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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上)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42:16   点击数:[]    

爱民

  在儒学中,“仁”高于“礼”,是礼的核心和前提。孔子曾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著名中国法律思想史学者张国华先生说:“‘仁’的含义是多方面的,也可以说它是各种道德的综合。在孔丘看来,一个人必须完美无缺,具有各种美德才能称得上‘仁者’。”“在孔丘对‘仁’所作的各种解释中,最有代表性也最能概括‘仁’的多种含义的一种解释,就是‘爱人’。”[4]可见重视和关爱人也是儒家的一贯思想,起源于孔子,“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

  但在孔子那里,所爱之人主要是奴隶主贵族即“君子”,而非广大民众即“小人”。董仲舒的“爱人”思想则遍及大众,具有博爱的性质。他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不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仁义法》),“仁者,所以爱人类也”,“何谓仁,仁者憯怛爱人”(《必仁且智》),“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离合根》)。董仲舒要求统治者在社会关系和政治生活中必须体现出爱人民大众,代表大众的利益。在他看来,君和民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水乳交融的仁爱关系,“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君民为一体,是一家,因此“君民者”应该“贵孝悌而好仁义”(《为人者天》)。爱民是德治和仁政的根本要求,他认为就是五帝三皇那样的圣明君主,也不敢有“君民之心”(《王道》),而要对人民竭尽仁爱之情。他赞扬春秋时齐倾公“内爱百姓,问疾吊丧”,这种爱民有道的良好政治给他带来的结果,是“卒终其身”而“国家安宁”(《竹林》)。“失恩则民散,民散则国乱”(《保位权》),因此要得国家安宁,统治者必须“内爱百姓,问疾悼丧”(《竹林》),讲求恩德,博爱众生。他高度评价仁爱“德治”在一个良好的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巨大作用:“仁往而义来,德泽广大,衍溢于四海,阴阳和调,万物靡不得其理矣。”(《重政》)“霸王之道,皆本于仁。仁,天心。故次以天心,爱人之大者。”(《俞序》)因此“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王道通三》)“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抄生杀之势,以爱化民,民之从主也,如草木之应四时。”(《威德所生》)

  (二)安民、乐民

  董仲舒认为爱民不能违背人性,必须要安民、乐民,体现出实际的效果,使老百姓心悦诚服。他说:“孝悌者,所以安百姓也。”(《为人者天》)强调治人要“懂能愿”,“使人心说(悦)而安之,无使人心恐”(《基义》)。“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亲近来远,同民所欲”,“亲近来远,同民所欲,则仁恩达矣。”(十指》)“君子以人治人,懂能愿。”(《基义》)要“引其天性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这样就能“倡而民和之,动而民随之”(《正贯》)。他说:“国之所以为国者,德也。”(《保位权》)“德”就是要安民、乐民,“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德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因此“为人君者”必须“固守其德以附其民”(《保位权》),只有能安民、乐民的德治才能使人民大众安居乐业、内心诚服、效忠国家,“得天下之群者,无敌于天下。”(《灭国》)

  (三)利民

  董仲舒强调,安民还必须使老百姓得到的实际的利益。“故圣人之为天下兴利也,其犹春气之生草。”“其为天下除害也,若川渎之泻于海也。”(《考功名》)“生育养长,成而更生,终而复始,其事所以利活民者无已。天虽不言,其欲善足之意可见也。古之圣人,见天意之厚于人也,故南面而君天下,必以兼利之。”(《诸侯》)“圣人积聚众善以为功。”(《考功名》)“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十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人足,无怨望忿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忌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銜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王道》)可见利民不仅仅是使老百姓的物质欲望得到满足,从而奠定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道德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利民也是一个良好的德治不可缺少的内容。

  三、施“教化”

  从统治者治理国家的角度讲,董仲舒认为在爱民、安民、乐民、利民的基础上,还必须用仁义道德去教育人民。在治国方略上,董仲舒认为道德教化是主动的、治本的,因此“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为人者天》)。只有道德教化才能培养人的是非荣耻之心,从而使人为善。教化就象防止犯罪的堤防,“故教化立而奸邪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度制》)。教化建立,堤防完善,奸邪就会止息;相反教化废弃,则奸邪并生,而“刑罚不能胜”(《董仲舒传》)。他总结历史的经验说:“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他认为西周初年的“成康之治”也是得力于道德教化,“成康之隆,囹圄空虚四十余年,此亦教化之渐而仁义之流,非独伤肌肤之效也。”(《董仲舒传》)“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此为“大治之道也”(《身之养重于义》)。因此董仲舒认为,社会管理的关键是“以教化为大务”,“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董仲舒传》),圣明的统治者决不可犯忽视道德教化的错误。要给予老百姓实际的利益,同时还要教育开导他们,这才是正确的治国之道,即他所说“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先饮食而后教诲,谓治人也”(《仁义法》)。“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此之谓也。”(《为人者天》)“天下所未和平者,天子之教化不行也。”(《郊祭》)因此英明的统治者治理国家必须“明以教化”(《立元神》)。

  18世纪英国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追求私利是人的本性。而与此近两千年前的董仲舒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说:“夫万民之求利也,如水之走下。”(《董仲舒传》)但他们之间有两点不同。第一,根据人性求利这一共同观点而得出的结论不同。斯密认为,个人对私利的追求“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5];而董仲舒则认为,放任个人追逐私利必然会导致损害社会的公利。第二,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不同。斯密认为,运用法律能有效地制止个人追求私利可能会导致的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损害;而董仲舒则认为,单纯依靠法律不行,教化比法律更重要,他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精华》),认为人们从本性上来讲,追逐私利如流水,若不用道德教化加以堤防,就会泛滥成灾。

  为什么普通人和有的国家官吏容易“亡义而徇利,去理而走邪”呢?

  董仲舒对此有过系统深入的论述。他认为这并不一概是人们对国家和公利不忠诚的问题,而是由于人的本性和认识水平的局限所致,如他所说“则其智之所不能明也”,“民之皆趋利也,固其所暗也”,义为大,利为小,而对普通人来说,“小者易知也,其于大者难见也”。他认为人民大众是质朴无知的,“质朴之谓性”(《董仲舒传》),“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深察名号》)。“是以米出于粟,而粟不可谓米;玉出于璞,而璞不可谓玉。”他认为人民大众的本性就象“禾”、“粟”、“璞”一样,是处在一种自然本能的状态中,天生是趋利而不趋义的。要使“禾”、“粟”、“璞”变成“米”和“玉”,必须通过人的劳动耕耘和加工冶炼;而要从“本性”中培育出“善”来,必须通过教化,“性非教化不成”(《董仲舒传》)啊!

  他认为教化的价值就存在于“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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