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评价指标权重
确定指标权重就是对各指标的重要性进行评价,指标越重要,其权重就越大。权重一般要进行归一化处理,使之介于0与1之间,各指标权重之和等于1。主观赋权法是一类根据人们主观上对各指标的重视程度来决定权重的方法,主要有两两评分法、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等。客观赋权法就是依据各指标标准化后的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律或规则进行自动赋权的方法,主要有主成分析法、熵值法、多目标规划法等。这里主要采用层次分析法。
设n个评价u1,u2,…,u4的相对重要程度依次为ω1,ω2,…,
n
ωn,0<ωi<1,i=1,2,…,n,且∑ωi=1,则称ω=(ω1,ω2,…,
i=1
ωn)T为u个评价指标u1,u2,…,un的权重向量。
为了确定n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向量,由评判者(多人背靠背的方式)将n个评价指标进行两两对比,建立判断矩阵=(aij)n×n,aij是评价指标ui与uj对于评价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程度之重要性的比例标度,其取值按下列各种情况处理:
若ui与uj同等重要,则取aij=1;
若ui比uj稍微重要,则取aij=2;
若ui比uj较明显重要,则取aij=3;
若ui比uj明显重要,则取aij=4;
若ui比uj很明显重要,则取aij=5;
若ui比uj非常明显重要,则取aij=6;
若ui比uj极端明显重要,则取aij=7。
显然,判断矩阵u满足aij=1/ aij,aij>0,i,j=1,2,…,n。
当判断者的判断确实真正反映各评价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时,矩阵U满足aik·akj=aij,i,j,k=1,2,…,n,此时称U为完全一致性矩阵。将U的任意一列归一化后则为所求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向量ω,
n n
如取A的第一列归一化得ω=[a11/(∑ ai1),a21/(∑ ai1) ,…,an1
i=1 i=1
n
/(∑ ai1) ]
i=1
3.2 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分指标达标系数值的量化计算
计算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四个层面(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U1、经济发展度U2、经济与生态关联度U3、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U4)共24个分指标的达标系数值。
根据评价指标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U1的13个分指标U11,U12,…, U1i(1≤i≤13)的达标系数值h1i,其方法为:
若U1i为正指标(其值越大越好的指标),记U1i的基准值(即取U1i所有可能取值中之最大值)为U01i,则h1i=U1i/U01i;
若U1i为逆指标(其值越小越好的指标),此时U1i的基准值U01i取U1i所有可能取值中之最小值,则h1i=2-U1i/ U01i;
若U1i为适中指标,取值越靠近其最优取值U01i(称为U1i的基准值)越好,则h1i=∣1-(U1i-U 01i)/ U 01i∣。
为防止个别指标特好或特差,导致评判结果的不合理性,特别约定0≤h1i≤1。
同理,可以计算出经济发展度U2的5个分指标的达标系数值h2i(1≤i≤5)、经济与生态关联度U3的3个分指标的达标系数值h3i(1≤i≤3)、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U4的3个分指标的达标系数值h4i(1≤i≤3)。0≤h2i≤1,0≤h3i≤1,0≤h4i≤1。
3.3 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四个层面得分系数的量化计算
采用通常的加权合成评价法,分别计算出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四个层面评价指标(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经济发展度、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的得分系数。
3.3.1 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层面的得分系数h1。
mi
h1= ∑ω1i h1i (1≤i≤13)
j=1
式中,h1表示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层面的得分系数,ω1i表示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层面的13个分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权重,h1i表示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层面的13个分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权重达标系数值,0≤h1≤1。
3.3.2 经济发展度层面的得分系数h2。
mi
h2= ∑ω2i h2i (1≤i≤5)
j=1
式中,h2表示经济发展度层面的得分系数,ω2i表示经济发展度层面的5个分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权重,h2i表示经济发展度层面的5个分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权重达标系数值,0≤h2≤1。
3.3.3 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层面的得分系数h3。
mi
h3= ∑ω3i h3i (1≤i≤3)
j=1
式中,h3表示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层面的得分系数,ω3i表示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层面的3个分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权重,h3i表示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层面的3个分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权重达标系数值,0≤h3≤1。
3.3.4 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层面的得分系数h4。
mi
h4= q ∑ ω4i h4i (1≤i≤3)
j=1
式中,h4表示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层面的得分系数,ω4i表示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层面的3个分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权重,h4i表示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层面的3个分指标中第i个指标的达标系数值,q表示周边区域生态污染对评价区域的扩散系数, 0≤q≤1,0≤h4≤1。
3.4 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综合指数计算与分级
前面所述的4个层面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经济发展度、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的评价指标体系,从4个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来反映有关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整体的状态特征。如果要总括揭示和反映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整体的运行状况,还需合理设置各项指标的比较标准,将各项指标与比较标准进行对比,并将结果进行综合。在此基础上,运用综合指数构建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整体状态的评判模型,即:
h=ω1h1+ω2h2+ω3h3+ω4(1-h4)
其中,h表示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综合指数;ω1,ω2,ω3,ω4依次表示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经济发展度、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的权重系数,且ω1+ω2+ω3+ω4=1;h1,h2,h3,h4依次表示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经济发展度、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的得分系数。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综合指数h的数值越大,表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状态相对越好,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越强;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综合指数h的数值越小,表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状态相对越差,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越弱。
为了便利地将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状态的综合指数应用于综合评判和管理决策,有必要根据综合指数,对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状态的等级进行粗分处理。可以将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状态划分为7级:综合指数h=1(通常不会出现),则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处于完全和谐的状态;综合指数h∈[0.85,1],则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处于很和谐的状态;综合指数h∈[0.70,0.85],则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处于较和谐的状态;综合指数h∈[0.60,0.70],则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处于基本和谐的状态;综合指数h∈[0.45,0.60],则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处于较不和谐的状态;综合指数h∈[0.30,0.45],则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处于很不和谐的状态;综合指数h∈[0,0.30],则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处于完全不和谐的状态。
4. 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的综合评判方法
所谓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是指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动变化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量变状态之特征。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具有运动变化之特征。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随地都在运动变化着的。那么,一个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的和谐程度究竟是向好的或更好的方向运动变化,还是向差的或更差的方向运动变化,应该用什么方法来判断?我认为,应该建立判断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的数学模型,据此来进行定量评判。
判断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过程中量变状态的特征,具有以下数学模型:
P=ht/ h0
式中,P表示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综合指数;ht表示报告期的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h0表示基期的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
公式的经济意义是:当P=1时,表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行中其程度没有变化;当P>1时,表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行中其性态从差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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