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仪器和设备等,可在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的基础上,维持和扩大国防生产能力。因为两用生产技术装备和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等,在国防需求不足时可用于民品生产,有紧急国防生产任务时可立刻转入国防生产。扩大商业采购,可使军事工业部门有机会利用某些迅速发展的民用部门先进技术,特别是电子设备、软件和某些制造工艺方面的重要技术,以促进军用技术和国防产品发展。如果军事工业部门在封闭环境条件下,仅依靠自身力量开发军用技术和研制军用产品,就不可能利用迅速发展的民用部门先进技术,军事工业部门自身的发展会受到一定制约。
3.增强国防基础与民用基础的交流,促进军事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通过军事工业军民一体化转轨,可促进军事工业基础与民用科技工业基础之间的技术交流,从而进一步使军工产业和民用产业在互动中得到协调发展。因为,军事工业的军民一体化,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军用科技工业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民用科技工业成果向军用领域转移,从而实现民用科技工业与军事工业的互动发展。如果一体化策略制订适当,还可以增强许多产业部门的交流和商业活动,对民用科技工业与军事工业的发展起到倍增器的作用。
三、转轨的益处
由于军事工业的军民一体化转轨打破了美国军事工业传统的运作方式,并导致各相关利益集团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因而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方面的阻力,具有一定的风险。主要有:
1.来自军事工业自身的障碍。美国军事工业规模过于庞大,结构十分复杂。历史上,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出于自身安全利益和全球战略的考虑,逐步建立和维持着一支规模庞大的军事工业基础。即使在冷战结束后的今天,美国国防部每年要花费1000多亿美元支付约1500万个不同合同项目,大约每两秒钟就要支付一项合同。目前,军事工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4%。现有的军事工业基础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对国防生意依赖程度特别高的产业部门,并涌现了一大批对国防合同依赖性极大的专业性国防企业,如联合技术系统公司、诺思罗普•格鲁曼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雷神•休斯公司等。这些公司的军品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有的甚至占总收入的90%以上。要把如此巨大的军事工业基础转向军民一体化并非易事,加上长期依赖政府国防需求的一些大型军品承包商,能够从军品的垄断生产中获取丰厚利润。因而,军事工业的转轨会遭到军品承包商一定程度的抵制和影响。
2.来自防务市场特殊经营方式的障碍。防务市场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政府单个买方市场和有限的(甚至是单个的)卖方市场。在美国国防采办过程中,有15万以上的政府采办人员,另外还有30万其他政府保障人员,每年用于这部分人员的费用超过180亿美元,使用的采办规章共达3万页,他们是由79个不同的政府机构颁发的。采办过程的监督者是国会中29个委员会以及55个小组委员会,还有2.8万名国会工作人员。采办市场的这种特定经营方式,给军事工业的转轨制造了许多障碍。目前,美国军工集团相关利益集团中有250万军事人员,每年花340亿美元供养退役军人,超过100家大型军工产业,百年来供养了将近5000名退休将领,以及数十所大学,而美国的管理阶层则有7.8%为这个体制工作。军事工业的转轨意味着将削减大量采办官员,重新修订采办规则和程序,重组采办机构和重新安排权利,这不仅是一项极其繁杂的工作,而且涉及到许多利益集团的重新调整,因而来自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阻力也不小。
3.政府特殊管理与调控政策上的障碍。防务市场不是一个有许多供应商和许多买主按照各自最高利益自由行事的真正的自由市场,因而不可能让它自由运行以获取必要的效益和效率。事实上,美国政府作为防务市场的唯一买主、市场各项活动的管制者、待购军品要求的规定者等已经参与了军事工业的管理和调控。在美国政府对军事工业的管理和调控过程中,受美国特定政治制度影响,一些国会或行政部门军火商代言人,会借助对国会立法或行政部门制订政策影响力,常常迫使国会和行政部门对军事工业部门采取一些紧急医治药方:延长老式装备不必要的生产,追加对国防企业的补贴等。如1993财年,为了使诺思罗普公司飞机生产线开工,国会批准40亿美元用于增购四架B—2隐性轰炸机,并为B—1轰炸机群的缺陷整修拨款3亿美元。美国政府对军事工业的这些政策有助于国防企业现有国防生产能力的维持,并通过军品的稳定价格获得稳定的利润来源,这样就减少了国防企业军转民和进行两用生产的动力,使军事工业的转轨变得更加困难。
除此之外,政府对军事工业制定的名目繁多的法律规定、单方面改变订货、频繁的监督检查以及关于将政府资产用于民用的条例规定等,也是军事工业军民一体化转轨的重要障碍。
三、对我们的启示
美国军事工业的军民一体化转轨,不仅体现了美国军事工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军事工业发展的一般趋势。因而,美国军事工业军民一体化转轨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对于我国军事工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1.改革国家军事订货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我国武器装备和其它军用物质的供应体制,正由指令性计划供应体制向国家军事订货体制转变。然而,目前我国的军事订货方式,主要是独立于民用惯例之外,通过制定各种特殊的规范、标准、法律、采购办法等的一种特殊订货方式。它强调的是军品及军品生产技术和工艺的特殊性,目的是为了保障军品技术的领先地位和军品性能的可靠性,但同时以军民分离和资源重叠作为代价。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民品在许多方面已达到甚至超过了军用环境和要求。许多民用产品比同类军用产品成本低得多,而且可靠性比军品高,性能也比军品先进。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民用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程度提高,其装备技术已经在许多方面达到甚至超过军工企业,而且不少民用产品技术含量、性能可靠性和对军用环境的适应能力也已达到或超过军用产品。随着民用技术的迅速发展,民用技术和军用技术的界限也日趋模糊,军用的敏感性和保密性技术在整个军事技术中所占的比重不断降低。因而,仅仅从产品先进性和保密性角度考虑采用特殊的军用规范或惯例来采购一切军用物资,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将制约着军事工业对先进民用技术和产品的利用,从而影响军事工业的发展。为此,在军事订货过程中可尽量采用民用惯例、规范和标准。包括:用国家标准(GB)或国际标准取代部分为军用产品(特别是武器系统的构成部件)而制定的国家军用标准(GJB);用以市场为力量的商业定价方式代替以成本为基础的军品定价方式;把研制低成本武器放到与研制高性能武器同样重要的优先地位;等等。
2.完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军工部门的特殊性客观上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军事工业的管理需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军事工业采取的指令性计划管理的传统做法,既不利于军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也不利于军事工业自成体系的封闭格局的打破。为了改变军事工业传统的军民分离型发展模式,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宏观调控措施,借助市场力量来压缩国防专用企业规模,引导和鼓励军工部门从事军民两用业务。如停止某些不必要的军事专用品的订货或将军事专用品的订单集中于某一企业,而不是分散在不同的企业,从而迫使一些面临困境或接不到军事专用品订单的国防专用企业走上与其它国防专用企业合并之路,或者自主地转向军民两用业务。军工部门从事军民两用业务,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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