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创新 一是坚持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建立稳定、可靠的供需关系。对目前具有一定规模、产品适应市场能力强的企业,通过改革,规范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把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的联结起未,成为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坚持多轮驱动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和地区封锁,坚持谁有能力谁发展,谁有本事谁牵头,谁当龙头扶持谁。支持国企、乡企、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欢迎区外龙头企业和各类经济实体与我区龙头企业进行嫁接、入股或设立分支机构,创办龙头企业;涉农事业单位可发展第三产业,领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有农场、供销合作社、生产流通企业等可改造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生产流通大户等输出技术、品牌和资金,跨地区创办生产基地、发展加工或流通项目。三是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租赁等形式,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四是要充分尊重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途径。要在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经济形式、农户公司化等农业产业化的其他实现形式,加快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种类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特别是要发挥能人的带动作用,充分挖掘他们的潜能和聪明才干,调动他们发展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对现有的流通大户、种养大户要给予扶持和引导,使其壮大和扩大规模,成为联结农户的流通企业和种养基地。 (五)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融资渠道 一是发挥农牧民兴办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投资的积极性;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示范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在尊重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推行股份合作制,探索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的途径。二是协调金融部门,解决产品有市场前景而资金短缺的问题,给予贷款利率扶持,在信贷、结算、利率、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必要时,可推动银企合作,进一步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三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四是抓住对口援藏的有利时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立足我区资源优势和发展条件,把我区的优势资源和内地的资金、技术等结合起来,确定一批有发展前途的项目,高起点培育龙头企业,也可以与内地企业合作,利用他们的技术、资金和市场网络、品牌等共同进行开发,形成新的生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五是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完善自我积累机制,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同时,要管好、用好、用足资金,完善投入机制,确保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快科技创新,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强大支撑 技术创新是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围绕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使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企业职工素质的基础上,注重培养造就一批企业带头人。大力发展能人经济,能人的带动,风险可能小,更能适宜我区的发展;切实抓好农牧区流通大户及经纪人队伍建设。要抓紧对农民的技 术培训,尽快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按照“健全 地市级、加强县区级、强化乡镇级、突破村组级”的要求,健全科技管理、服务、示范、推广、培训五大体系;形成纵成线、横连片的科技网络。大胆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农科教结合,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人才制约,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力量,搞联合、嫁接,逐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成本,促进一批企业整体素质提高。对现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和特色产品开发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改造提升一批企业,扩大生产能力,使其做大做强,真正成为龙头。抓住对口援藏的机遇,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在管理观念、方法、内容、手段和措施上不断探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七)加强引导和服务 一是加强好龙头企业指导和服务,走市场引导生产、企业适应市场、政府支持企业的路子。要从过去用行政手段为主抓农业转到用经济手段抓农业,重点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来;从主要重视基地建设转向重视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上来;从依靠行政指挥转到加强指导服务上来。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加强引导,不搞行政干预,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市场主体作用。二是确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区。依托城镇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区,因地制宜,立足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不要搞一个模式,可以是市场拉动型,也可以是基地型。在主导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市场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培育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采取综合配套措施,打造典型,树立样板,典型引路,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发展,做到兴一业富一方,抓一品富一片,防止产业雷同和低效重复。三是根据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家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尽快制订出台西藏关于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明确协调领导机构和落实部门。对地县机构中如何加强农业产业化企业管理问题,也要着手制定起草相应的政策;对于其他带共性的问题,要加强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在发展中着力解决。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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