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和音像制品,还经营卡通玩具和大型游乐场等。 媒介的产业化是在“大众化”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反过来又促进了大众化报刊的发展,使它拥有了更为雄厚的资金和更大的规模。这是因为,产业化是各种资源的优化和强化,它有助于报社更新设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能力;有助于报纸稳定售价,扩大发行,争取到更多的广告;有助于报业经营者集中监控,统一管理。而这些正是大众化报刊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 “小众化”到“大众化”的飞跃,带动了传媒业的勃兴,使它在之后100年的时间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在报业蓬勃发展的同时,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广播、电视相继问世,新闻传播由以印刷媒介为主的时代进入了印刷媒体与电子传媒并驾齐驱的时代。受众的面更广了,传播速度更快了。70年代末期,卫星直播电视出现(80年代初进入实用阶段)。卫星电视的出现在新闻传播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极大地扩展了信息传播的能力,使国家之间、地区之间、洲与洲之间的节目交换和传播可以即时进行。90年代以后,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和地面电视都在加速实现数字化。数字广播电视使卫星新闻采集、覆盖范围大大拓展,同时使费用降低,操作简便。在大众传媒的发展过程中,这无疑是重大的一步。 从印刷媒体到电子传媒,从单一的电波信号到高科技的数字化技术,其中的每一步都称得上是一次飞跃。但是从总体上看,无论报纸、广播还是电视,它们都是大众媒体,都是对“大众化”不同程度的演绎和拓展,它们具有共同的特征:大规模的媒介组织向大范围的受众传播;传播的单向性和信息反馈的不确定性。直到这个世纪之交“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和互联网的兴起,大众传播的百年历史才被重新改写,人类的信息交流活动才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二、第二次飞跃互联网是冷战时代的产物,它是美国军方为防止苏联攻击其命令控制系统而研制开发的,90年代以后才被广泛运用到科研、教育、商业等民用项目上。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互联网就已连接了世界186个国家和地区、1亿台个人电脑和10亿用户。 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媒体,它不但具有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一般功能,而且具有数字化、多媒体、实时性和交互式传递信息的独特优势。它与传统媒体的最大区别就是变点对面的传播为点对点的传播,变单向传播为双向传播、多极传播,从而有力地突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信息流通的迅捷化和无障碍化。互联网的兴起不但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精神生活方式,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流通方式。因此,无论就新闻传播而言还是就社会发展而言,它无疑都是一次质的飞跃。 这一次“飞跃”的意义或作用在于: 首先,它为“新经济”或知识经济奠定了基础 20世纪末,美国经济出现了100多个月持续增长的景观。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一代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和经济全球化等,并用“新经济”来描述由这些因素所引致的新的经济格局。由此可见,“新经济”或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和高科技之上的经济形态。 互联网与新经济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它是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设施”。它以其便利、迅捷、无远弗届的优势改变着人类社会的信息获取与处理方式、商务运作方式、市场交易方式,进而改变着传统经济的结构和规律。它不但催生了新经济,就连它本身也成为了一种经济形态——与“新经济”相提并论的“网络经济”的称谓,对此就是最好的诠释。 近年来,网络经济在世界各地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1995年至1998年间,美国的因特网产业以每年1。74倍的速度增长,因特网产业的销售收入1998年达到3014亿美元,1999年达到5070亿美元,首次超过汽车、民航、电信等传统产业。欧盟国家中与网络有关的经济部门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移动通信技术迅速发展,产品不断更新,多数国家的上网率和网络服务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在所有经济部门中进行的企业重组几乎都涉及网络技术。在亚洲,“网络小虎”已逐渐取代“亚洲小虎”。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台湾和香港),政府通过放宽对通讯行业的限制,通过废除垄断、引进外资来满足便携电话、因特网的发展需求,从而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复苏,形成了良性循环。由此可见,网络经济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的主导性产业,成为全球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第二,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新经济时代,互联网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新闻传播媒体,而成为一种经济形态;它的功能也不再限于报道新闻、提供娱乐,而迅速扩展到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零售、电子商务在内的各个方面。其中,电子商务越来越成为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的应用领域。据统计,目前发达国家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的比重达到了31%左右,而到2005年,这个比重有可能上升到98%。拿美国来说,1997年它的网络消费总额是24亿美元,1999年一跃而增长到202亿美元,两年增幅近8倍。我国在电子商务方面虽然刚刚起步,但C2C(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易趣”网注册用户达到近50万,日成交项目5000余项,在线商品22000多件,月交易额达2000多万人民币,成为两岸三地个人物品竞标的第一网站(1)。“8848网上超市”则是B2C(商家对消费者)模式成功的实践者,可以预见,它的发展前景是十分乐观的。 电子商务的全面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压缩中间环节,提高沟通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从而大幅度地提高经济效益。由于美国是最早开发、使用因特网的国家,它也最先享受到网络经济带来的高回报和高效益。这种“高效益”被概括为“三高两低”。所谓“三高”,一是经济增长率高,其增长幅度为战后50年所罕见;二是劳动生产率高,最近5年年均增长4%;三是企业经济效益高,连续5年位居国际竞争力的榜首。所谓“两低”,一是失业率低,二是通货膨胀率低(2)。随着互联网经济在全球的不断推进,相信会有更多的国家享受到这种高回报和高效益。 第三,提高了信息传播的开放度 从历史上看,新闻传播由“小众”到“大众”的转变意味着社会民主的进步,而单向传播到双向传播的演进,更意味着民主化程度和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 大众传播时代,尽管受众拥有法律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权,他们的意志、愿望、要求、兴趣等也声称被充分考虑到,但是由于大众传播的单向性质,受众参与传播的程度是十分有限的;作为一个集合群体,他们的具体情况也是不为媒体所确知的。这就使媒体与受众处在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状态中:媒体是主动的一方,受众是被动的一方,媒体报道新闻,受众接收新闻,传播过程的黑箱始终没有打开。网络传播彻底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受关系,它把信息的获知权和传播权向大众开放,使传播过程中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平等。人们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子论坛或建立个人网页的形式自由发表言论(甚至以个人网站的形式发布新闻),也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数据库或超链接方式随心所欲地获取信息,共享人类文明的成果。总之,网络是开放的,这里没有权威,没有总裁,也没有谁说了算,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根电话线和一个调制解调器,就可以成为网络社会中的公民。这就彻底打破了只有官方机构或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组织才能创办媒体的神话,使信息传、受的开放程度大大提高了。 诚然,网络传播在创造空前的言论发表自由的同时,也为种种不良信息创造了发表的自由,这是十分矛盾的。限制这种自由,网络不成其为网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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