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是跨国公司在我国获得的授权一直大大超过国内企业。1998年,同外在我国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为3078件,而国内仪为1655件,只相当于前者的一半。到2003年,国外获得的发明授权为25750件,而国内为11404件,还不到前者的一半。这更明显地反映出国内企业在关键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与跨国公司的巨大差距。 (二)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优势现象相当突出,不利于国内企业白主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的滥用,是相对于知识广权的正当行使而言的,它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导致对该权利的不正当利用,从而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知识产权所具有的重要的经济意义,使它容易被权利人不正当地加以利用,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例如,在知识产权行使的过程中,权利人往往利用许可(授权)方式,扩张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或者说,权利人往往利用许可合同的规定,限制被授权人可以正当从事的行为。由于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产权,因此在现代社会,无论是知识产权被滥用的可能性还是被滥用后造成的后果,都会大大增加。 从实际情况来看,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情形在我国是屡见不鲜的。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主要表现为各种限制竞争行为,包括以各种形式结成战略联盟、缔结国际卡特尔协议或者实施其他形式的共谋,利用在我国市场上取得的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上不正当地实施企业购并(知识产权获得)等。我国建立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目的是要鼓励和促进国内技术创新,而知识产权滥用的后果则会使这一目的落空,反而会因损害市场自由公平的竞争并阻碍我国的技术创新。因此,对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必须加以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 (三)知识产权争端和诉讼明显增加,国内企业受到较大冲击 随着国际竞争的发展,知识产权已经不再只是企业的一种专有权利和一个法律问题,更成为一种市场策略和竞争手段。知识产权诉讼就是大量优势企业习惯运用的一种竞争策略。跨国公司发起知识产权诉讼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润:二是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限制中国企业向中高端产品发展,保卫自己原有的市场:三是为了打压中国竞争对手,降低中国企业品牌的美誉度和可信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频频遭遇知识产权诉讼(权利人一般为在华跨国公司),不仅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从打火机到剃须刀,从彩电到DVD,从电信设备到数码相机,从摩托车到汽车,对我国一些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威胁。仅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至今影响最大的案例是“DVD专利联合许可”系列纠纷。2002年,6C联盟起诉国内DVD厂商侵权。我国DVD厂商为此支付日、美、欧企业结盟的6C、3C等30多亿元人民币, 此后还要继续支付数百亿元人民币。 在国际市场上,外国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也在不断对我国出口企业和产品发起知识产权方面的调查和诉讼,给我国的出口造成巨大困难和损失。作为知识产权大国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倾向于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国内贸易,对外国企业加以不正当的限制。2001年9月,欧盟开始针对温州打火机启动“程序,规定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要设置防止儿童开启的安全装置。而儿童锁的专利就是欧洲的专利,中国打火机要进入欧洲就必须装这种锁,就必须使用他的专利,必然导致成本增加,否则就只能退出欧盟市场。2003年5月,美国劲量公司(EBC)通过其授权律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TC)提出正式立案申请,依据美1930年《关税法》337条款,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从包括中国内地7家、香港4家企业在内的24家企业进口和销售的无汞碱锰电池及其配套这些电池的电子产品进行337条款调查。申请书中指控从这些企业进口的无汞碱锰电池侵犯了劲量公司拥有的专利,构成了337条款所禁止的不正当进口贸易行为。2002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因专利赔偿的损失近200亿元人民币,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1.5%,约占机电产品出口利润的30%。 三、开放条件下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构建思路 (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应以保扩和促进我国的技术安全为首要任务 技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一国科技在不受到来自外部和内部的破坏、威胁以及任何其他危害性影响的情况下能够正常发展的——种状态。技术安全体现了国家利益免受国外科技优势威胁的能力、国家以科技手段维护综合安全的能力和保障科学技术健康发展的能力。在全球经济竞争越来越取决于国家的科技水平和知识产权实力的背景下,技术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可以预计,在21世纪,将形成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技术安全为核心,以军事安全为保障,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并融生态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这就是说,经济安全、技术安全将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国其他方面的安全。鉴于我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压力和威胁不断上升,国家技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应该以保护和促进我国的技术安全为首要任务。具体而言,首先是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对内要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国内的独立研发和自主创新。要保护国内科技创新的独立性,尤其是关系到国家关键产业和技术领域的技术路线的独立性。不能让国外企业或机构控制和主导国内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路线,使国内创新摆脱对国外技术力量的依赖。其次,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对外要能有效地防范和限制国外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滥用,包括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垄断我国的产业和市场,威胁我国产业的成长,滥用知识产权损害公共利益等等。 (二)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应以鼓励和促进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为出发点 所谓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是指一个国家或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独立的研究,进而在有关的科学知识和丁艺技术卜形成发明创新的能力,其基本的标志之—是在技术创新过程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技术创新是相对于模仿创新而言的,后者是指通过借鉴国外现有的技术知识,通过引进和消化把国外现成的技术应用到本国的生产中来,从全球的范围内来考察,模仿创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只是相对于本国技术发展而言成为创新。模仿创新有时也会出现具有优势产业或产品的诞生,但通常存在着明显的时差,产业的关联程度比较低。自主技术创新意味着企业通过自身的研究与开发,攻破技术难关,形成技术上的突破,进而实现产业化。一般而言,自主技术创新不仅意味着技术水平的领先,也表明——国有可能从中获得更人的利益。 进一步讲,它能形成相对的竞争优势和广泛的产业关联等。从当前产业发展的实际看,我国公开的专利制度十要保护了同外申请。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问题主要不是保护不力,而是代表技术创新水十的发明专利申请太少。中国经济总量位居全球第四,而专利申请量不足全球的2%。知识产权立法从法律和专业角度考虑多,对产业竞争和发展的考虑较少:从供应方考虑较多,替消费者考虑较少,结果有些规则和保护标准与实际脱离,不利于促进和保护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 (三)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应有效限制和消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滥用 知识产权制度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在于促进社会科技的发展,当一国知识产权制度不能促进科技发展时,该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就“名存实亡”了。滥用知识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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