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无意中对开放社会构成危险/,/对政治的不满促进了市场基本教义,而市场基本教义的抬头又回过来使政治失灵。全球资本主义最大的缺陷之一是容许市场机制和利润动机渗透了原来补助不应该出现的活动范围之内/,吾人值得深思。同如布隆克所言:/自由市场这看不见的手,尽管他有不可怀疑的力量,但是它仍不足以确保许多牵涉到人类幸福以及能让人类持进步乐观态度的社会目标的实现/(布隆克,2000年中译本,P.5)。 4、向私部门学习之自我解构与公私管理之混淆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的一个主要假设在于:公共部门之管理与私部门的管理不存在差异,存在着一种跨越公私情景的一般管理(Generic Management)。无论是在政府机关还是私营机关从事管理者,都需要类似的管理知识、技能、概念与工具,以帮助同样功能(如计划、决策、组织、领导、沟通、控制)的发挥,从而长期有效地生产和提供财货与服务,在这样的理论下?quot;企业型政府/几乎成为政府再造的精神支柱,目的在于全面引进私部门的价值、文化、结构、流程、技术进行政府改造,进行自我解构(deconstruction)。吾人应该承认,公私部门之管理的确存在相似性的,管理知识、技能、工具亦可相互学习与借鉴。然而,公共管理与私人管理有本质之差异。行政学大师瓦尔多早在1948年便批判此种公私通则性忽略了公共行政之根本,即源于民主政治理念之/公共/本质(Waldo,1948:P.159-191),艾利森(Allison,1980)在其经典著作便揭示了公私两域之管理,在所有不重要层面上相同,而在所有重要的层面上不同。奥托、赫迪(Ott,Hyde,1991)也指出企业管理与公共行政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和不同之价值。罗森布鲁姆(Rosenbloom, 1998)亦从国家主权、公共利益、法律规则等方面分析了二者之不同。在我看来,公共管理与私人管理是存在巨大的差异的,这种差异表现在:宪政与市场、公益与私益、法治与契约自由、社会公义与效率利润等多方面。简单而言,公共行政在本质上是以民主宪政为基础,通过政府整合社会资源,落实民主治理的基本理念,展现公共利益之过程。将公共管理与私人管理相混同,恰恰丧失了公共行政在民主治理中的正当角色,丧失其应有的真正意义。
5、不恰当的/顾客/隐喻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将顾客对企业的重要性比拟为人民-政府间的关系,因此强调顾客满意(Customer Satisfied)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并认为顾客导向的理念会促使服务者直接对顾客负责;由顾客作选择提供服务者,排除了政治因素的不当干预;依对象的不同,对民众提供更多的选择;以顾客为导向的产出较能符合大众的需求,而且亦能达成公平(Osborn and Gaebler, 1992: 181-186)。但是,顾客导向的公共服务本身乃是一个值得怀疑的不当隐喻:首先,公民在民主治理中的角色是比较复杂的,公民是公共服务的接受者,从这个角度要求政府提供服务;公民亦是公共服务的合伙人或参与者,其行为亦对公共服务的绩效发生影响;公民亦是公共服务的监督者,有责任监督政府的运作;同样公民亦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将政府服务的对象比作顾客,可能无法全面理解公民的角色,使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健全、角色错乱。正如佛里克森(G. Federickson, 1997)所言,民众是政府的/所有者/(owner),而非顾客,/所有者/概念具有主动性,它可以决定政府的议程为何,更符合人民的地位;其二,虽然顾客至上的初衷是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这是好的,但亦有许多困难必须加以解决:如难以满足多元目标,因为在开放社会下人民要求政府服务的范围相当广泛,甚至于多元目标经常出现冲突,政府在有限资源下,不可能满足每一位顾客;与顾客需求连接的困难,政府的每一规则从整体利益角度考虑,很难与每一位顾客的需求对接;其三,政府不仅仅是服务的提供者,也是管制者,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必须抑制公民的某些需求,才足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存在,而且事实上,无非公民的一切期求都是合法的,政府满足的仅是公民合法之期待。其四,政府服务的独占性或垄断性,由于缺乏竞争的压力,人民需求弹性又大,无论将其视为顾客或主人,均难以发挥顾客导向所企图的优点。的确,政府与人民间的互动关系,切忌不可单方操纵或过度消极,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建立民主之对话机制,并使各自既分享权利又履行义务。 五、 公共行政重建之理论与实践之思考 应该承认公共行政之管理主义,对于公共行政之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一种视角。无论如何,对于公共行政而言,多元视角的透视是有益的。然而,管理主义是否象有些学者所讲的,公共行政典范(paradigm)的转移,还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行政学者全中燮(Jong ,J 1994)认为,行政学典范的效果不能以其出版的经验著作来衡量,而必须以?quot;概念架构/(Conceptual Framework)和应用于有效解决问题的是否健全以判断。新典范取代旧典范,必须表现新典范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解谜(Puzzle Solutions)的能力。显然,现在谈论管理主义是一种典范仍为时过早,这种先于事实(Before the Fact)的典范支持者或许过于自信。另外,将其视为一种典范,很容易将以/市场机制/、/小而能/、/顾客导向/、/效率至上/的企业型政府视为一种绝对的信仰,构成一个不当的/市场中心主义/,而扭曲了公共行政的特质。吾人应承认,每一个时代皆有每一个时代的政府治理,政府治理应随时代政治、经济、文化、技术之变迁而发展。同理,公共行政之理论和学说亦应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在这个社会大转变的时代,公共行政之理论是需要不断重建和发展的。通过对公共行政管理主义的批判性反思,笔者认为,公共行政之理论重建在未来二十一世纪,需要关注和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公共行政应更多视为一种民主国家治理的过程,而不仅仅视为一种管理过程;
2、 公共行政应承认政府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正当性,避免过度强调市场,可造成/空洞化的国家/;
3、 公共行政应关注其公共性,避免公共精神的丧失;
4、 公共行政应从政府与社会、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角度思考问题,避免两极化之思考;
5、 公共行政应跨越/左/和/右/的意识形态,发展较为中性的整体观点;
6、 公共行政固然要向企业学习,但大可不必,亦没有必要走向/自我解构/,甚至于反国家的道路。更重要者,在学习企业的同时,应考虑情景之特殊性;
7、 公共行政不应淡化对公务伦理的要求,因为这是实现良好治理之必需;
8、 公共行政既要重视公共系络,亦要重视管理的知能与策略;9、 公共行政之研究,要采科际整合的途径,避免单一视角带来的盲点。二千余年前,中国先哲大圣老子曾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quot;。并谓/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有功,不自矜故长/。对公共行政之理论与实务而言,可谓是至理名言。
主要参考文献:Allison,G.T., 1980 ,Public and Private management : Are They Fundamentally Alike in All Unimportant Respects? OMP Document 127-52-1,pp.27-38.Barzelay,Michael ,1992, Breaking Through Bureaucracy : A New Vision For Managing in Government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llone,C.J. and Goerl, 1992, Reconciling Public Entrepreneurship and Democracy,PAR,Vol.52,No.2Bozeman and Straussman ,1990, public Management Strategies ,Jossey-BassCaiden,G E. 1992 , Administrative Reform Comes of Age ,Walter de GruyterDenhardt,R.B.,1993,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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