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教育制度在调整,老师在改变,不会只根据你背诵的功夫,还要根据你是否有自己的理解,有独到的见解来判分。
我也许应该强调一下,作为北大的学生,进入这个学校后,你首先应该去阅读这个学校的历史。这个学校出现过哪些伟大学者,它如何变为今天这样一所了不起的学校,它的教育哲学是什么,等等。胡适先生在校园里没有塑像,因为他当了国民党的驻美大使,后来死在台湾;但是他一生念念不忘的是他的母校(他虽是美国一所大学的毕业生,但在北大任教,把北大作为他的母校),无论走到哪儿,一说起北大,他一定要说“我们北大”。本校的一位老教授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的采访时说:“我这一辈子很满足。全中国最好的地方是北京,北京最好的地方是海淀,海淀最好的地方是未名湖畔,我能在未名湖畔待一辈子,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未名湖畔的美,并不完全在于它的景观,还在于那些伟大的学问家、思想家,是他们铸造了这所学校的伟大风范和伟大品格。前年北大百年校庆时,大家都在争夺对北大精神的解释权。北大的精神是什么?有人解释说,是爱国主义,这是第一位的,然后是民主、进步;也有不同的见解,我就不同意从这个角度来阐释。我认为北大最主要的精神在于对学术自由和人的思想自由的倡导,这是这个学校最伟大的传统。我们法学楼门前立着一座雕像:马寅初先生,他就是这种精神的示范者之一。五十年代初,在毛主席倡导的“人多力量大”的观念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马老校长公然明确地提出与官方不一致主张,提出所谓的“马氏人口说”,认为“人多力量大”是错误的,人多消费多才是正确的。在被打倒之前的最后一篇文章中,他开头就说,真理是需要辩论的,是需要对方说话的;但是现在我已经明确地知道,你们要封住我的口,不许我说话。但是,我该说的话,只要一有机会,我还是要表达出来。-就是这样一种人格魅力,一种追求自由的精神,一种不同流合污的精神,是我们的学校得以立世的最重要的资本。大学独立、大学自治是一种西方的传统,传到中国后,它的发育并不容易。中国有悠久的读书做官的传统,而且是政教合一的,这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在西方,即使在黑暗的中世纪,一个追求自由的人也可以两边躲藏-得罪了世俗政府,可以躲到教会里;得罪了教会,可以请求国王的庇护。所以他可以有一个自由的空间。天主教会、罗马教廷一直是一个强有力的抗衡世俗权力的一个精神组织,这种精神组织对于西方的自由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是非常强有力的一个制度因素。不像我们这儿,自古以来,“一经圣人口,议论安敢道?”刚才我说的李贽,李贽有一个罪名叫“非圣”,对我的老乡孔子的有关学说提出置疑,不赞成孔子的学说,这就是非圣。但是,赞成或不赞成孔子的学说由谁来判断?这是个问题。在传统社会,照例是由世俗权力最高的人来解释的。今天,在我们国家,这个问题仍然重要。我们宪法规定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可是,一种观点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谁说了算?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谁有权谁说了算,两千年来一直是皇帝说了算,皇帝说你非圣你就非圣,没有辩护的余地,在这样一种传统下,说实话,大学要获得一种生存的真正空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西方最古老的大学都是教会办的学校,当政教分离时,教会管一个人的精神,世俗的政府只管一个人的行为,也就意味着在一个人的精神领域中,国王的权力不能进入。有一种说法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大学就是这样。大学的神圣的殿堂,绝对不容许任何世俗势力指手划脚,不允许它干涉一个学者的思想自由。一个学者的思想自由是他得于立世的最根本点,如果没有这个自由,学者便成为行尸走肉。说老实话,学者不怕吃不好,不怕住小房子,不怕坐大汽车,怕没有自由。可能你们听说过哈佛大学的校长不买美国总统帐的故事,那个故事典型地体系的大学的尊荣和面对世俗政府的高贵。
我虽然不是北大毕业生,但很早就对胡适校长、对蔡元培校长感兴趣,不断阅读了许多北大学者的著作,知道不少老辈学者的事迹,我觉得这样的精神最让我感动,所以,当后来有一个机会调过来的时候,自己真是觉得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不仅仅是有了一个饭碗,而是一个灵魂的归宿。自己感觉到,一辈子能在北大生活,我心已足!有一本书叫《最好的辩护》,是哈佛法学院的一个教授叫德肖维茨写的,他在书里写道,在美国,最好的职位是什么?是哈佛法学院教授。我们的法制没有美国那么发达,收入没有美国法学院教授那么高,但是我可以说,北大法学院教授这个位置,是一个中国人能够得到的最好的位置,不用再加上“之一”。我想,我们每一个进入北大的人,对我们来说首先要上的一课是这样一课,使我们成为这个精神家园中的一个成员。从入学开始,你们就注定有了一个标签,这个标签就是北大毕业生,北大的校友,按照美国的惯例,你们的名字后面会加上“04”,表示你们是04年毕业的这届学生。这是一个标志,可以说一入这个门,就有了不解之缘,你们今后的路还很长,不是我们每个人都会一辈子待在这个校园里,但是我们每个人都要体现出这个校园中生生不息,延续百年的一种精神,这是我们第一课里应当学到的。
下面谈谈过去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我现在仍处于学习过程中,活到老学到老,自己也常感到一种危机感,感到做教师的压力。我原来以为一辈子读书、拿工资就行了,搞了半天还要发表文章,每年还要发表几篇学术论文,论文还要有一定规范性,下边有一些外文注释才算好文章,压力也很大。现在有些方面的压力已经没有了,比如评职称,因为已经到顶了,我打电话给我妈妈说:“我评上教授了。”我妈说:“还能往上吗?”我说:“不行了,已经到顶了。”老太太说:“人还不到四十就到顶了,就没得可追求了。”这是她不能理解的一件事情。这样一种职业,还有一种压力,要求你不断创新,要有一种追求,比如给你们作过报告的朱苏力教授,他真正是一个学术上有追求的人,有一种创新精神,写文章也特别漂亮,我有时感觉:“怎么跟这样的一个同事在一起!”
那天开幕式上我强调了两点:一是要意识到法律学术是一个伟大的学术传统,你要了解两年来的法律学术是怎么回事,要用有限的四年时间,真正地把握其内在精神,要成为一个法律人。我们法学院教育的目的是,让在座的第个人都学会thinking like a lawyer,如何像法律家那样去思考问题?法律家是怎样思考的?我这段时间给研究生讲课,讲的就是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究竟是依什么治国?就是依在座的各位,你们将来就是治国之才,你们将来就是这个国家的栋梁之才,这意味着你们在法学院里所学到的这套思考问题的方式,学习到的这套概念、理论,它对社会有一种调整作用,你们用的是这种东西去调整社会,而这种东西的历史绝不是几十年或几百年。古罗马人创造了伟大灿烂的法律文明;中世纪人类最早的大学只有三个系:哲学系、医学系和法学系;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大学意大利的波洛尼亚大学,就是一所法律学校。许多人学了几何、逻辑、修辞等学问以后到波洛尼亚大学来学习法律。法律是调解社会生活的,法律是用一套经过数千年构筑起来的人为的知识来改造社会、调整社会。但是,请注意,法律首先是一个饭碗,我们学法律,也许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腔热情地报国报民,首先不是这个,而是律师收入比较高。做一个律师,打官司、诉讼、在法庭上慷慨陈辞,下来后腰包滚圆,凭什么人家给你这么多钱?凭什么一场诉讼人们就给你二十万、三十万,有人打一场官司就能买一幢房子?凭的我们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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