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的实质,使人与自然形成了以实践为基础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与自然对立;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又密切联系。首先,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有在自然中人才能生存下去。离开了自然,人就失去了获取物质生活资料以及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变换的可能性。其次,只有在人类社会中,自然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关系的纽带,才是人的现实生活的要素。离开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无法理解。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在生产劳动中,人致力于塑造一个和谐的“人化的自然”。但由于社会中异化劳动的存在,人实际上成了自然界的破坏者,如自然景观的破坏、生物资源的毁灭、环境的污染等。由此,人与自然关系出现了尖锐的对立。而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人与人关系的协调。坚持以人为本、以水为源、以绿为美,创造优美宜人、高质量的生活空间是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崇高境地。 (2)生态环境是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重要纽带 生态环境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草原建设、生态农业等。生态环境既是大自然的基本要素,又是构成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重要纽带。生态的发展是与环境问题密切相关的,这里既有社会需求的推动力,又有相邻学科发展的渗透和结合,更有科学本身发展的因素。当前,通过园林绿化和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节能效益、生态效益已成为人类的共识。 实践证明,生态园林已表现为一种生命、一种理想的生存环境。正是出于寻求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当代人热情倡导一种热受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通过积极主动的生态建设来修复已遭破坏的地球环境的道德态度,并提出诸如节制生育、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减少污染、适度发展、合理消费、保护物种等具体的行为规范。 (3)实现人与自然高度和谐是建设生态城市的根本 人类发展史表明,人类对生态的需要是子孙万代永恒的需要。“未来的城市应当充分体现生物圈与技术圈的协调以及人与环境和谐相处”。创建生态城市的目标是遵循城市社会功能整体性——和谐生态——平衡发展规律,以达到人与自然高度和谐。建设生态城市,就是要对自然由无序蔓延变为合理分布,变恶性掠夺为最大值利用,建立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同步协调的资源配置机制和合理布局,最终的发展目示是达到以人为本改造自然,优化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发展。 (4)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备受关注。在当今城市环境严重恶化的情况下,有效保护生物资源、坚持控制环境污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是刻不容缓的问题。而融生态、文化、科学、艺术为一体的园林建设,更符合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人对环境综合需求的准则。生态城市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凝炼。 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既要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关系,又要处理好发展与自然的理性关系,同时还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在具体落实中,应坚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优先抓好有广泛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治理效益;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建设进程,使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城市建设法制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科学化;实行“边建设、边保护”,以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除害和兴利并举,使各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发挥长期效益;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坚持依靠亿万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要通过有效措施和艰苦努力,把城市建成“山翠城绿、鸟语花重、天蓝水清、风柔气顺、物丰景美、人和寿长”的生态城市。 人类当前面临的两大问题是发展与环保。正如恩格斯的说法一样“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的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地球的平衡没有保证,也危胁到了人类,环境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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