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多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入世”的谈判活动,其中汇率“双轨制”经常受到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质疑。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汇率歧视,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某些发达国家也紧紧抓住这一事实,诋毁我国,阻挠我国“入世”。后来我国统一了汇率,满足了世贸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对外汇安排的要求,减轻了“入世”的难度。这表明了我国外汇管理法规必须也事实上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是与国际惯例相比还有差距。首先,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中,若干概念与国际通行概念不统一,若干交易类别划分也与国际标准不一致;其次,在管理范围上,我国目前资本项目管理范围主要集中于对资本流入的管理,对资本流出的管理尚不足;再次,在管理手段上,国家以事前审批为主,事中监控能力较弱,事后处罚制度也不完善。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外汇管理法规虽然具有以往法规所没有的先进性,但是也存在不少缺陷。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对策,不断改善我国外汇管理法规,使之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我们相信完善的外汇管理法规必将对健全我国管理体制,巩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保持我国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推进人民币最终实现完全的自由兑换作出重大贡献。 参考文献: 1、《中日韩三国外汇管理法规比较》 侯放著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 2、《人民币汇率—理论、历史、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李平、杨清仿著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3、《外汇管理知识问答》李兴、彭建平、黄益生等著 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 4、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韩继云《经济评论》1996年第4期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www.safe.gov.com
转自: 声 明: 本论文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来信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