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双峰并峙,差相仿佛。钱钟书先生所谓的“故知‘本’有非失不可者,此‘本’不,失’,便不成翻译”,正是这种情况的最好说明。 如此说来,翻译中艺术的存在和科学一样也是源于对“忠实”目标的追求。原文如果是艺术,忠实的译文就必须还它一个艺术品。假如条分缕析的方法达不到这个目的,那就只有付诸于再创造。 当然,关于不可译性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有人强调语言的表达能力,认为理解与再表达之间并没有隔着一道鸿沟。而另一方面,如果严格强调“忠实”,则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不可译性。乔治·穆南说过:“如果我们接受现代语言学关于词汇、语法及句法的流行观念,我们几乎可以明白地说,翻译是不可能的。”极少有人愿意接受这一点。他们宁愿认为,“不可能的只是某一种翻译,某一种我们预设过、追求过,但从来没有实际存在过的翻译。”但无论如何必须承认,至少对于严密的科学方法来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可译性,而这一直是翻译艺术论的基础。或者换一个表达方式:艺术是翻译对语言、文化之间难以逾越的障碍的一种处理方式。 亚里士多德说过,“所有的艺术关心的都是进入存在的过程,即揣想、思考如何让一件既可存在又可不存在的事物进入存在。” 就是说,艺术品的形式并无必然性,只有可然性(probability)。而这正符合翻译的事实。我们只要看看那许许多多的重译,尤其是诗歌的重译,就能明白这一点。翻译的过程浸透了译者的主观因素,自始至终贯串着艺术。 语言学的发展为科学论奠定了基础,但同时又是对语言的深入认识使艺术进入翻译成为不可避免。虽然如此,在这个基础上对翻译中艺术的解释与通常所谓文艺学派的观点有着本质差别。在这里艺术不是出于翻译的本质规定,而是作为科学的补充或不得已而为之的替代品。科学要求一步步踩在坚实的地面上,当发现脚下是一片流沙时,就只好借助艺术可以自由飞翔的想像的翅膀。可是,艺术一旦介入,就带来了新的更为复杂的矛盾,艺术的本质与科学的束缚之间的矛盾。 “忠实”作为一个目标可以视为翻译活动的终点,但这个目标的实现却并不是翻译的最后一个步骤。它体现在每一个哪怕是微小的步骤中,是翻译全过程的总和。因此,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一飞离科学的坚实地面,就必须出现差异、偏离。那么,究竟应该给予艺术的翅膀多大的自由呢?
一种较为极端的艺术论主张尽量发挥译入语语言、文化的优势,使翻译成为“两种语言,两种文化的竞赛”。翻译艺术似乎不需要多少束缚,甚至不妨拥有自己独立的标准,于是就有了“音美、意美、形美”的“三美”说。当然,即使作为创作论,“三美”的标准也不一定具普遍性,在翻译中是否到处适用就更值得考虑。但问题的焦点是,翻译中艺术的本质如何?它真能拥有自己的独立标准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五花八门,但在一个基本点上却趋向于一致:翻译的艺术与创作的艺术有着本质的差异,它不可能捆有独立的艺术标准,而只能以原文为指归。“神似”说如此,“化境”说亦如此。所谓“译者得矫揉造作,对原文亦步亦趋,以求曲肖原著者的天然本来的风格。”⒗或者:“我们所说的翻译是艺术的再创造,也只能是有限制的、受制约的再创造。……译者的创造性活动不能脱离原著限制规定的范围。如果说“竞赛”这个词正确地强调了艺术所要求的再创造,这也不是一场公平竞争,因为译者必须以原作的马首是瞻。
“正确认识翻译的性质,认真执行翻译的任务,能写作的翻译者就会有克己功夫,抑止不适当的写作冲动。”所以翻译艺术的任务是模仿。如果说卓别林的模仿者甚至可能超过卓别林本人(这仍然值得讨论),这种“超越”也必须表现为对卓别林艺术本质的逼近,模仿者不可以掺进自己的东西或把卓别林变成别的什么人。
这种说法从理论上看当然更为全面:它既引进了再创造的机制,使翻译成为可能,又充分考虑到原著,使翻译不至丢掉“忠实”的目标e好的翻译就体现为两者的完美结合。但这里我们又面临一个新的问题:这种结合可能达到吗?艺术的生命就在于个性,在于其特殊性、独创性,把这些都阉割掉它还能有多少作为?艺术能否既自由飞翔又与科学精神保持一致?或者说它能否同时又在天上又在地上?人们常把翻译艺术比为“带着镣铐跳舞”,其意一方面强调翻译所受的严厉束缚,一方面强调高明的译者仍可战胜束缚创造出优美的艺术。但在这两层意思上这个比喻都可能使人们对翻译艺术的矛盾本质产生误解。翻译不同于创作,翻译过程也不是征服束缚取得自由、取得个性高度发展的过程。在翻译中原文并不是“镣铐”:既不可消极地视之为束缚人的桎梏,也不可把它作为仅供衬托的道具。它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起着主控作用,时时要求维护它的权威。唯其如此,才使翻译艺术面临深刻的矛盾冲突。
看来“公平竞争”确是一个诱人的选择。可我们已看到这种观点的片面性。同时它也带给翻译这样一个悖论:离开艺术翻译将一事无成,可艺术又意味着背叛,对忠实的背叛。换句话说,为了接近原文,我们必须背离原文。越是成功的译作,其艺术越为精湛,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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