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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社会和谐——“法治、政治和德治”建设和创新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2:43:30   点击数:[]    

和谐的一种现象。

  第三,是工人下岗问题的发生和存在。我们尽管有千百种理由和万千个道理,对于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为数不少的工人的劳动权长期丧失或者受到限制,是一个需要严肃思考和慎重对待的大问题。封建社会是人身特权,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的特权,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只有建立起劳动的权利,才配称得起社会主义。江泽民所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公民如果没有生存、生活之本,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

  第四,是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毛泽东早年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邓小平也讲过“农业是根本”;十六大江泽民提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和“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们应该正视我国的“三农”问题,没有“三农”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可是,有的农村落后,农业发展的不平衡,还有的农民贫穷,并没有形成整个全民和领导的共识。忘记农村,忽视农业,不正确对待农民的问题,大有人在。

  第五,社会公共秩序、社会治安和社会性质的犯罪问题。我到过的国家不算少,大概只有在我国,乘坐快的交通工具的不让乘坐慢的交通工具的,有交通工具的不让步行者,步行的年轻人不让老年人,甚至直接没有步行者的道路可走。古文明大国、礼仪之邦的美名,与今天某些混乱和不文明的秩序的存在形成很大的反差。社会恶性案件不断发生,黑势力在某些地方十分猖獗。这与和谐社会是很不相称的。

  第六,教育存在的问题和文化领域的“汉奸”文化现象、“崇洋媚外”现象。某些地方和单位,急功近利的教育思想和导向,在文化界出现的模糊是非的现象时有发生。浮躁情绪,剽窃现象,炒作闹剧,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背道而驰。

  第七,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侵蚀问题。邓小平告诫过“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我国泛滥。”“改革开放是有风险的,会带来一些资本主义的腐朽东西。”“实行开放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闭关自守是错误的,自我封闭只能导致落后和死亡;而完全不设防,也是非常危险的,最终也会葬送一切。

  第八,错误的和有害的思想道德观念的存在和影响,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思想和流毒的存在和影响,那种所谓“告别革命,拒绝壮烈,躲避崇高,渴求堕落”的影响和危害的存在。朱总理在2001年曾经提到过我国出现的“道德沦丧”问题。前几年在我国学界一直争论,就是我国目前是道德爬坡还是道德滑坡的问题。是应该具体分析我国道德现状的时候了。有的境外媒体嘲笑我们发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们自己不应该仅仅看到其恶意,而不反思自己的问题。在欧洲,有一种说法,即法律道德化是社会进步和向上的表现,而道德法律化,却是社会变坏的征兆。道理很简单,道德无须国家强制,无须颁布什么规范,公民会自觉实施;而法律就需要国家强制和颁布规范。如果一个国家把人们不需要国家强制的予以强制,就说明公民的道德意识的弱化,法律的强化;合乎道德的行为就主要不是靠自觉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君子协定”并非一无是处,比较那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合同还硬不履行来说,倒是君子协定好些。这里似乎有不重视法制之嫌,但是对于利用法律的空隙钻法律的空子,以逃避法律责任的人来说,还是前者更合乎人性吧!

  我们需要不断反思:我们建设的社会,到底应该有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关系?什么才是社会主义的人际关系?

  古罗马喜剧作家柏拉都斯(Plautus T.M.)说过“人与人是狼” (Homo momini lubus),而也有人说,如果懂得自己的责任,人与人是上帝(Homo hominidues est,si suumofficium sciat.)。英国启蒙学者霍布斯所讲的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是狼与狼的关系,个人权利得不到保护,只有进入政治社会,才能保护个人的权利。当然他是一个国家主义者。我们既要反对国家主义,也要反对自由主义,而要提倡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首先是统一的、一致的,缺一不可的;其次,就是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任何一个人的利益:再就是要关注和维护个人利益。所以,对于十六大提出的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正确、全面和完整地理解。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的思想和主张,可以说从人类有史以来就有思想家、理论家和社会改革家不断提出过。在外国有《理想国》、《太阳城》和《乌托邦》,有过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中国古代有过所谓的“桃花源”,有过康有为的《大同书》等等。古罗马人有“诚实做人 (正直生活),不害别人,各得其所”的格言,我国也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处世格言。可以认为,每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在诞生之后的动乱阶段过去之后,都有过一段黄金时期,即社会和谐阶段,都创造过人类的文明,尤其是在资本主义诞生之后的几百年间,对于人类的历史发展,确实是起过和直到今天还在某些方面起着促进作用。

  然而,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的和谐是一种什么样的和谐呢?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以往的一切社会形式和国家形式、一切传统观念,都被当作不合理性的东西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到现在为止,世界所遵循的只是一些成见;过去的一切只值得怜悯和鄙视。只是现在阳光才照射出来。从今以后,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压迫,必将为永恒的真理,为永恒的正义,为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所取代。 现在我们知道,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18世纪伟大的思想家们,也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使他们受到的限制。”[①]“总之,同启蒙学者的华美诺言比起来,由‘理性的胜利’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竟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②]

  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大的不和谐是什么?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自身不能克服的矛盾。如果这个矛盾自身能够克服,那就不是资本主义了。

  那么,当代中国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支柱是什么呢?我认为:

  1.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的特征——公有制的地位和处境,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

  所有制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者从《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注意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列宁讲过私有制使大家分裂开来,劳动使大家团结起来。而腐败现象的发生和存在,按照江泽民同志的说法,“这种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我理解这与我国发展私有经济的负面影响有一定直接的关系。大量事实证明,我国发生的大的贪污受贿案件,绝大多数与私营企业主的贿赂有关系。在我国现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发展私有经济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的必需,但是,没有好的和适当的引导和管理是不行的,至于那种完全私有化的主张,更是完全错误的。要想维护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和谐,就必须真心实意地维护和巩固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公有制。

  2.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

  钱学森同志提出“没有任何思想与马克思主义能够相比的,我们有一个有利的条件,就是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最锐利的武器。我们一定要注意应用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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