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其违法乱纪情形严重者必须给以法律的制裁,如是党员必须执行党纪。”这就推动了“新三反”政策的出台。 四、信访工作中确立保障人民 民主权利的制度在信访工作中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是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田家英非常重视。1961年,许多群众来信揭发某些干部不顾群众生活困难,对上级隐瞒真实情况,只报喜不报忧,并对写信向上级和中央如实反映情况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田家英认为这是侵犯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为,应当引起注意,并要秘书室同志向中央汇报这方面情况。刘少奇看到汇报后当即批示:凡是反映重要情况和揭发干部错误的来信,不转原件,将来信人姓名、地址和可能找到来信人的有关字句抹掉,打印转办,这就解决了既保护来信来访群众,又把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这个办法,在中央办公厅秘书室,一直作为制度坚持下来。在1964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由于这类来信较多,全部打印确有困难,不得不将部分原信转交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处理,但为了保护来信人,田家英让有关同志起草了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通知,请他们一定不要再将原件下转。 五、坚持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 分案处理的原则在1961年前后的经济困难时期,党内民主生活受到严重破坏,人们不敢讲真话,不敢反映真实情况。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秘书室办信的一些同志也存在着某种宁“左”勿“右”的情绪和思想顾虑,他们把人民来信中某些批评党的工作缺点和错误或者带有谩骂词句的信件当作政治问题对待,转给了公安部。田家英发现后,及时、耐心地教育大家,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关心人民的疾苦,不要动不动就把一些对现实不满的人民来信当作反动信件处理,并就此类信件的处理原则专门请示了毛泽东。毛泽东听后指出,除了要从根本上打倒共产党的以外,一般表示不满意见的,都不要当作反动信来看待,不要转交公安部门追究写信人。信中谈到的具体问题,能够处理的,就交有关部门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存档不办。 在此基础上,田家英领导秘书 室的同志还对来访的情况进行反复研究,把取闹的人分为无理取闹和有理取闹,又对有理取闹的人提出了“两案处理”的原则,即:对其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的取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由公安部门予以制止;但对其要求中的合理且可能解决的部分,则应认真对待,予以解决。 这样,通过田家英的积极工作, 并在毛泽东的首肯下,信访工作中按不同性质的矛盾分案处理的原则得以确立。它是我党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政策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确保信访工作沿正轨运行,特别是有利于防止和纠正把人民内部矛盾扩大为敌我矛盾的错误倾向。 参考文献: ①傅西路.毛泽东秘书思想的主要内容.秘书工作,2004,03. ②董边等编.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增订本)[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③彭亚新.田家英小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④叶永烈.毛泽东的秘书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⑥陈秉忱等.倾听人民呼声做好信访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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