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民法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英译浅谈      ★★★ 【字体: 】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英译浅谈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7:09:50   点击数:[]    

[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种超越国界的技术转让。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引进了不少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这对于提高我国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拖积极书转让合同,越来越受到律师和翻译工作者的重视。因此,如何起草和翻译好技术转让合同也就成了当前从事涉外法律工作者感兴趣的问题。技术转让合同的翻译比较单调,但是关重大,它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败笔将会产生严重后果,本文就国际技术转让合同英译的几个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英译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几种:国际许可证合同,或称国际技术许可证协议(InternationalLicensingAgreement);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InternationalConsultingServiceContract);国际合作生产合同(InternationalCooperativeProductionContract);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InternationalContractingAgreement),好的技术转让合同的译文,一般都应具备以下特点:
  1、准确性
  技术转让合同的英译要以“准确”为首先条件,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翻译。这里讲只满足于字面上的一致,而是将从词义、语法、专业上去深刻理解原文的含义,使疑问说明原理准确无误,陈述事实明白晓畅,切不可使人感到疑问模棱两可。请看下面例句:“合同总价30%,计3642美元(大写:三仟陆佰肆拾贰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让方”。原译:“thirtypercentofthewholecontractprice,counting3642dollars(Incapital,thirtythousandsixhundredandfortytwo)willbepaidbylicenseetolicensornotmorethan30daysafterreceivingthefollowingdocumentsfromlicensorandfindingthemauthentic”。
  这一条款的英译至少有六处不妥:第一、“合同总价”不能译成thewholecontractprice,应译成thetotalcontractprice,total在这里强调“总额”;第二、“计ⅩⅩ美元”应译成namelyⅩⅩUSdollars,在dollar前一定要加US,因为使用dollar的国家除美国外,还有加拿大、澳大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国;第三、“大写”不能用incapital,incapital表示“用大写字母”,英语合同中的“大写ⅩⅩ”应译成say+英语数词,第四、“不迟于三十天”,准确的译文应是notlaterthan30days;第五、willbepaidby应改译为shallbepaidby,在合同文本中shall主要用来强调一方所负有的义务;第六、“经审查无误”,应译成tofindtheminconformitywiththestipulationsofthecontract.另外afterreceivingthefollowingdocuments....andfinding最好用完成时形式afterhavingreceived...andfound或用从句的完成形式afterlicenseehasreceived...andfound,“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译成thefollowingdocumentsfromlicensor不够确切,不如译成thefollowingdocumentswhichareprovidedbylicensor
  2、严谨性
  起草合同文件必须严谨,那么英译合同文件也应力求严谨,译合同文件不同于译文艺作品要求具有文采、韵味,英译合同文件要求的是严谨和精确。为了排斥歧义的产生,合同中有些词语的翻译必须保持一种译文,特别是一些重要的词语都有严格的法律涵义,绝对不可信手拈来。如“排它许可”就不能译成Exclusivelicence而应译成solelicence;Exclusivelicence的意思是“独占许可”,这是国际间通用的术语,两者有明确的含义。Exclusivelicence表示,许可方不得再把同样内容的使用许可证协议授与该地域的任何第三者,就连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项技术;而solelicence则不同,它表示:“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证售于同一地域的任何第三者,但许可人则保留自己在该地区使用该合同中技术的权利”。再如:翻译“支付条款”时,译者可能碰到“最高提成费”这样的术语,这条术语不能盲目地套用汉英词典上的词语,译者必须弄清其真正内涵。“最高提成费”一般是指受让方提出的,意即规定一个提成费的最高数额,将来受让方产品销售量一旦很大,按比例计算将超过这个数额时,则仅仅按这个数额支付,不再多付。所以,把“最高提成费”译成MaximumRoyalty才能体现出原文的含义。
  3、规范性
  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句子都是相当规范的,英译时一定要保持合同原文的体例,反映原文的精神,有些词句已形成固定的翻译标准和格式,一般不易随意改变。例如:在专有技术许可证协议中“保密条款”是不可忽视的,一方购买另一方的技术,就要承担该项技术的保密义务,保密条款一般指受让方为许可方的技术保密,但又不仅止于此,如果许可方许可受让方独家在某一地域生产某种产品,则许可方自己在该地域内也负有不将该项技术透漏给第三方的义务。所以这个条款是这样规定的“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一部分或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这一条款主要规定了两项内容,一项是受让方对出让方提供的技术进行保密的期限,一项是在何种情况下,受让方不承担保密的义务。所以,英译时应分成两段,第一段译成licenseeagreestokeeptheknow-howandTechnicalDocumentationsuppliedbylicensorundersecretconditionswithin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这一段的“对....进行保密”使用keepundersecretcondition;“在....期内”使用within不用during;第二段译成Incasepartoforallknow-howoftheabovementionedtechnicalcontentshavebeenpublishedbylicensororanythirdparty,andlicenseeobtainsevidenceofsuchpublication,licenseeshallnolongerberesponsibleforkeepingsecretandconfidentialthepartalreadypublished,这一段英译时,要注意增译一句licenseeobtainsevidenceofsuchpublication,因为另一方不承担保密责任要有理由,对方坚持要求时,另一方要拿出足够的不履行义务的证据。最后一句,“受让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应使用Itshallnolongerberesponsiblefor....,结构,表示在法律不承担责任的义务。
  
  二、技术转让合同的英译过程
  技术转让合同的英译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熟悉全文、掌握大意
  译者在拿到一份技术转让合同时,必须先通读几便全文,了解原文的结构以及每个词语在具体上下文中的含义,着重领会合同中的法律语言的确切性,必要时还需要查阅有关资料,切不可一拿到文件就提笔翻译,这草率的工作态度是绝对要不得的。熟悉全文、掌握大意有两大益处。一方面有利于选择词义,比如:合同文件中经常出现的一句话“具有同等效力”译成:“tohavethesameeffect”就欠妥,“effect”是指“效果、效应”,而合同文件中的“具有同等效力”,是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应译成:“tobeequallyauthentic”。再如:“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应译成:“eitherofthepartiestothecontract”,这里的介词“to”不能用“of”代替,因为“to”是指“作为一方参加合同”;另一方面有利于行文造句,不同种类文章,其文体不同,译文的表达方式,行文造句也就随之不同,如果译者在翻译之前没有领会原文的内容,那么其译文就不会是“行话”。请看下面条款,“本合同于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三日在Ⅹ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用英文和中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原译:“thiscontractwassignedinⅩⅩonMay,13,l987,eachcopywaswritteninEnglishandChinesewithtwocopiesineach,thetwotextshavethesameeffect”。这句话是在“合同的生效

[1] [2] [3]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国际货物销售中对知识产权的担保—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

  • 下一篇文章:中储物流业务合同管理之初探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国际技术转让合同英译浅谈”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国际技术转让合同英译浅谈”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论澳门的缔约前过失
  •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 ››法官忠告保证人:请提高自我保护意...
  • ››论中国法人制度新理论及其对市场经...
  • ››所有人抵押合法 共有人异议无效
  • ››浅议船舶抵押制度对抵押人权利的限...
  •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
  • ››德国大学以请求权为基准的解案分析...
  • ››特许连锁系统的崩溃--当前特许经...
  •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
  •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英译浅谈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