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的耕地、林地、茶园等划入了保护区。而划入了保护区,就一草一木都不能动,动了就违法;保护区工作人员来执法,就不能不产生矛盾冲突。 当我们YUEP省项目办和沙乐河流域共管委员会知道了此事后,经过多方调查了解,于2002年6月7日召开“沙乐河流域共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把苞茂村与自然保护区界桩问题提到会上讨论。南涧保护局在会上向全体与会者解释了立界桩的情况,并肯定地回答:“第一,属于村民的林地权属不变,经营权不变;第二,在界桩没有重新定位之前,村民可以经营属于自己范围的茶园,但绝对不可新增(开垦)耕地,扩大茶园”,这个意见得到苞茂村的同意和全体参会者的认同。一个村民与保护区的林地矛盾,在民主、公平、和谐、愉快的气氛中,轻松地解决了。 六、57.4%的农户要求稳定林地制度 57.4%的农户选择“自留山、责任山承包权应该保持长期不变”,其中64.5%的该选项农户的林地管理处于“好”和“很好”的状态。 农户持此观点,究其原因在于: 一是林地可以解决农户的基本生计问题。我们调查村是山区,没有煤炭供应,虽然通了电但农民用不起,农户的生计能源是薪柴,农户通过薪柴取暖、煮饭、炒茶叶、冬季取暖等。先前的薪柴来源是农户附近的保护区以及农户的责任山、自留山以及集体林;在保护区加强管理以及YUEP项目实施后,农户认识到保护区以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农户获取薪柴的来源仅仅是农户的责任山、自留山以及集体林。因此,这些林地对于农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旦农户的林地出现了问题,例如薪柴不足,农户的当年生计会出现严重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户的生存。因此,稳定的林地制度与农户的生存息息相关。 二是林地相对管理较好。只有把林地管理好,农户才可以从林地获取足够的维持生计的薪柴,并且农户对于薪柴的砍伐已经达成了一种均衡,即农户对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的薪柴砍伐数量达到了一种饱和的状态,没有任何一家农户会多砍伐山林,那样将是不能得到下一年的所需薪柴;相反,如果砍伐数量少,则农户不能满足自己当年的生存需要。因此,此状态下,农户对山林的管理与砍伐达到了一种均衡的状态,即林地管理的非常好,如果谁打破此均衡,将受到村民们的惩罚以及自然界对人的惩罚。因此,维持此状态——管理较好的林地,对于农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七、65%的农户认为集体林管理的不好 调查中发现,100%的李家箐调查农户的自留山面积在60亩以上。可见农户的自留山面积与其所处地理位置有直接关系,苞茂和李家箐处在半山腰,因此自留山面积较多,相反回营地理位置靠近原来乡政府住所,自留山面积少。65%的农户认为集体林管理的不好。管理不好原因如下: 一是没有人管护。集体林属村民小组所有,村民选举出农民对集体林进行管护,但是这些人员并不能随时在集体林中对其管护,最后的结果是大家都可以在集体林中活动,相当于没有村民对集体林进行管护;另外村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是用作田间劳作,所以对集体林管护较少。 二是大家随意砍伐。农户都有自留山、责任山,可以得到维持村民生存的薪柴,因此都互相尊重各自的自留山、责任山的权利;但是对于集体的林地,大家认为也有自家的一份,因此都会到集体林地里砍伐薪柴,以出卖换钱,或者到集体林地里放牧。 三是由于保护区不让进去,农户获取生计的来源是集体林。由于保护区加强了管理,村民们获取薪柴的地点仅仅停留在集体林与自家管理的林地,“理性”农户肯定会选择集体林。因此,集体林成为农户薪柴的最佳选择地。 村民们在此反映的问题,其实就是经济学上有名的“公有地悲剧”。 八、农民反对将土地收归国有 根据调查发现,农民以及农村干部都反对将土地收归国有。理由: 一是土地是农户生存的基本保障。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社区特别是西部农村,农户收入构成中的90%以上来自土地,即种植业和以种植业为基础的养殖业。这就决定了土地对其生存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们调查的村,当地农户25.9%的农户家庭有成员在外打工,这种打工一般是零工,在农闲季节去工作,农忙季节回家干活;另有28.8%的农户出去打工,工作几天就回来了。由此可见,当地农户仍旧以家庭的农活为主,以打工为辅,即当地农户不具备脱离土地单独生存的机会。从其收入来看,57.1%的打工人员收入仅仅维持自己的生存,也有28.6%的人认为收入还可以,农户认为300元/月属于收入还可以的工资,因此农户的少量打工收入也不构成农户生存的基本保障,其生存保障依然来自与土地。因此,在贫困地区,农户的土地具有解决农户基本生存保障的功能。 二是如果将农户承包土地收回国有,将有可能发生“圈地运动”。假设土地收为国有,将有以下三种处理办法:一是由国家再承包给农户,又折腾一次;二是承包给大户,当然实现了“规模经营”,而没有承包的农民怎么办?国家当然不会包下他们的就业,这不引起天下大乱吗?三是农民也可以走英国“圈地运动”后的道路,即倾家出动,到城市打工。这一方面在缺少技能的情况下,农户的收入仅仅或达不到解决生存的问题,相当于让农民没有出路;另一方面农户自由流动,则我国又没有为他们创造出更多的就与机会,其结果导致社会的动荡不安。 三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在实行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户以家庭的承包土地为基础,利用农闲时间出去打工,获得收入,可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为将来的走出“土地”奠定基础。如果收入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在城市城镇长期居住下来。这样使我们国家的社会在稳定中发展与进步,并成功转型。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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