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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来的中国农村      ★★★ 【字体: 】  
三十年来的中国农村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5:11:46   点击数:[]    

板(版)纳各县土地尽归村有。此种村有不是阎锡山氏所说的“村有”而是传统原始公社式的村有。最近几年变化很快。外来的商人和归国的华侨现在已经借用公司的名义,通过县政府的力量,收买土地,南峤,佛海已有这种情形。在不久的将来,车里也将遭遇同样的命运。

以车里来说,商业的影响和官厅的剥削,早已使纯封建社会渐渐地变成一半封建的社会。除了像车里以外,全中国早已脱离纯封建制了。辛亥的春天,招商局的轮船载了贡米从上海到天津。那是最末一次的贡米,也可说是最末一次的封建的田赋。民国成立以后,贡米的制度铲除,封建赋税的形式也就消灭了。现在的赋税和兵差大部分是以钱市的形式来征收。所以性质上虽是封建的,形式上已经不是纯封建的了。在纯封建制度之下,没有出钱雇人代替兵役的,而现在许多地方出二三百块钱可以雇用一个壮丁代替兵役。

在纯封建制下的农村,因为富于自给自足性的经济,所以农民的生活程度虽不高,但生活因为有保障而很稳定。在半封建制的情形下,就大大不同了。一方面忍受封建的余毒,另一方面又逃不了资本主义之剥削。这一种双重的压迫已经够受了。又加上中国沦于半殖民地的地位。农民要改善他的生活起来反抗的时候,又因为外国的政治军事的压力,更加遭遇挫折。换句话说,现在农民的经济地位,还不如在纯封建制之下的经济地位。

十四五年前北伐的时代,有些所谓革命理论家的,以为中国革命的基本队伍是在佃农。所以当时他们以为粤湘赣的革命力量,是建筑在佃农身上的。这话固然是不错。但这些理论家即因此而发出错误的议论,说华北因为佃农的成分太少,所以不能希望有革命的高潮。而抗战以来,这种错误已经很明显的证明了。

华北许多的游击区域,它的力量不是建筑在革命的农民身上吗?华北的自耕农,和华中、华南的佃农,是一样的贫穷,一样的受压迫。所以他们的革命情绪,是没有两样的。在我们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地权集中了,耕地分散了,佃农和自耕农经济的比较地位,没有多大分别。华北的一般自耕农,种30亩以上的是少数。因此也一样很贫穷。北方自耕农和南方的佃户,在经济上既是同处低落的地位,他们对于革命的要求是没有分别的。现在中国农民不论南北,多武装的加入了民族革命战争,就表现了全国农民迫切地要脱离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痛苦。

三 高利贷制变本加厉

据政府最近发表的统计,15省以内,一年以来,合作社的社数,由53000余增加到82000光景。社员的总数已达420万人。另有26000非正式之合作社尚未算在内。目前估计我国合作社的社数,已有12万左右。社员的总数大约有500万人。至于生产的合作社,或工业合作协会下的两千余合作社,因性质不同尚未曾计入。

过去7年中,赈灾会,农本局,建设厅,中央及各省府经济委员会,南北各大银行,一齐努力于农贷。农贷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信用合作社。按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的分析,本年5月15日以前,所登记的各种合作社,有8万余。可是,全数中88%均属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只占8%。运输合作社不到2%。其余有如消费,公用,购买等合作社,只占1%的光景。于此可知我国所谓合作运动,大部分实为农贷运动的别名。

目前农贷的制度,虽然拥有合作社的美名,实际确是集团的高利贷。表面上农贷的利率并不高。但通过土豪劣绅和原有高利贷者之手,实际利率,不能算低。好比都市里的二房三房东,免不了把原有的房租增加了。并且信用合作社和原有的农贷制度,并不监督或直接帮助农民的生产。一方面便宜了农村从事于高利贷的分子,另方面不过是使农民得到一时的便利,并不能解除他们的痛苦。

怎祥便宜了农村高利贷的分子呢?普通的讲来,20年以前,一般人没有听到信用合作社的时候,高利贷者,只能用他们自己的资本来剥削农民。现在他们可以自己不费力,转向信用合作社去利用农贷的制度。他们可以拿到一笔款,不是慷他人之慨,而倒是假公济私赤手来剥削农民。况且从前用个人的名义出借款项,有时不容易收回借款,甚至难以索取利息。现在有了合作社的名义。凭借官厅保障,可以用更大的压力,加之于欠债的农民。在个人高利贷穷于应付的时候,得到集体高利贷或变相高利贷的帮助,高利贷自然是更加猖獗了。

最近十余年来因为农民的更加贫穷化,高利贷者利用这种情形,施借农具种子肥料等,甚至于借给食粮。到了收获的时候,拿农产扣还,而又压迫农民出卖这种农产。这样变本加厉的高利贷,是混合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在一起,而加重的多方面的剥削农民。所以农村中的生产关系一天一天的恶化,而生产方法无论如何不会有切实的进步。

有些政府的机关,名义上何尝不是为经济建设,何尝不是为经济作战。但实际分析起来,不免有破坏经济“与民作战”的嫌疑。一方面大批的施用农贷,另一方面贬价的收买农产自桐油以至于米粮,比市价低了好几倍。统制是应当的,但不应把它变成剥削的别名,许多商人屡次为“政府与民争利”而呼吁。例如最近陈嘉庚先生对于闽省当局也有这样的批评。如果中国大部分的农民能够像陈嘉庚先生一样的有批评能力,中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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