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又造成新的社会问题。道光以前,江汉平原因水旱而逃亡的现象比较少见,雍正时曾有一例。此后,动辄外逃,“几成习惯”。道光十四年,沔阳州饥民“什佰成群”,逃往顺天府密云、三河等县;道光十五年,沔阳、汉川等洲县“逃亡甚众”[14]。道光二十年九月初一至初十日,湖北大雨,汉江涨水一丈七尺余,“以致钟祥、潜江、天门、沔阳、汉川等县晚禾被淹浸”,“被水民人,纷纷逃亡他省”,江夏等州县逃亡在外者达一万五千余户”。光绪八年,监利、沔阳“流民在外者,不下数十万人”。大量劳动力离开土地,反过来必然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第三,每次灾害之后,地方必然向清政府请赈告蠲,从而增加政府负担,加重社会矛盾。据清实录统计,江汉平原清代蠲恤共计一百一十二次,所及县份达一千二百七十四县次,总数在千万两以上。由于清初对四川经济的大力开发,使川省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粮食产区,江汉及江南地区,凡遇水旱灾害,大多自四川采办或调拨粮食赈济。雍正七年,江浙水灾,遂遣员赴川采办粮食。乾隆七年,拨川谷二十万石分运江南、湖北备赈;乾隆十八年,拨川谷十八万石于江南备赈;乾隆四十三年,湖北、江南并旱,四川碾米二、三十万石赴江南;乾隆五十年,为济湖北、江南旱灾,四川又一次碾米三十万石以待楚贩。伴随灾害频繁的是粮价不断上涨。雍正年间,湖广地区粮价尚维持在七钱至一两一石之间,乾隆十六年则涨到一两四、五钱至二两一石。尽管此后川粮大量调运该地区,但该地区粮价仍大体维持在一两二、三钱至二两一石之间。粮价上涨,老百姓生活便发生困难,一遇水旱,生活更加困难,于是清政府不得不大量提供钱粮予以赈济。湖广地区本为财富之区,清政府依之颇重,蠲赈增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为了平衡物价,赈济灾民,清政府在各省府州县设有常平仓,并规定了各府州县不同级别的贮粮数量,一般大县一万石,中县八千石,小县六千石。由于水旱时发,长江流域各府州县仓贮粮食常常不能饱和。乾隆三十五年,湖广总督吴达善、湖北巡抚梁国治曾奏称:“湖北省额设常平仓谷一百二十余万石,近来粜赈兼施,缺额谷五十余万石”。[15]此外,长江下游地区在清代受到中上游地区滥垦造成的自然灾害袭击也十分严重,使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亦遭受重大影响。圩田居其强半的安徽无为州,从明嘉靖、万历时起,便逐步长成数洲,清初沙洲迅速增大,至康熙八年止,先后在江边筑了五道长堤以护州城。康熙六十年以后,“江之南岸,洲滩日长,以致江水北扫日甚。至雍正八年,所修筑之堤,旋被江水冲激崩裂”[16]。该县人民不得不常常勒腰筑堤,农村经济受到极大影响。 长江流域,作为清代财富之区,以不足全国一半的耕地,却要养活超过全国半数的人口,其经济压力之大是可以想象的。清政府为缓解人口太多给经济带来的压力,走的是鼓励小农开荒拓地的老路子,结果导致和放纵了人们对土地的滥垦,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增加了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破坏程度,这不但没有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反而成了农村经济进步的障碍。事实证明,这条路子是走不通的。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长江流域应当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但要注意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地合理开发长江流域的土地、水利、森林等资源,把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与开发放到同等重要地位来考虑,制订出综合开发与综合治理并举的战略,长江流域经济才有可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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