体。从现代逻辑的观点看,集合的基础乃是元素(elements),此元素可以是低级集合,也可以是个体,但归根到底是个体,所以集合又叫做“个体域”(domain of individuals)。集合的刻划方法就是列举元素个体(外延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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