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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实务指南(四)      ★★★ 【字体: 】  
合同实务指南(四)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2:27:50   点击数:[]    

下条件:足以证明1、你向对方发出了通知2、发出通知的时间3、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关于对方是否收到,只需依一般之通常情况可以及时到达即可。

   通知的主要内容: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5、对对方违约现任追究的权利保留。



例示如下:

解除合同通知书

致#####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订立###买卖合同。你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向我公司交付。我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使用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交付的产品,具有以下严重质量问题。

   1、              

   2、              

   3、              

   我公司于当日就上述问题向你公司提出异议,并请你公司立即前来我公司协商解决有关产品质量问题。但至今你公司未派人前来解决质量问题。

   依据双方于2005年7月14日订立的###买卖合同第4.2之规定,我公司特向你公司通知如下:

   由于   (文句应参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相应的解除权条件)           你公司交付的产品质量存在上述严重问题,我公司特依合同约定通知你公司解除合同。

   同时,我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你公司违约责任的权利。(或,请你公司于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派人前来协商有关合同解除的善后事宜)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80合同的补充协议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

   对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例示如下:

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于2005年7月15日订立####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1、     补充约定内容                     。

  2、                                 。

  3、                                 。

   4、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组成部分,原合同条款对本补充协议有效。

   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8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另作不同约定,双方以变更后的合同确定有关内容,原合同有关内容废止。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变更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协议,口头或书面均无不可。合同之变更当务求明确。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形式区别不大。

   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简单的,可以将原合同条款直接引入合同变更协议,或者可以由当事人各方将所有合同文本交齐,进行统一修改:

   

   变更合同协议(一)



   甲、乙双方于2005年7月15日订立####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原合同4.产品数量4.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数量“33台”变更为“38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如果双方当事人变更的合同内容相对复杂,可采用先立后废的表述方法。例示如下:

   变更合同协议(二)



   甲、乙双方于2005年7月15日订立####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1、新的合同内容              

2、                                

3、                    

4、原合同第4.1;4.2废止。

5、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本变更合同协议生效,双方依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8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多是相互负有义务,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及了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及不安抗辩权。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这几种抗辩权发生的情形,就要结合自已的合同利益是否行使抗辩权。

   关于三种抗辩权的行使方式。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以拒绝方式作出的,口头、书面、行为均不不可。法律并未限定特定方式。

   而不安抗辩权则必须以通知方式作出。



83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84价款或合同标的的提存

   有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出现分歧,一方拒绝依合同的约定收取标的物。此时,对方的拒绝接受可能会造成你的保管费用的增加,也会造成交易的风险。

   如,租赁期满后,双方因租金计算发生争议,对方拒绝受领租赁物的交还。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的计费期间是从收货之日起至租赁物交还之日止。尽管交还的事实如可以证明,租赁人依法不应承担相应的租费,但是不可否认的存在不利的风险。这时我们就可以考虑将租赁物提存。

   提存发生如同履行的法律后果,提存后你就不再背负交还的合同义务。



85合同诉讼的举证责任:

   要解决诉讼准备及证据保存,首先要了解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为取得胜诉结果,依据《民事诉讼法》依法所应承担的提供证据的责任。如果所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不能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其就要承担败诉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就合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86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都是证据。”民事诉讼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书证:如合同书,双方当事人订立的补充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出具的收条、验收单、出货单、出门证都是书证。

   二、物证。对方交付的产品实物,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害的现场都是物证。书证与物证的特点是客观性强,受当事人的主观影响较小。

   三、证人证言。在许多情况下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没有书面的合同可以证明合同的内容时,证人证言就会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证人证言受证人主观影响较大,所以其客观性较差,证明力较弱。如果没有其它的证据可以相映证,或者证人与你有一定的利害关系,那么单一的证人证言是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的。从这里我们也明确的认识到了合同书的明显优势。

   四、视听资料。如电话录音、录像。

  五、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对于案件有关的专门事实,由相关的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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