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条件的限制。)才成立。在重力场的前提下,牛顿力学体系不成立。引力是对“重力”本质的错误认识。爱因斯坦认识到了“重力”的本质,但是又在“空间”的方面走了弯路,“就像他的光线在引力场中走弯路一样”,把物体本身的“惯性与重性”同一的认识,转化为抛开物体的“参考系变换”的问题了。我们必须把没有重力场空间与有重力场空间作为认识的前提,才可以捋清我们的思维。而有重力场空间的参考系是确定的,因为在重力场的中心都有一个“特殊质量(可不是什么引力质量)的”天体,这个“天体”就是确定的参考系。如果没有此前提的认识,我们的思维永远是在“逻辑循环”的怪圈中打转。比如:没有“特殊物体”(整体天体)与一般物体区别的认识,就会产生引力场是由于其中心“质量”,质量又是产生引力场的根源,于是,质量又是产生“引力”的根源,引力还是“力作用”,而“场”的存在又没有意义了。目前在此方面的许多争论与探讨的问题,都是毫无意义的,是在引导一些人消耗一生的精力或消耗许许多多人的精力。相对论把人们“相对”得晕头转向。当我们问一位幼儿园里的儿童,你数一数屋子里有多少人时,这个儿童就说有六个,实际上是七个,你就会笑话他,因为他没有把自己算进去。然而,我们在“相对论”的问题上,是在犯同样的错误。狭义相对论的光速不变(与光源的运动无关)的假设本身就是意味着有绝对参考系背景,否则,光速本身又是怎么判定的呢。当你在描述“相对”的时候,你别忘了你自己本身就是参考系,你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物体。在这方面,可不像判断那位儿童的错误那么简单了,因为我们每个人在看别人的描述时,自己又不是“旁观者”了,也身临其境了。不要为没有绝对参考系而发愁,因为我们在客观世界里总可以找到我们需要的参考系。 我们为什么把“万有引力定律”当作了基本定律,就是因为牛顿力学体系(三定律)没有对“重力”有正确的认识,不得不把“引力定律”硬塞进来充数,自欺欺人地当作基本定律。我们目前缺乏的正是对牛顿力学与“重力”的统一的认识,否则,今天就没有那么多的人在书上及在因特网上看到那么多的人在讨论“引力与空间”的问题了。牛顿呀牛顿,你有了伟大的发现,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你的“引力”又给你身后的多少人带来了多少的麻烦,到如今已经三百年了,为你的“引力”怎样变为直接作用消耗了多少人的精力,至今还有人在探讨“引力的屏蔽”(把引力当作独立存在的“东西”了)问题,真是罪过。自由落体的下落原因本不是由于外力作用的结果,也不是力作用的结果,难道“作用”就一定是“力”吗!在这个世界上,难道没有“力”,就没有自己运动的东西了吗。脱氧核糖核酸不是自己在复制自己吗!我们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主要是由于我们是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来认识世界的,于是,就把我们人类对世界的作用也客观化了,当作了客观世界的作用了。“力”来源于我们人类肢体对世界的作用,于是,就把“肢体”的作用外化了。我们今天的人类已经在改变着我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角度,我们已经把我们人类自身当作了客观世界的一分子。那我们在“引力”的问题上为什么还以“自我”为中心呢。 当我写到此处时,我自我感觉良好,因为我经过了二三十年的艰苦探索,历经了多少的人间苦难,终于“发明”出了新的力学“公理化”的三定律。我自我觉得我自己的思维顺畅多了。用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来教我的上重点高中的孩子(她不喜欢物理),我的孩子也说:按你的定律来理解力学,来解力学习题简单多了。我(我孩子)在考虑力学习题的时候,就总是用手拿着另一端栓着石头的弹簧的角度来理解,原来石头通过弹簧本身作用在我的手上的力都是石头本身的“惯性力”(包括重力)。我的孩子又说:用你的定律来解力学习题,老师不给分数怎么办?我回答道:按我的理解来解习题,再按老师的步骤写出来,不就得了,因为你已经了解了力学教科书知识的缺陷了。世界上的许多事都很怪,中学的学生都能理解的事,研究生就不一定理解。我可理解为什么,因为人类的思维有一个缺陷,年龄越大,学问越高,其思维定势越不容易改变。教科书中(大学)的“惯性力”往往是在非惯性系(非惯性系与惯性系的提法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因为还是牛顿力学的“范式”。)中出现的“虚构力”,之所以教科书中回避“惯性力”就是物体本身对真正“合外力”的反作用力,是因为“就合”造成自由落体加速运动的外力重力(引力)没有反作用力的事实(是失重状态,这恰恰就是不应该把重力当作“牛顿”外力的症结所在)。问题就在于自由落体的加速运动原因不是由于外力。如果读者感兴趣,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专门就怎样用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来解中学及大学的“动力学”习题方面说一说。大中学生都觉得物理学中的力学部分最难,尤其是动力学的部分。究其原因不是学生的脑子笨,而是由于其“知识”的本身就有问题。不知者不怪,如果已经知道了其“知识”的缺陷,还要用有缺陷的知识去教学生,那可是真的“误人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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