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的。以产权界定权利,法治于是可以推行;以人权界定权利,法治就很难推行。经济国有,法制是很难推行的。所以我们观察到了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这可不是他们个人的问题,这是公有产权约束下合理的必然的选择。我们可以推断:其它条件相同,老工业基地的法治一定要差一些。 经济国有不仅不利于法治的推行,还不利于政府退出具体经济活动。 前面讲过了,国有经济多一个婆婆可不是什么坏事。经济国有的话,政府就不能退出具体的经济活动,政府职能就不能根本转变。两重意思:第一,虽然政府干预经济不好,但经济国有的话,政府不干预经济结果会更差。经济国有,政企是不可以完全分离的。第二,和私人企业主不同,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很难有积极性抵制来自政府的干预。经济国有,政企也不可能完全分离。 政府介入具体经济活动不仅本身是缺乏效率的,反过来,又进一步地不利于私产的保护和法治的推行。 所以,这些问题是扭在一起的结。这个结的核心是国有经济比重高。 当然,说老工业基地核心问题是国有经济比重高,这不是说产权问题解决了,一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老工业基地从此就步入了经济振兴的快车道。产权只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这个问题,前文已经讨论过了。市场以私产为前提,但仅有私有产权,市场还不能有效运行。市场要有效运行,还需要交易费用不能太高。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法治,规范政府行为。我们要表达的,是国有经济比重高不利于法治的推行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并没有说,国有经济比重高的问题解决了法治就一定地良好起来,政府职能就一定地规范起来。 9. 结束语 老工业基地的问题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必然要暴露的问题。老工业基地的问题,核心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安排与市场制度之间不相容的问题。这些问题要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得到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一定要有助于推进市场化,而不是阻碍了市场化。振兴老工业基地一定要在市场化的前提下进行,一定要有助于推进市场化,而不是阻碍了市场化。 推进市场化,核心在于维护和保障私有产权,加强法治,依法治国。 我们要大力维护和保障私有产权。我们还要加强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核心是依法约束政府的任意权利,政府要依法保障产权和执行合约,并尽可能地退出具体的经济活动。切实地维护和保障私有产权,加强法治,依法治国,这是我们通向“好的市场经济”切实可行的起点和最可靠的保证,也是我们振兴老工业基地切实可行的起点和最可靠的保证。 参考文献: 高小勇,2004,“东北遥远”,《经济学消息报》(1/9)。 钱颖一,2000,“市场与法治”,《经济社会体制比较》(3)。 钱颖一,2003,“政府与法治”,《比较》(第5辑)。 谢作诗、张东杰,2003,“私产、法治与市场”,《税收与社会》(7)。 张五常,2002,《经济解释》,香港:花千树出版社。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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