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2000年数字系统估计。一次能源用于发电的比例1998年为34.69%,估计2000年为36.00%;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量比例1998年为9.35%,2000年估计占10%;人均发电量1998年为927.6千瓦时,估计2000年为950千瓦时。2.国外数字系《IEA煤炭情报》OECD,巴黎,1988。 从上表可以看出,用两个指标来衡量国民经济电气化程度有一定道理,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均的能源消耗量不同,即使两个比例相近,人均发电量就可能出现巨大的差别。我国到2000年预计人均发电量仅950千瓦时,而美国达14335千瓦时,比我国大14倍;加拿大达22706千瓦时,比我国大23倍左右;挪威达30116千瓦时,比我国大30倍以上;可见只用这两个指标来衡量是不够的。或者说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可以采用这两个指标,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的国家是不够的。 我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的一批学者和电力部门的一批专家合作,从研究经济、社会大系统出发,结合中国国情,并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对衡量中国小康社会及富裕小康社会标准进行了综合分析,首次提出衡量小康社会标准应采用“人均生活用电量”指标的建议。该项研究建立了用人均装机容量、人均用电量、人均生活用电量、用电结构、发电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电力消费在终端能源总消费中的比重等6个指标来衡量小康社会的用电水平指标体系,具有创新意义。经过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国小康社会和富裕小康社会的电气化指标如下: 1.中国小康社会用电指标标准:年人均装机容量为0.28-0.30千瓦;年人均用电量为1400-1500千瓦时;年人均生活用电量为200千瓦时(城市420千瓦时,农村84千瓦时);用电结构工业65%,交通3.5%,生活17%,农业4.5%,商业8.0%,其它2.0%;电力消费在终端能源总消费量中的比重为12-13%;发电能源在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中的比重为37-39%。 2.中国富裕小康社会用电指标标准:年人均装机容量为0.35千瓦;年人均用电量为2650千瓦时;年人均生活用电量为520千瓦时(城市855千瓦时,农村230千瓦时);用电结构,工业55%,交通4.2%,生活19.6%,农业3.7%,商业10%。富裕小康社会没有列出后两项指标。 这项研究说明电气化程度是一个不断增长和变化的过程,电气化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人水平、能源供应结构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不可能超越,也不可能人为提高。各国有各国的发展水平和不同的电气化水平。目前工业发达国家的电气化水平比较高,也不能说已经达到了电气化的终点。 从上面两种标准来看,两个指标太少,而6个指标又太多。人均装机容量在国与国之间没有大量的购售电关系的条件下,作为全国性的衡量指标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采用的,但作为一个国家内的大区、省(市、自治区)或者一个城市,由于存在较大规模的购售电关系,就不大适用。一个电力基地省或市,装机容量很大,人均装机容量指标很高,但电力基本是外送的,就很难说这个省或市的电气化程度高。如长江三峡工程建设在湖北省宜昌市,宜昌市的人均装机容量水平可能达到世界、全国第一,但不能就此说宜昌市的电气化程度世界第一、全国第一。装机容量中有可靠容量和不可靠容量,有的地方修建了为数不少的径流式水电站,不能保证均衡、可靠供电,人均装机容量指标高也不能说他的电气化程度高。装机容量在一定程度上与发电量、用电量是相关的,因此不必用人均装机容量作为衡量指标。还有用电结构,作为全国性的衡量指标也是可用的,作为一个国家内的大区、省市自治区或者一个城市,由于产业结构不同,用电结构也不相同,也很难作为一个电气化程度的衡量指标。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采用人均用电量、人均生活用电量、发电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电力消费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等4个指标比较合适。 我国与工业发达国家在电气化工作上有一个很大的差异是我国农业人口比重高,如何提高农村电气化的水平是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在中国,没有农村的电气化也就没有全国的电气化。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对农村电气化给予极大的关注。关于农村电气化的标准提出过不少,其中典型的有两个。 1.小康水平要求的农村电气化水平(《当代中国电力工业》一书载): --要在农村普及用电,即有95%以上的农村得到电力供应。 --要使电力供应量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农村用电量的综合平均值达到每人每年200千瓦时的水平。 --部分农户实现家庭电气化,不仅照明、收音机、看电视等要用电,而且做饭、烧水、取暖、降温等都要用上电,以电代柴、代煤,改变农村燃料结构,根据近几年试点经验,单这一项每年的用电量每户2000-2500千瓦时,人均年电量400-500千瓦时。 2. 农村电气化标准。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分会受原能源部农村能源及电气化司委托,于1990年开始组织进行《农村电气化标准》的起草工作,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其考核标准如下: --通电率:乡通电率100%,村通电率l00%,户通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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