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各企业领导班子的业绩档案,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 3.1.3 开展企业监察、审计和同业对标工作,狠抓制度落实 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业绩承包评价考核办法等,只能使各县级供电企业做到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但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办法,如果不认真贯彻落实,就等于一张废纸。因此必须狠抓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各级班子的执行力。必须开展常规性的年度效能监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经济责任的审计可结合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避免过多的重复审计和检查,以免过多干扰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同业对标工作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各县级供电企业争做标杆、争先创优,应很好地坚持和推行。 3.2 开拓电力市场,规范营销管理 “十五”期间各地面临缺电紧张局面,为了充分整合优化企业资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筹划和规避重复纳税环节、增强企业获利空间,一些大型或特大型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新上或扩建自备电厂,有的甚至无开工许可,无立项计划,无并网协议,无电价批复。在用电环节,以各种不法手段窃电、恶意逃交电费等不法行为,扰乱了电力生产经营秩序。而在代管县级供电企业内部营销管理机制不健全,仍然存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对电力市场经济形势的研究和与电网经营企业规范管理的要求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竞争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不够强,传统的计划经济意识和管电作风仍然存在;二是整顿规范电力市场用电秩序力度还不够强;三是管理还比较粗放,营销管理流程和技术措施还比较落后,用电计量设备和MIS系统老旧等问题都比较突出。因此,必须着力加强电力市场研究和开拓,规范营销管理。 3.2.1 强化竞争意识,开展个性化服务 在国民经济、社会快速稳健发展的过程中,用户对电力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供电企业必须切实看到电力市场发展中的商机,强化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真正做到优质服务。要认真做好电力市场的调查,超前研究发展趋势,并针对不同类型的用电客户,开展个性化服务。对具有建设自备电厂能力或倾向的用电大户,要特别关注其发展动向,除了在保证供电安全、电能质量、优质服务外,还要对其厂区或园区内用电发展规划、技术支持系统等方面进行参与、指导和服务。使用户真正体验到电网供电的安全、洁净、优质、高效,使电网企业及时了解用户的用电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2.2 要深化价格政策研究,实现与用户的双赢 要认真研究对用电大户的差别电价政策,依法制订对用电大户的用电差别电价,在满足了补偿电网成本、依法纳税和获得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核定用电大户的基础用电量,对超出基础用电量的用电大户实行双赢电价,向用户让利,促使用电大户自动放弃建设自备电厂。 3.2.3 强化用电稽查,规范市场秩序 要充分利用用电技术支持系统和电费结算中心的技术手段,开展对各类用户的用电分析,特别是要建立对大用户的风险预警机制。针对用电分析中发现的各类用户的用电异常,实施跟踪稽查工作。要建立常设用电稽查机构,制定完善用电稽查制度。对用电稽查中发现属于技术故障或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漏计或误计电量现象,要及时进行追补电量、电费;对于窃电行为,除追缴电费外,还应依法加收罚款;情节严重或构成违法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通过开展常规性的用电稽查工作,严肃打击和依法处置用电中的不法行为,建立起良好的用电市场秩序。 3.2.4 细化抄核收工作流程,确保电费回收 电费结算中心的成立,再造了电网企业内部传统的抄核收工作流程。电费结算中心用电MIS系统和网上银行结算电费功能的有效运转,实现了如远方电量自动采集、微机核算、稽核和委托银行网上结算电费等功能,现代化的工作流程取代了传统的、手工性的抄表、核算和收费工作。这些工作流程的再造,解放了生产力,减轻了劳动强度,但并不等于抄核收人员工作可以清闲,很多管理性工作不能削弱,因为原来简单、重复性的手工作业转为需要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如:在实行远程自动抄表后,原来的抄表 工作人员要担负起现场稽查、台区线损管理等新的工作;原来的核算收费工作人员在实行银行网上代收电费和MIS系统自动稽核后,更多的是要担负起银行对账、用户档案、数据库管理、电量、电价及电费的分析及预警处置,电量资金的划转及帐务处理等新的工作。这些工作重点的转移赋予了抄核收人员更多的现代化的、大营销的工作内涵,工作要求更加细化。要建立健全用电客户档案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以及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银行网上结算协议等基础管理制度。对经营不善、现金流不畅通并具有电费结算风险的特殊用户要超前防范,采取缩短结算周期和预付电费等手段,规避电费呆坏账的发生。对容易造成窃电、偷漏电的用电计量设备要加装防窃电装置,从源头堵塞漏洞。对容易造成误差的电能计量设备应尽快更换成误差在标准值内的电子电能计量装置,并加强电能计量设备的现场校验和定期轮检管理,防止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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