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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历史考察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5:12:5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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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英国把澳大利亚作为流放地。1787年英王乔治三世在议会开幕词中,宣布政府计划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的“植物湾”建立移民区,安置罪犯。到1868年从英国各岛流放到澳大利亚的罪犯已达15.5万人。这些犯人被流放后,缓解了英国本土的人口压力和社会矛盾。 在实践中,英国政府认识到移民和流放,只是权宜之计,只有创造工作机会,使流浪汉通过工作谋生,从济贫到促进就业,达到“济身”的目的,才能解决问题。这样英国对流浪农民的政策开始了转变,即从救济政策发展到“济身”政策。工业化的发展,也为这一政策提供了可能。 英国工业化初期,工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失地农民本来可以比较容易地在工厂谋到一份工作。但是由于当时工厂工作条件恶劣,工资非常低,而且工作时间很长,一般每天工作时间在15一18小时。广大失地农民的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他们过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家生活,不习惯现代工厂的生活,特别不愿意在工资极低、条件特差的工厂,受老板和工头的剥削压迫。因此他们宁愿继续行乞、打短工或依靠亲友的资助,而不愿到工厂做工。这就是失地农民变成流浪汉而被资产阶级看成“懒汉”的原因。对这些流浪汉,英国政府实际上无计可施。但是到工业化中后期,这个问题不存在了。 首先由于工业化的进行,社会物质财富增加,人民整体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工人的生活和劳动条件得到改善,工作时间不断缩短,工资水平得到提高。相对来说,失地农民就愿意到工厂工作。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工厂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多,因此就容纳了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非农业部门的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兴起,拓宽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领域。 其次,从19世纪初开始,英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外殖民掠夺,建立了广大的殖民帝国。广大殖民地是英国人移民的理想之地,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广阔场所。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移民殖民地,1846—1850年英国每年平均向殖民地移民19.91万人,到1886一1890年间则达到21.48万人。 在这一时期,失业问题成为比流民更为严重的问题。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找到工作后,很快又失业。失业问题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失业问题必须由国家来解决,需要加强国家的干预。因此英国以解决失业问题和社会福利问题为突破口,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这样英国对游民的政策,开始了从济贫政策到“济身”政策的变化。英国政府以各种方式培养游民的劳动习惯,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使他们拥有某种技能,能独立谋生。同时英国政府还努力创造就业机会,为游民工作创造条件,使他们有“济身”的可能。在这一时期,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开始走上正常的轨道。 英国政府的“济身”政策,是有历史渊源的。从1571年到1587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惩治流民和救济贫民的新法案就规定,对有劳动能力的游民实行强制劳动。在1576年法令中,政府规定每个郡都要建立“感化院”,将那些有工作机会而不去工作的人送进感化院,实行强制劳动。同时积极为失业者寻找就业机会,希望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流浪问题。这些办法,开始了使被救济者通过就业来谋生的努力,在英国被称为“济身”。 1594到1597年,英国粮食连年歉收,圈地速度加快,失地农民向城市流动的规模增大。英国议会为了解决流浪农民问题和贫民问题,通过了1597年法令,明确提出了具有“济身”思想的济贫新方案。在这个法案中,除了严惩外,强调为流浪者和失业者创造就业机会,使他们能自己谋生。法案明确规定,要安置贫困家庭的子女劳动或当学徒,给失业的成年人提供原料,以便让他们工作,提出了“健康者劳动,无生活能力者送救济院”的原则。 1601年,英国通过了著名的伊丽莎白法,即“旧济贫法”。该法吸收了1597年法令的基本精神,并作了一些增补,强调解决游民问题的方法之一,是为失业者提供工作。该法案的通过,标志着英国基本完成了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上从惩罚到救济再到“济身”的观念转变。该法案在英国济贫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奠定了英国救济政策的基础。 1601年法案通过后,英国枢密院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开始为失业者安置工作。从1622年到1623年,英国枢密院连续颁发了三个诰令,发给10个呢绒生产郡的治安法官,要求他们解决失业纺织工人的工作问题。1629年5月17日,英国枢密院又发布诰令,要求强迫健康流民做学徒,给他们提供生产原料,安排他们工作。为了给失业者安排工作,需要筹措资金。为了解决资金问题,英国枢密院授权地方官征税。为了拓宽就业渠道,英国创造了多种安排就业的方式.例如提供原材料,让穷人在家中生产;为失业劳工创建新的行业,如在呢绒业之外,为安置失业工人创立了“新呢绒业”,即生产粗呢和斜纹哔叽呢;为失业者建立集体劳动工场。这种工场具有半工场半收容所的性质。 1834年,英国颁布了新济贫法。新济贫法是在旧自由主义的思想下制定出来的。旧自由主义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贫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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