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的经济系统的危机,也不再是马克思所论述的那种危机形式,而是以新的形式出现。因此,哈贝马斯要用他自己的危机理论特别是合法化危机的理论来取代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实现危机理论的“现代化”。在这里,我们不必去全面论证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在当代的适应性问题,只要指出这样一点,就足以说明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的强大生命力。那就是哈贝马斯为了批判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修正主义观点,论证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危机仍未消失时,不时地偷运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价值规律及阶级关系等方面的观点来说明问题。
哈贝马斯的危机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相距甚远或背道而驰的。这一理论的方法论及理论根据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而是马克斯·韦伯的社会政治理论。哈贝马斯的许多概念和观点直接取之于韦伯的著作。他关于“合法化”、“合理性”的概念,关于合法化问题在当代社会的中心地位,合法化的论证方式等观点都是从韦伯那里承袭下来的。哈贝马斯的危机理论的非马克思主义性质还表现在:他主要是从改良主义的立场来看待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趋势的。尽管他对当代资本主义的危机趋势作了全面的揭露和分析,但是他的分析批判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推翻或改变资本主义制度,而是从维护整个制度的目的出发,分析危机的病根,寻找解救的良方,揭露矛盾和危机,是为了寻求摆脱这些矛盾和危机的对策,提出改良主义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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