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法学理论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      ★★★ 【字体: 】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2:45:09   点击数:[]    

体系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宪法规范奠定的制度基础构成了宪法体系中的稳定部分,宪法制度则与宪法规范中的原则成份一起构造了宪法体系的弹性。在宪法体系中,宪法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关系到根本制度的性质与稳定,是尽可能地不予改变的,而宪法制度所规定的具体操作性内容却是可以通过宪法程序时常变更的。因此,这两部份在体系中的搭配应当得当,如果两部份的比例不调,将不该“僵硬”的内容“僵硬化”了,而弹性的内容却比例过少,宪法就会在对社会现实的应变中陷入僵局,而如果两部份的比例合理,宪法就会在指向结构的冲突面前进退有余。

  冲突功能主义还指出,结构应尽可能地松散,因为结构越紧密,互动越频繁,冲突的频度也越大。因此,宪法的规定应当原则化,尤其在与社会生活中最活跃而易变的那部分因素结合时,宪法尤其要注意在规范层面的原则性,具体说是宪法在对经济制度的规定上要模糊。[7]经济因素是社会生活中最活跃、最革命、最富于变化的因素,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过于周祥,会使宪法结构在经济制度上趋于僵化,增加经济因素对结构冲突的可能性,减少结构在面临经济变革时的回旋余地。因此,短期的操作性的经济制度不能写入宪法,只有根本性的具有弹性的经济制度原则才能在宪法规范中体现。

  美国宪法对经济制度的处理堪称典范。宪法没有规定经济制度的内容,但是在宪法条文中隐含了经济制度的原则和调整经济利益的工具。如美国宪法的“保护私有财产权条款”、契约条款“、”正当程序条款“等等,都曾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用来作为调节经济政策的工具。最为典型的是塔尼法院适用”契约条款‘:废除了特许状中的垄断权,从而推动了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8]美国宪法在对政治制度的规定上同样如此。美国的政治体制在两百年间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从州权强大发展到联邦集权,从三权平行发展到行政优越,但美国宪法条文的变化却并不大。“宪法并没有写入那些被今天的总统官邸广为运用的实际操作手段。这一正式文件必须被看作18世纪政府所向往的轮廓,而非政府在当时的蓝图。联邦权力的巨大增长侵蚀了州的保留权力,显著扩大了总统活动的范围。发生在权力中心的微妙变化并未写在宪法的而上,一旦一种权力的实践被判例所采纳时,那就可以说这种运作已经真的成为宪法体系的一部分。”[9]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美国宪法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保持着基本稳定的奥秘在于它只规定制度的基础部分,规定了制度的发展方向,而将制度的具体内容留给宪法运作的实践,从而给社会生活的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也使自己成为世界宪政史上的典范。由于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特殊地位,使宪法的稳定性成为一种可资强调的价值,动用正式修宪程序的修宪已意味着社会现实与宪法的冲突达到了原有的宪法结构无法容纳的程度,这对宪法利益是种损害。因此,宪法在对社会现实的应变中,应注重渐变,而宪法的渐变首先有赖于宪法内部的合理结构,这是冲突功能主义的首要启示。

  2.冲突制度化的宪法机制

  冲突功能主义的另一条重要启示是宪法体系内部应当为冲突提供制度化的出口。冲突制度化的意义在于避免冲突在宪法结构内部的随时爆发而对宪法结构造成损害。冲突制度化的机制可以使冲突得到固定方式的表达,从而使结构可以获得对冲突进行评判,把握冲突所透露的社会变迁信息,及时地进行自我调适的机会。如果没有冲突制度化的机制,等到冲突在结构内部普遍爆发再来调整结构,对宪法的损害已经造成了。因此,冲突制度化的机制也是宪法系统与外界的信息交流机制和重要的稳定机制。

  冲突制度化的机制就是在宪法体系内部宪法性争议的提出和解决机制。宪法争议的提出标志着宪法体系内冲突的存在,冲突存在并通过制度化机制表达表明宪法系统与外界的互动正常。宪法性争议的提出可以有多种方式,如新闻媒体报道等,但最直接最有效地对宪法系统发生影响的莫过于宪法体系内部固定化的提出和解决宪法性争议的制度安排。

  世界上绝大多数实行宪法保障制度的国家都会允许宪法性争议在宪法系统内部的制度化表达和解决。宪法性争议的提出标志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已对宪法结构的调整提出了要求。因此,这就需要各种竞争利益将其实力对比关系及其变化充分展示,从而可以探索变化发生的原因和轨迹,并对其进行分析和判别,分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对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并在宪法的逻辑结构可容纳范围之内的利益关系变化作出肯定,置换冲突各方在权力关系中的地位;对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利益关系变化及时否定,遏制其在社会实践中的进一步生长;对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但又超越了宪法的逻辑结构可容纳范围的利益变化准确把握,将其上升到正式的修宪程序。这一任务是由冲突制度化的机制完成的,在其操作过程中,既体现了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也体现了宪法对社会生活的规制。

  宪法性争议的制度化表达机制在世界各国的宪法制度中有所不同,但最典型的就是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虽然直接针对的是法律而非具体事件,但具有宪法性争议的法律法规的出现决非偶然,而是在社会生活中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因此,具有宪法性争议的法律法规的出现表明社会生活中的某种变化已足以引起宪法系统的重视——宪法是否需要进行调整。而反过来,法律法规的施行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宪法制度,因此,违宪审查制度不仅卫护着宪法的权威,还起到了及时调整宪法结构的作用。

  违宪审查制度在世界各国主要有三种形式:司法审查制、宪法委员会制和宪法法院制。而从冲突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尤以司法审查制度为佳。违宪审查制度是由两部分内容组成的,一部分是宪法解释权的运作,这是违宪审查制度的核心,另一部分是宪法性争议的提起,这部分设定能进入程序的宪法性争议的种类、数量、性质,也很重要。在司法审查制度中,法院掌握了宪法解释权,因此宪法性争议的提出不限于特定主体、特定程序、特定对象和特定时间,一切主体均可通过普通诉讼程序提起宪法性争议,所争议的对象不限于法律法规,还包括政府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这为社会实践中与宪法有关的冲突提供了充分表达的可能性,从而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宪法系统的信息量。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宪法制度中仅有宪法解释权的设置,而无提起宪法性争议的机制,那么,这种制度是不完备的,宪法解释权将因失去其启动机制而无法运作。宪法性争议的提出对宪法系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正是这一制度使社会变革最细微的迹象在宪法系统中得到显现,高明的操作者以其对社会生活的洞察和敏感,可以灵活地运用手中的宪法机制将社会变革推向前进。正如施瓦茨盛赞塔尼法院“以一种与感觉到的这个经济发展新时代相吻合的方式改变了对契约条款的解释”, [10]从而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也推动了宪法自身的发展。在此意义上,冲突功能主义所提出的冲突制度化的机制成为宪法系统深入社会的触角,通过对社会现实中冲突情况的了解,宪法系统可以全面地把握社会生活的走向,不断地实现宪法系统与外部各种新因素的整合,从而不断自我调适,实现结构的渐进式变迁。宪法性争议的提出和解决机制也因之成为宪法系统重要的稳定器和整合器。

  当代社会科学发展的总趋势是学科间的综合集成,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方法论上的融会贯通。在此,笔者试图将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引人传统的宪法学理论,以为宪法学理论在方法论上的创新作出一点尝试。事实上,从本文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社会学视角的引有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宪法是一个规则、制度和观念组成的体系,是一个动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违宪审查及其中国问题

  • 下一篇文章:略论国家立法权提留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步如澄明之径———法律推理在司法...
  •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之夭夭 法律援助受...
  • ››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以米尔恩人权...
  •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
  • ››中国宗教法总述(下)
  • ››司法改革八大难题
  • ››立法听证:制度民主的价值
  • ››情事变更原则探析
  • ››冲突功能主义的宪法学启示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