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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是区别于“实际自然”的“真际本然”[12](P116)。老子指出,“天大、地大、道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1章),就是说居于天地万物之主体地位的是人,人与天、地、道同为“大”,但人对“道”的遵循逻辑地展开为如下之阶序:即人应按照地的法则发展变化,地应按照天的法则发展变化,天应按照道的法则发展变化,而道的真谛则是顺其自然、由之任之。因此,“道法自然”构成老子道学的思想内核,它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人乃宏观宇宙的一部分,天即是人、人即是天,人的发展应与天道循环相谐相一,与自然演化相谐相一,从而体现一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意念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老子不提“资源稀缺”,因为他实际上把人类生存的外部环境(地球)先驱性的视为一个“大全”(宇宙)范围内的开放体系,宏观宇宙的无限决定了天、地、人的发展本应无际,然囿于对“道”之理解的局狭与偏误,人们往往为追求一己之私而使“人欲”同“天道”激烈相抗,导致天人分离和天人俱损局面的出现。他认为发展过了头就走向反面,即“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反对“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46章),这些都是“非道”的过分的要求,因而认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37章),主张“无以人灭天”[12](P121)。事实上,今天已有学者提出,宇宙域内的广义自然资源实为无限,所谓的稀缺性本质上是指人力资源(包括人的体力、智力、知识技能尤其是认知能力)的不足和有限,“人力资源稀缺是一切经济问题的总根源”[5](P106)。如果人们不能充分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为满足物质需求而过度耗费自然资源,为眼前的短期利益所累而损害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那么就会加剧稀缺性矛盾而越发远离可持续发展的向径。欧洲工业革命时期的大气污染,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长江水患,以及威胁北方数省市的荒漠化危机,细想起来莫不是经济发展中偏重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逆天之行”所造成的。有道是“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50章),当人们穷尽财力、体力、脑力掠夺性地开发资源的同时也正遭受着自然界的无情惩罚。 老子生活的年代,诸侯争霸、征伐连连,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服从于战争的需要,平民百姓辛苦创造的物质财富在不息不止的战争中消耗怠尽,使老子发出“有无相生”(2章)的良多感慨,因此在天人协调发展的问题上他最终提出“侯王若能自守,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27章)的劝告,希冀终有一日能“由人之天回归天之天”[12](P121)。对于今天的经济建设领导者而言,这也是十分具有借鉴意义的,因为如果今天的“有”是以牺牲生态环境、破坏自然合谐为代价而实现的话,那么必然意味着后世子孙将来的“无”,这就得不偿失了。 (二)老子道学与自由经济 如果说“道”是统帅老子学说的灵魂,那么“无为”即是体现其政治理想的主线,整个《道德经》一书即在告诫世人当以“道”义为根本,从于“德”之感化,最终达至“无为而无不为”(41章)的最高境界。 老子认为,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均守“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36章),而“道”的本性之一即在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36章)。他举例说,“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5章),言下之意是讲天地之间就象一架大风箱,虽然中空但万物有序,反而是人们在其中的活动会有可能破坏这种平衡,就如风箱的活塞使空气外泄一样的道理。老子的主张是“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50章),只要施政者不过多的朝令夕改,不过于的“勤政”、多“事”和多“欲”,则民德“自化”,民行“自正”,民生“自富”,民风“自朴”。显而易见,这与今天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意图具有何等的异曲同工之妙,所不同的是,在亚当·斯密那里借用的是“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暗喻,而老子更加精炼地称为“道常无名”(27章),并更为形象地提出“治大国者若烹小鲜”(52章)。一方面,“烹小鲜”(小鱼)之喻展现了老子那种自比经天纬地之才的宽阔胸襟,另一方面,他也借烹调小鱼不可过度翻炒之意劝诫执政者不应折腾民生太过。 此外,斯密曾有一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著名论断,即经济人追求自利的过程是实现社会公利最佳的甚至唯一的途径,也就是中国俗语“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所形容的那种意境。可以大胆推测,斯密的这一观点也许多多少少地受启于老子道家学说。老子曰:“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6章)。对此章的理解历来众说纷纭,关键在于如何解读“以其不自生”句。这一句实际上是说天地为什么能寿命长久的原因在于其本身并不谋求寿命的长久,也就是不刻意去追求某一目标反而能真正达到这一目标的意思。由此不难理解“圣人后其身而身先”的含义在于圣人把对人生目标的追求置于遵循自然法则(道)之后而能先于别人实现自身目标,圣人“外其身而身存”的含义在于圣人把自己置于纷乱的迷局之外而切实感悟“道”之真谛,使自我永存于世。可见,斯密提出前述论点的逻辑同老子“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31章)的思路如出一辙,只不过,斯密是以“自利”而达“公利”,老子则“以其无私”而“成其私(拥有)”。 虽然老子主张“无为”,但与现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所鼓吹的政府回复“守夜人”角色而完全放任自流观点仍然存在很大的不同。老子并不反对所有的“为”,而是主张依据客观规律有“道”而为。老子云:“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15章),即是说,天下万物都合于规律(常),懂得规律叫做贤明,否则,若不懂规律妄自作为必将导致凶险厄难。另一方面,他也劝导万事不可强求,认为容器盛物过甚反而外溢,不如适可而止,即“持而盈之,不如其已”(8章);认为把金属物品锤打得又尖又利反而容易折断,即“揣而锐之,不可长保”(8章);认为钱财过多不仅无法长守而且遭致祸患,即“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8章)。这些论述均表明,老子反对违反客观规律的“乱作”和“妄为”,反对过犹不及的苛求。他所憧憬和描绘的理想是一幅“为无为,事无事”(55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55章)、“为无为,则无不治”(3章)的美好图景,他所定义的自由是与秩序完美结合的自由;他主张欲有所“为”当以“无为”为指导,欲处理应做之“事”须以“无事”为指南,充分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使“民自化”、“民自正”、“民自富”、“民自朴”,从而“无不治”。 与老子“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理念比较起来,凯恩斯主义者依据“需求创造供给”法则而提出的“相机抉择”之见解则显得如此的片面和肤浅。所谓“相机”,就是根据宏观经济运行中业已出现的一系列指征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采取的是一种无异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原则,因而终有“滞胀”恶果的产生和国家干预主义理论的没落。正如萨缪尔森在20世纪70年代末所评论的那样,“(市场经济)现在反复地闹滞胀病,有利于滞胀中的‘滞’的部分的政策导致‘胀’的部分恶化,而有利于‘胀’的部分的政策导致‘滞’的部分恶化。因此,可以看到,我们仍然处于进退维谷之中”[13]。 (三)老子道学与现代幸福观 对于什么叫作幸福,对于什么是现代经济条件下正确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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