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社会形态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整体历史过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几个时代。资产资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又是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8](第32—33页)马克思就是根据这个总原则,来撰写伟大的《资本论》的。
尽管在这部巨著中,马克思也没有忘记有关原始社会的论述。但是,在对过去和未来的事情尚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他们是不愿轻易作出结论,宁愿等待事实的到来,也不愿作出任何武断的猜想,像列宁曾在《国家与革命》中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就是运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去考察现代资本主义。自然,他也就要运用这个理论去考察资本主义的即将到来的崩溃和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的发展。”[9](第186页)然而,“关于这个未来,马克思并没有陷入空想,他只是较详细地确定了现在所能确定的东西”[9](第193页)。只有当他们确信,摩尔根科学确定原始的母权制氏族之后,他们才明确宣布: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有文字以来的全部文明史的内容。阶级斗争的历史,只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认识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体性的同时,又确认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历史的暂时性,这就等于历史的逻辑上告诉人们,无阶级、无国家社会的政治,只能是“社会政治”。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问题,恩格斯在同无政府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论战中谈到了“非政治国家”的问题,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第5章中,进一步论述了什么是“非政治国家”、“半国家”以及共产主义社会的完全意义上的民主就是彻底消灭国家等等。这就是说,在“政治社会”之后,必然有一个“社会政治”的到来。完全的“社会政治”的到来,是以全面超越现实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彻底消灭阶级统治及其遗留为基本前提的。自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政治”的实现, 是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政治”学说,其内蕴不仅包括如何处理政治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而且还包括实现社会政治的历史条件。社会政治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特征,就在于它的高度社会化。阶级社会的政治是高度国家化,阶级后社会的政治是高度社会化。当然,实现完全社会政治,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掌握了政权之后,需要有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因为旧制度在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历史遗留,还将长期影响着人们,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文化教育和科技水平在全体人民范围内提高,特别是在经济文化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实现这样的任务就更加艰巨、困难、长期。邓小平在总结20世纪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教训时强调指出:像中国这样的社会历史水平,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共产主义的完全实现,需要十几代、几十代人的不懈努力。因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虽然还不可能直接进入“社会政治”的境地,但开始了走向“社会政治”的新的历程。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如果不坚持走向“社会政治”的理论和实践,我们就不可能同列宁、毛泽东曾经反复指出过的那种“旧政治”划清界线,就不可能从思想观念上彻底抛弃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不可能在实践中严格区别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与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同样,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如果不认识到实现“社会政治”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历史过程,那就要在政治上犯超越历史、脱离实际的急性病,使社会主义遭到失败。社会主义的政治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政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走向“社会政治”的独特历史阶段。
三、什么是“社会政治”?
“社会政治”的科学理论,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整体政治观的基础上的。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从总体上说,“社会政治”就是指阶级后社会的政治,是剥削阶级国家政治的对立物,是相对于“政治社会”而言的。它要求将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在阶级消灭、国家消亡的条件下,逐步回到社会之中;在使社会的经济、文化权利达到事实上平等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成员政治权利的平等和政治生活的高度自治和高度的社会化,实现社会利益关系调控机制的程序化、科学化和公众化。一句话,“社会政治”即社会化的政治。原来意义上的强制性的国家权力的形式和手段,要进历史博物馆。这种政治生活的基本特征,就是实现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人们自觉地养成了共同约定俗成的社会政治纪律和公共道德规范。对极少数违规者,社会实行“强制”措施,已不是现代国家的强制力。社会性的权威机关虽仍然必要存在,但同国家强力机关比照,从内容到形式有本质性的差异,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形式,它是人类更为高级的新型政治制度文明。尽管人类达到这种政治生活境地的历史发展还需要漫长的时间,但无产阶级政治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应该被看成是实行新型的“社会政治”的起点,哪怕是最初的起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应该属于这种新型政治文明的开端。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明白地指出,巴黎公社式的政治权力,是一种消灭阶级、实现社会政治的过渡性政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旧式国家制度。
关于“社会”与“政治”的联用,所表达的含义在现有的各种辞典中难于找到一种现成的答案。按照上述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政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型政治,在这个意义上,它应当被理解为社会主义的政治。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的政治观”,从其本质意义和人类社会政治生活广义角度上讲,是阶级后社会的一种新型政治。这种政治观点,不仅同资产阶级政治观相对立,而且同狭义上的阶级政治观也有重大的区别。因为,“社会主义”在其原始本意上就排斥了阶级、剥削、阶级私利等一类东西。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一词,在19世纪30年代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最初使用的时候,就是指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一种兄弟般的、大家平等的社会。2马克思主义所指的“社会政治”,实质是经过政治的革命变革,消灭了社会关系中人对人的压迫和剥削,实现社会平等后的政治。这样,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政治必然要消亡,代之以“自由人联合体”的政治。所以,恩格斯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结束语中,借用摩尔根的一段话,表达了关于资本主义后社会的政治生活设想。[7](第178—179页)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政治观,同孔德、斯宾塞之后建立起来的政治社会学理论不同,前者是旨在研究从阶级转向无阶级条件下,消灭阶级的历史过程中和阶级消灭之后的社会与政治的关系,这种关系特点就是政治通过社会关系直接表现出来;而后者,则是把阶级社会作为一般社会,即研究抽象性的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进而使阶级的政治关系抽象化、表象化。政治社会学理论在19世纪欧洲市场经济大潮中、在社会与政治在形式上出现分离的情况下,提出强调分析政治的社会环境和政治运行的社会条件,认识各种政治现象所必然依存的社会关系,从而扩大了观察政治的视野,对传统政治学来说,这不能不是一个新的进展。但是,由于他们是打着“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社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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