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概括得了的,如千百万群众的经济活动就远远超出这些文献的范围。从实践效果看,对即对,错即错,牛对半错即牢对半错,如此等等,这样才会有经济史学。如果以文件戎文献的是非为是非,而不以实践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实际上是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的研究任务。坚持实践是检验翼理的唯一标准的方法,也就是实事求是的方法。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是根据实践,根据已经发生的事实,分析经济现象,认识共本质。经济史学的方法是当“事后诸葛亮”。经济史学的方法也是“事后诸葛亮”的方法。当前和未来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们藏身于历史之中,历史预见未来,历史告诉来来。 再次,要区分绝对时间意义上的经济史与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从绝对时间的意义上,凡是巳过去的、昨天的经济活动,都巳成为不可改变的经济史了。但并不是所有客观的经济史都应成为经济史的研究对象。当某一经济事物尚处在发展之中,即目前的阶段尚未结束时,人们不可能根据实践的效果,对它作出历史性的结论与评价。这样的经济事物或其发展阶段,不属于经济史学研究的对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来说,必须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国民经济史运动过程中已经结束的阶段。某些研究者对作为绝对时间意义上的经济历史与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经济历史没有分开,过于追求历史与现实的衔接,企图泯灭历史威与现实威之间的界限,把尚未完结的过程纳入经济史研究对象之中。他们以为,凡付诸实践并变成现实的经济政策或经济思想,便是合理的,便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于是轻易地下结论。稍加研究,便能发现这种结论往往是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变动的。作为宣传文章,理应随时宣传政策。作为科学研究成果的论著,特别是总结历史经验的学术著作,应力求共结论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稳定性是建立在科学性基础上的。这种科学性来源于正确地反映实践的性质。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是生动的,发展着的,有时还是长期的。有些经济思想通过经济政策,付诸实践,变成相当长期(可以长到几十年之久)存在的社会现实,却不一定是真理。相反,正是由于相当长期的实践,证明其不是真理。如,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成反比的观点,社会主义人口规律是人口数量迅速增长的观点,等等。有些经济理论,未能付诸实践,但或因其对立的观点付诸实践时失败了,反证其可能是正确的,或虽不能证明共正确,也不能说它是错误的。以社会主义时期如何对待农民为例。农业合作化的主张与基本论点,是恩格斯在1884年发表的《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提出的。引导私有制下的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无疑是正确的。对于这件事,对小农采取何种态度,采取什么步骤,时间的长短等等,则有不同的理论,思格斯说:“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第310页。此处“暴力”一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80页译作“强制的办法”)。“我们将竭力设法使他们的命运较为过得去一些,如果他们下决心的话,就使他们易于过渡到合作社,如果他们还不能下决心,那就甚至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考虑这个问题。”(同上书第311页)在苏联,斯大林捉出必须加快农业集体化的速度和消灭(驱逐)富农的理论,农业集体化是在短时期内完成了。理论付诸实践。这种理论对不对呢?看了苏联农业集体化以后到1953年斯大林逝世时为止的农业生产状况,粮食产量和大牲畜数低于1913年(这是一亿多农民20多年间的社会实践),便能明白。在中国,毛泽东提出“趁热打铁”的理论,从建国到农业合作化的完成,我们用的时间比苏联更短。粮食产量,按人均计算,1978年与1956年一样。1956年以后,农业生产增长率下降了。可见,变成了现实的理论,不一定是最好的理论,未变成现实的理论—一如上述思格斯的观点——却不一定不是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研究的是当代的事实。研究者与研究对象距隔的时间太近,以致研究对象中有些事物的实践过程已结束(如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有些事物的实践过程尚在进行之中(如现代化、农业合作经济的发展……)。对于前一种情况,虽然相对地说,较好研究,但历史沉淀的时间仍然很短。对于后一种情况,则难以下结论。另一方面,正因为某些事物的实践过程是长期的,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是数亿中国人民长期的社会实践(这是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的特殊矛盾之一,也是客观上的重大困难之一),这就要求研究者在处理历史威与现实威的关系时,耍特别慎重,下结论时耍留有余地,不要企图随便贴上规律一类的标签。研究的对象距现实愈近,共准确性中的“风险因素”也愈大。因为,历史沉淀的时间短,现象与本质,短暂现象与长久现象、主流与支流、旧事物的残余与新事物的萌芽,尚处于难以分清的阶段,事物对后来历史的影响尚不知道,研究者处于当事人地位,眼界的局限性与个人的威情,影响对事物的认识。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的人,要具有随着经济实践前进的步伐,不断地修改或补充研究结论的勇气与思想准备。其论著,大多数在相当长时期内属于“未定稿”的性质。 最后,研究经济历史上的问题耍与现实的经济问题相结合。在确定研究题目时,耍首先选择现实经济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解决这些现实的经济问题提供历史的启示。譬如,现在需要解决国民经济怎样才能长期稳定增长的问题,我们便可以研究1949年以来几个经济稳定增长阶段的经验和几个经济大上大下阶段的教训,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研究的是当代的经济。在这个意义上,它所研究的属于“今”,而无“古”。,它所提供的历史启示是本国的,最近的,往往是当事人曾经亲身经历过的。因此,它的历史启示的功能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的优点。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与现实有短暂的时间间隔。只要选题是符合现实需要的,则这种短暂的时间间隔并不影响历史与现实的结合,历史威与现实的一致。 三 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如国民经济与部门经济的关系,国民经济与地方经济的关系,生产方式与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关系等等,是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过程中不可迥避的问题。耍扎实而又深入地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必须分时期,分地区,分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综合研究。没有地区经济史与部门经济史的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是不可能建设好的。这样,就会产生如下两种情况的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这门学科的内部,存在着国民经济史这个整体与地区经济史,部门经济史这些局部的关系。在研究地区经济史与部门经济史时,存在着站在地区或部门的即局部的立场上进行评价与站在国民经济即整体立场上进行评价的关系。例如在某个时期,将农业中产生的积累过多地用于工业建设时,对于工业来说,该时期发展迅速,若从整个国民经济来说,则可能延缓发展速度,在开展“三线”建设时期,对于有“三线”建设任务的地区来说,得到的投资多,设备多,技术支援多,经济发展快,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则可能是一种投资布局战略方面的失误。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无论是研究国民经济史,还是研究地区经济史或部门经济史,都难以得出科学的结论。 研究作为国民经济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采取国民经济史的方法,应是无疑的。每每遇到的,也是容易被人忽略的,是未将国民经济经济史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