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间关系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形式。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生产力的形式中的一部分,除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一部分形式外,生产力不可能不需要生产工具形式,也不可能不需要劳动对象形式。既然生产工具、劳动对象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产关系都是生产力的形式,为什么仅仅把生产关系看作是生产力的形式、其他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就不作为生产力的形式来看待呢?所以,马克思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理解为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是错误的,更不能根据内容决定形式的原理推论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这样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得出的结论就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马克思的整个唯物史观就包含着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也得不到他所说的结论。 唯物史观最经典的表述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xvi] 在这一段论述中,马克思推论的起点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即一定的生产力必须要有一定的生产关系和它相适应,也就是说生产力不能和生产关系分开,它们形成一个结合体即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接着,马克思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而按照马克思本人的观点,整个社会历史发展变化起点是:“生产方式的变革,在工场手工业中以劳动力为起点,在大工业中以生产资料为起点。”[xvii] 即按照“生产力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破坏、观念的产生”[xviii] 这样的循序进行,也就是说,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矛盾中,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因素。先是社会生产力变化和发展,然后,人们的生产关系、人们的经济关系依赖这些变化、与这些变化相适应地发生变化。生产力处在经常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 那么,生产力不断地发展变化的的动力的来源是什么?只能来自生产力内部,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归根到底总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质,来源于社会内部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在这里,资本家利用的,是整个社会分工制度的优点。”[xix] 这段话说明劳动生产力来源于内部包括社会分工在内的生产关系,没有生产力内部的社会关系,生产力是不会发展变化的。次页还说:“……这种节约的基础不是上面已经提到的对用于不变资本生产的社会劳动的生产率的利用,而是不变资本本身使用上的节约,就这一点说,这种节约或者是直接来源于这个生产部门本身内的协作和劳动的社会形式,或者是来源于机器等的生产已经达到这样一种规模,以致机器等的价值不是和它们的使用按相同的比例增加。”[xx]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从结构与功能的关系来看,生产力的作用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它的发展来源于生产力内部,来源于生产力内部的要素分工,来源于生产关系作用,那么,生产力又怎可能与给自己力量的生产关系发生矛盾,并把生产关系抛在身后自己独自向前发展呢?这是不可能的,这时已经发展了的生产力不可能再与随自己同时变化了的生产关系发展矛盾,而只能与它发展之前未变化的旧生产关系发生矛盾。在这里我们不要忘记马克思这段推理的前提是生产力离不开生产关系,然后“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即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了,然后形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而事实上生产力要发展又离不开生产关系,不可能不需要生产关系而独立向前发展,把生产关系抛在后面,然后再与生产关系形成不适应、形成矛盾。这就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前提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同步说”与推理过程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错位说”的矛盾,而且是不可克服的矛盾。因此,从结构与功能的关系来看,生产力一时一刻也离不开生产关系,不是像人们所比喻的那样是脚与鞋的关系、身体与衣服的关系,由一个基本适合到错位不适合、再经过调整到适合同步的过程。 长期以来,人们为什么会在的心中形成生产力可以孤单单的向前发展、与生产关系错位、经过调整再与生产关系适合同步的观念的呢?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人们一贯认为生产力就是指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劳动者等实体性要素,如马克思所说是指像“自来水、煤气照明、暖气装置等”这类东西,是一种物质力量,那它“当然”可以离开生产关系独自向前发展。那么,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是不是总是滞后、在生产力发展变化之后跟着应变呢?事实上不是。生产力的变化和生产关系的变化是同步的,它们之间的变化是同时的,没有生产关系的同时变化,也就没有生产力的变化。“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生产力总是和生产关系在一起的,没有一个孤零零的生产力,任何生产力只能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才能存在和发展,所以,任何生产力的变革和发展只能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产生,没有一定的生产关系就不能形成新生产力;同时,新产生的生产力要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还必须同时形成一种新生产关系,否则,它就不是现实的生产力,就不会在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面前显示力量,所以新的生产关系必须同新的生产力同时产生。拿“自来水、煤气照明、暖气装置等”东西来说,从它们被发明出来、到它们在实践中应用、然后到整个社会生产效率提高来看,好像是先有这些技术发明,然后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去,然后才有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的变化;但事实上,任何技术发明和创新都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下产生,与该技术发明创新相配套的分工管理等生产关系也同时在人们头脑中产生。因此,任何技术发明,在灵感产生的时候也必须同时考虑与它相适应的协作管理等实际的应用,这些协作和管理的关系就是生产关系的内容。在实践中无应用价值的发明不是真正的发明创新,而有些发明创新就是在运用的推动下产生的,所以,创新的灵感与它的运用同时产生。发明创新变成现实后,它还只是一部机器、一种革新方法,一种潜在的、可能的生产力,还不是现实的生产力,只有它与生产关系结合在一起,运用到实践中时,才变成现实的生产力。随着技术成果(潜在的、可能的生产力)由观念形态向现实形态转化,潜在的、可能的生产力也在新的生产关系的组合中形成现实的生产力。所以说技术的发明和应用是一个同时的过程,两者都是社会实践的要求和推动。不能把技术发明创新与应用同生产关系和社会生产分开,技术发明之前旧生产力与旧生产关系同时存在,技术发明之后新生产力与新生产关系同时存在,整个变革的过程都离不开生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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