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较为系统地对此一问题做过研究,仅此一点,即应引起乡村民主论者的足够重视。
因此,站在国家主义立场的乡村民主功能合理论者,必须在当前的转型时期,密切关注乡村干部特别是农民群众政治认知的变动状况与趋向,对构成当前乡村民主正常运作基础的一些因素保持足够的学术敏感性与问题意识,切切不要带有先入为主的偏见,而应在对事实材料有足够敏感性的基础上分析判断各种可能性。即要善于发现具体政策设计的不足并善于总结在调查中发现的有助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乡村民主制度的实践经验。
注释:
[1]参见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党国印:《“村民自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吗》,《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1期。另见党国印:《中国乡村民主政治能走多远?》,《中国国情国力》1999年第3期。
[2]贺雪峰:《当前乡村治理模式的形成与面临的挑战》,《福建论坛》1998年第9期。
[3]党国印:《中国乡村民主政治能走多远》。
[4][11]崔之元:《“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3期;荣敬本等:《县乡两级的政治体制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7年第4期。
[5]贺雪峰:《村民参与与社区资源动员能力》,《社会科学》1998年第9期。另见王振耀等,《中国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版。
[6]徐勇:《民主自治机制:社会矛盾的缓冲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4─288页;王绍光:《公共财政与民主政治》,《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2期。
[7]王振耀等,《中国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版。
[8]张静:《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前记。
[9]王颖:《新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第229页─242页。
[10]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
[12]党国印:《“村民自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吗》。
[13]彭真:《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彭真文选》,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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