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资金由国有部门向民营部门的转移,而这种漏损有效地支持了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一旦通过加强法治杜绝这部分资金流动,可能会对经济效率造成损害。我们在研究中发现,浙江经济的不良率相对较低,但金融违规程度却相对较高,这种数据上的矛盾或许正是经济结构性冲突的一个明证,在某种程度上暗合了谢平、陆磊(2003)所定义的胁迫型腐败的命题。
同样某些强政府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经济发展都以地方政府主导为特征,某些地区的集体经济模式,带有“镇长经济、乡长经济”等等的法团化特征,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结合紧密,获取体制内垄断金融资源的机会相较浙江便利。因此,在这些省区,金融合规性水平就要明显高出浙江之类的省份。因此,考察地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就成为一种逻辑的必然。
“强政府”下的金融隐忧 报告指出,几个强政府的经济体,地区金融发展都存在较大问题。
对于“强政府”应该客观分析,工业化初期,政府集中控制资源,最低成本地占有资源,能够全额得到资源向资本转化过程中的利润。从而低成本、短时间地完成进入工业化所必不可免的资本原始积累。
但强政府也是一把双刃剑,容易形成权力的资本化,以及经济发展对过强的政府管制的依赖,从而制约经济发展的后劲。同时由于政府行为渗透至经济运行的各个层面,易导致经济主体行为的变异。近年来,一些地区兴起的一些所谓“红帽子”企业,在政府的授意、承诺甚至是鼓励下,大量收购一些地方国企,当然这中间大部分吃的是银行贷款,这就给银行留下了巨大隐患。官商关系之所以显得越来越紧迫,乃是因为现代工商业越来越要求规范的法制环境和可以预期的经营前景。
当然,一个地区的市场化水平,不能够以政府的强弱作一个标准,关键就是看政府有没有退出对企业的直接干预,有没有退出直接的经济活动。而且在退出以后,政府在工作范围和方式上所发生的变化。政府提供公共品,提供公共服务,为企业创造发展环境,帮助企业扩大市场,这个职能就属于公共服务职能。苏南地区近年已意识到这一问题,企业抓经济发展,政府主抓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因此,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转型是趋势之必然,如何转变成一个完全服务型的政府,能和市场经济要求高度结合的政府,是改善地区金融生态之关键。当然这个过程是渐进式的。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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