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门诊大病 保障在减少不合理的住院、降低住院率和控制医疗保险基 金支出水平上的积极作用. 4.3门诊大病保障的发展趋势是门诊统筹 门诊大病保障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国外并不存在。门 诊大病保障是我国特殊的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衍生物. 由于个人账户无力支付门诊大病费用,因此不得不通过门 诊大病保障来补充。不过,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 特殊背景下的制度选择,具有过渡性质[5]。个人账户加门 诊大病保障的门诊保障组合将会被更有效的门诊保障形式 所取代。覆盖所有门诊疾病和不设高额起付线的门诊统筹 将是门诊保障的发展方向。目前的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制度 最终将被包含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的综合性医疗保险制度 所取代。与个人账户加门诊大病保障的门诊保障组合相比, 门诊统筹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门诊统筹实行全面的统 筹共济,为所有门诊疾病提供全面的保障,更好地体现了 公平;其次,门诊统筹也为普通门诊小病提供较好保障, 有助于减少大病发生和住院的需要,能够更有效地控制费 用;第三,更为重要的是,门诊统筹可以与社区卫生服务 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低成本及重预防的优势, 通过维护健康,控制疾病发生,从源头着手来控制医疗费 用,从而大大提高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张利军.对慢性疾病门诊医疗保障问题的思考[J].中国卫生经 济,2001,20(9):36-37. [2]王宗凡.全国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现状初步分析[J].社会 保障研究,2007(11):1-20. [3]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245. [4]唐圣春.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J].中国卫生资源,2003 (6):268-270. [5]《中国社会保险》编辑部.中国医改面临的挑战[J].中国社会保 险,1998(6):8.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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