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宪政制度在近代中国为什么难以确立      ★★★ 【字体: 】  
宪政制度在近代中国为什么难以确立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2:55:47   点击数:[]    

管在宪政问题上,严复、胡适的看法是典型的学者角度,而孙中山更多地是政治家的眼光,但他们在“知其不可而为之”这一方面,则是完全相同的:首先是认定了宪政是通往富强的必经之路,然后就去拼命追求宪政。在行第二步(求宪政)时,又似乎把第一步(求富强)放在了一边,专心执著于宪政本身,宪政成了目的。“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宪政——富强’这个范式带来的理论困境”。[2](P534)在这个范式下,宪政日渐成为一个重要的制度形式,在这个形式背后所隐藏的深层内涵却被忽视了。
三、宪政是什么
中国没有“宪政”的概念。虽然古典文献中有“宪法”之说,但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和“宪政”的概念,则几乎是纯粹的舶来品。亚里士多德说:“……政体(宪法)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其中尤其着重于政治所由以决定的‘最高治权’的组织”[3](P129), 历来被认为是宪政概念的最早渊源。宪政概念在西方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融汇了斯多葛学派和罗马人的平等观和自然法思想、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思想与自然法理论的杂揉,布丹的主权理论,17世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孟德斯鸠分权理论等丰富的内容,才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包括法治、有限政府和分权等基本原则在内的“宪政”。

1.法治是宪政的前提
亚里士多德著名的“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论述,开辟了西方思想史上的法治传统。但真正把法治作 为一项宪法原则确定下来还属英国人的专利,其矛头同样是指向封建君主的“人治”,为此,他们提出“要法治,不要人治”(government of laws and not of man )十八世纪,美国人接过法治的口号以反对的殖民主义,在1776年独立宣言中控诉了大不列颠王国破坏法治的罪行。及至今日,法治观念中至少包含如下三层意思:
(1)程序的稳定性
“一定的基本程序不能时常任意变动,公民必须了解政治活动的基本准则。今天认为是合法的和符合宪法的行为,不能到明天就被谴责为是违法的”[4](P153)。 可以说,没有稳定的程序就不可能有法治。朝令夕改是人治社会的典型特征,有法律绝不等于有法治。只有稳定的法律和稳定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程序才能保证法治原则的真正贯彻。
(2)有宪政的存在
宪法(无论成文或不成文)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约法的产物,是一切国家机构所赖以产生的依据,一切国家机构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宪法。
(3)宪法的至上性
一国的任何其他现实法律都不得与宪法及其精神相冲突。
2.有限政府是宪政的表现形式
从理论上说,由于政府是通过与人民立约而产生,它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利的让与,这种权力从根本上说不应是“统治权”,而应为“服务权”,则它不可能是无限制的,而只能局限于人民所“让与”的那一部分,在权利与权力之间应有严明的界限。这既是社会契约论所必然引向的结论,也是法治的当然要求。
从实践发展来看,在近代宪政制度的滥觞地英国,有限政府的概念是在国王与国会的长期斗争中被逐渐确立起来的。在这个漫长并且不断反复的历史进程中,经济的近代化始终是先于法制的近代化进程。15世纪以来的贸易扩张和圈地运动,不仅为资本主义发展积累了原始资本,而且造就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和由被赶出家门的农民充任的自由劳动力,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大前提下,无疑更大地刺激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后,不仅要保证其既得利益,更要扩大其经济利益,则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政治斗争。“在英国,在资产阶级已经干涉国家事务的地方,自由的问题首先是经济自由:贸易自由,生产自由,尽可能以最低价格购买劳动力的自由,以及保护本阶级来对付工人结盟与造反的自由。”[5](P88)法制的变革只是经济地位的改善以及为此而进行的斗争的成果的体现。君主立宪制度在英国的确立,与其说是一场法律革命,不如说是经济革命的政治表现或法律表现更为恰当。这个成果的最终体现就是:贵族和资产阶级组成的议会两院有了真正的立法权,执行权(行政权)交给了对议会负责的内阁,国王逐渐退隐为一种权利的象征,虽然名义上享有执行权,实际上却是由内阁在具体操作。原先集中在国王手中的权利被“下放”了,“下放”的权利被分割并交由不同的人去行使,社会各阶级按照其经济实力在权利机关中占领各自的席位,各方的利益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即表现为任何一种权力的动用都必然受到其它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限权力的总和仍是有限,政府作为一个整体,其拥有的权力也是有限的。这在美国宪法里体现的更为充分鲜明。美国宪法不写公民有权如何如何,而是写政府不得干涉公民的何种权利。
3.分权是宪政的核心内容
“有限政府”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权力和权利的划分,二是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第二个问题就涉及到了通常所说的分权问题。现代意义上的分权,指的是将政府按其职能划分为立法、执行(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并由不同的人来分别行使三个部门的职权,以达到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和防止权力被滥用的目的。虽然最早在近代意义上阐述分权理论的非洛克和孟德斯鸠莫数,但分权的理论和制度渊源如同法治一样古老。当亚里士多德讨论政体中的议事、行政和审判(司法)三种职能的区分时,[3](P214~218)中国的思想家们却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对“为政以德”(注:《论语为政》)的伦理境界的追求上。在西方,即使是在“黑暗的”中世纪,教会内部也存在着职能分工,在俗界,王权则被划分为统治权和司法权。教权通过干涉世俗的王权而造成一种实质上的“分权”或“宪政”(注: The Constitutional Law Dictionary,Vol.2: Government Powers. ABC-Clio Inc.,Santa Barbara,1985.)。经过了布丹的主权概念和马西利对立法权的阐述,到17世纪,近代意义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重职能的划分已初步形成。
在西方宪政的历史上,权力的分立更多地体现了一种对理想政府结构的追求,而社会各阶层的代表分别在不同政府机构中占有各自的地位,则反映了利益团体之间的妥协这一现实。(注:MJC维尔认为, 纯粹的分权只是一种“理想型”,由于结合了混合政体理论、均衡观念、制衡理论等,才构成多重复 合的政制(constitution)理论,为现代西方政治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参看维尔:《宪政与分权》第一章、第二章,三联书店1997年版。)特别是英国近代史上国王与国会之间的权力斗争,体现了分权与制衡理论和实际的现实结合。而美国的三权分立更完美地体现了孟德斯鸠的理想,更集中地体现了资产阶级内部各利益集团间的妥协。分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亦即防止人治,可见分权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如果将法治看作是一种状态(尽管这种状态本身也在不断发展,因而从本质上看实为一种“动态的状态”。这里考察其相对静止时的状态),则有限政府就是这一状态的外形,分权是支撑这种状态的基本结构或支柱。分权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有限政府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有限政府也不是目的,它是法治的内在要求。那么法治是不是目的?进而,宪政是不是目的?
四、为什么会淮橘为枳
对宪政的涵义及其来龙去脉作一简单回顾后,对照中国的国情,就不难看出近代中国的先驱者们所进行的是一场怎样地艰苦卓绝的革命。在西方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宪政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从根本上来说,是由生产方式的进步而推动的社会进步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是社会生活的形式,而不是内容。当宪政登上历史舞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这种作用在本质上是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第二性的)时,对于国家的富强而言,它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言以蔽之: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 下一篇文章:学生宪法权利与学校自由裁量权——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性教育案例中看学生利益与学校、国家利益的主张和平衡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宪政制度在近代中国为什么难以确立”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宪政制度在近代中国为什么难以确立”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宪政制度在近代中国为什么难以确立...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