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5var5VAR论文频道为您收集整理,5VAR论文频道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年#月科技强检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以电子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全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这既是信息时代对检察机关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自我促进的强势动力。信息化建设需要硬件基础、软件支持,以及和通讯技术等的协调运用。面对众多的应用软件,检察机关如何选择,笔者结合自己在实践中的感受浅议一二。
一、软件的大致分类
从检察机关的实际工作看,所需的应用软件有如下几大类:《信息发布系统》。主要用于系统内各种规章制度、通知、通报、计划、总结等信息的管理、维护及全过程发布。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统计等,还可增加在线调查%留言板%聊天室%修改密码等功能。一般属静态控制软件。
《办公业务系统》。主要用于系
统内各种公文的流转。具体有收文、审文、办文、拟稿、审核、签发、印制等环节,属动态管理软件。
《检察办案业务系统》。其内容
涵盖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各项检察业务为核心,包括:控告申诉举报管理、赔偿案件管理、刑事申诉案件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业务管理、审查批捕案件管理、立案监督案件管理、审查起诉案件管理、监所业务管理、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管理、检察技术业务管理、纪检监察管理、财务装备管理等。以各业务部门的案件信息为基础,实现案件的计算机管理,并及时准确地将各类信息通过专线网汇总传输至上级单位,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此类软件属动态管理软件。
《法律法规查询系统》。这是属
于静态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重新制订或补充而及时更新。这类软件主要用于业务部门办理案件时的查询,可设置为检察办案业务系统的子系统。
《多媒体出庭示证系统》。这是
一类独立的软件,主要用于公诉部门在法庭审理阶段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举证。其基础构成是素材库,将需举证的证据材料———包括文字材料、语音材料、图片材料等录入素材库中,并运用计算机技术将其合成为完整的一组证据进行举证,使公诉人的举证过程更加直观、清晰。此类软件设计使用比较简单,但所需的硬件设备要求较高。
《多媒体文档管理系统》。属静
态管理系统,主要用于文件、档案的计算机管理。从功能上有别于传统的单一档案管理系统,通过运用多媒体技术使文档内容丰富多彩、图文声色并茂。
《多媒体触摸查询系统》。属静
态管理系统。是利用多媒体触摸屏技术,将检察机关的业务范围、职责权限、机构设置等相关内容对外公开,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加强外界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是相对独立的一套软件系统。
二、如何判断检察应用软件
的优劣应用软件顾名思义是应用与软件的有机结合。这类软件是在具体应用的基础上进行开发设计的,其核心目的是服务应用。
(一)软件是否以检察业务为基
础,是否与应用紧密结合虽然检察机关应用软件与其它所有软件一样是一套计算机应用程序,但决不仅仅是单纯的计算机技术方面的事情,检察机关应用软件是检察业务管理方式的体现。其目的是要在检察机关中应用信息技术,规范业务管理流程,有效进行信息的传递、加工和处理,使这些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保存、完善、利用,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脱离检察业务这个基础,应用软件则毫无意义,因此评价检察业务软件的优劣必须从设计人员是否深刻认识、清楚了解、认真体会各项检察业务的管理流程着手。以《检察办案业务系统》为例:首先设计人员要非常熟悉了解办案部门的每一项工作流程,这包括案件的来源、案件的分流、案件的承办、案件的终结。每一个环节必须丝丝入扣,不允许毫厘差错。而上述环节又非常复杂,在不同的检察机关,操作规程和实际步骤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软件设计者与使用者相互了解,密切配合,形成默契,已作出完美的程序设计。
(二)软件是否具备稳定性、可
靠性、适用性稳定性、可靠性、适用性是一套成功的应用软件必须具备的。优良的软件系统应具备成熟、稳定、使用灵活、定制方便的特点,为用户提供简便、易用、专业的业务管理应用平台,其设计应充分地融合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开发的软件环境也应为用户所熟悉,尤其是文档编辑时能与!\"#$、!%&实现无缝挂接,同时能提供功能强大,操作方便,实现灵活的后台管理,把系统维护的难度降到最低限度,极大地方便管理员的工作。以《信息发布系统》为例,我们现在使用的是东方清大公司开发研制的《信息发布系统软件》。该软件基于微软公司的’()*技术进行开发,采用方便直观的+,&结构,客户端分发、配置极其简单,无须安装,易于维护,有利于系统的推广和应用。系统由多个功能模块组成,管理员可以根据本单位的需求在任意客户端进行维护,随时修改、增加、删除模块,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管理员的工作强度。该系统还特别制订了强大的模板方式对信息进行管理,所有在!\"#$文档下编辑的信息均可挂接,而模板的格式完全根据需要设计,可以是红头文件,也可以是普通信息,由管理员随时增加、修改、定制,操作方便,实现灵活,实用性很强。同时,+,&结构支持远程控制,所以检察机关可通过一级、二级专线网进行远程数据维护,大大提高了专线网的利用率。
(三)软件是否具备安全性、可
扩展性及兼容性众所周知,软件的网络运行有别于单机运行,因为其涉及局域网的每一个客户端,而每一个客户端的使用权限是不同的。以《办公业务系统》为例,该系统主要功能之一是对公文的处理,但拟稿、核稿、签发权限属不同的使用者,因此,要求软件必须在安全性上严格把关,完善权限的设置,针对不同人员应有不同权限、不同权限有不同使用分配范围。同时,重点涉密的应用软件如《检察办案业务系统》,其加密设计应达到网络级水平,最大限度地保证检察业务案件数据库信息的安全。
除此之外,一套高质量的应用
软件还应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及兼容性。检察机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遵循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包括:基本功能要求、基本信息规范、数据代码标准、系统安全要求。就检察机关所需的软件而言,每一个软件系统可以是独立的,但同时又应相互包容、相互关联。以实际应用为例,《法律法规查询系统》可内嵌于《检察办案业务管理系统》之中;《多媒体出庭示证系统》的素材来源于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该素材是一个案件办理过程的全部体现,最终随案件的审结而在法庭上进行示证。因此,《检察办案业务管理系统》的设计是否完善就可从其是否预留规范的数据接口,是否能从案件的审查起诉过程顺利地导出出庭示证所需的素材库,是否能与其它的法律法规库相挂接,是否能生成符合高检院要求的统计报表及数据库,即从其是否具备扩展性和兼容性进行考察。
三、检察机关信息化管理亟
需高效、统一的应用软件与其它信息化管理起步较早的行业相比,检察机关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为滞后,应用软件的开发也相应较晚,且开发部门多,整体上缺乏宏观控制,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的资源浪费,大大降低了计算机应用的科学性和效率性。以基层检察院为例,各业务部门都有各自的业务软件,缺乏统一、完善的应用软件,这不但造成具体应用时案件数据库信息交叉重复录入,极大地增加了检察人员尤其是内勤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从硬件方面考虑,一台电脑安装几套应用软件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譬如公诉部门,同一案件信息需要分别在《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检统报表软件)和《刑事犯罪数据库检索系统》中录入,且不能相互转换,这样重复劳动的结果是信息数据缺乏完整体现,查询、检索极为不便。且上述软件不具备基本的统计分析功能(基层检察院所用版本),不能准确、及时、有效地为领导者决策提供依据。因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站在全局、统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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