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理工论文石油能源
   再生水的使用政策      ★★★ 【字体: 】  
再生水的使用政策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11 12:05:58   点击数:[]    

设投资和运转费用等。非技术因素则包括市场需求,公众接受程度和法律约束等。城市缺水按原因不同,可分为资源性缺水、经济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水质性缺水,是指因水资源受到各种污染,水质恶化不能使用而缺水。上海、广州、重庆是典型的水质性缺水城市。在水质性和经济性缺水地区,没有必要开展再生水的直接使用,最现实可行的是将二级处理出水放回自然水体,进行良性循环,可以花较少的投资而达到最大的再用程度。而在资源性缺水城市,如条件许可,经济上可行,可以搞一些再生水直接使用于工业或杂用系统,但没有必要用于水质更高的方面。

再生水的间接使用,可分为无意图使用和有意图使用。在全世界普遍存在的是无意图使用,即上游经净化的再生水排入自然水体或渗入地下含水层,然后又成为下游和该地区的应用水源,有不少还是饮用水源。有意图使用就是有计划地将再生水和新鲜水混合后再使用,这取决于对时间与空间的安全保证。再生水从排入水体到被使用的时间滞后与混合后的物理分离,使再生水从自然生态系统中获得进一步的净化,包括微生物由于自然死尽和被吞噬而减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在水的表面丧失,有机物因光和作用而转化,但水质也会因藻类的生长、雨水的排入而变坏。

(二)直接使用中,就地使用与集中使用相结合,因时制宜

再生水的直接使用,可分为就地使用和集中使用。再生水的就地使用,一是指城市中居住小区、办公大楼、高层建筑、宾馆、影剧院、机场、码头等的生活污水自成系统,就地再生利用。二是指工矿企业废水中可以纳入城市污水管道集中处理或经工厂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而未纳入,各自分散处理,就地使用。就地使用的起因是“三同时”,否则工程不能上马,上马了也不能投产使用。

再生水就地使用,在国外作为中水推广,主要用于冲洗厕所。中水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杂用水,其水质介于上水与下水之间,是污水再生利用的一种形式。早在1982年青岛就将中水作为市政及其他杂用水,以缓解其面临的淡水危机。北京市1984年开始进行中水工程示范,1987年在总结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体育设施等,必须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目前,全市已有200多座中水回用工程,满足冲洗厕所、浇灌绿地,冲洗操场、汽车等杂用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膜技术的发展,污水处理设施的装置化、小型化,使污水就地处理与再用得以实现。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宾馆及娱乐场所实现零排放,自处理生活污水并用于小区需要。部分工矿企业也从内部提高生产工艺入手,做到少用水,用“低质”水,自处理自用,达到零污染排放。住宅小区再生水就地使用,一般适用于灰水(洗涤水和洗衣水),不包括厨房厕所的污水,否则水量不易平衡,处理工艺也比较复杂,处理费用增高。

再生水集中使用,是指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的二级处理出水,经过适度处理后供给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作低质用水。我国最早进行的再生水集中使用示范工程,是大连春柳污水处理厂将二级处理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供给煤气厂代替新鲜水。此后,北京、天津等大城市也进行了工程示范。通常的二级污水处理技术对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有限,再经深度处理则能够有效的去除水中的污染物,使其达到不同再用水的水质标准。例如,生活污水经二级处理后的COD、BOD、SS等仅能达到DB 383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尚不能作为生活杂用水或工农业用水,若考虑再用还必须对二级出水进一步处理。

再生水集中使用与就地使用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优越性。首先是把各单位分散处理的污水集中起来流入城市污水管道,把分散资金集中起来建造城市污水处理厂,这对分散处理单位有利,对城市、对国家也有利。其次是集中使用水量大,特别适用于水量需要大的工业用水,如发电厂、冶金系统、纺织系统等的冷却用水,可明显减少(轻)城市供水量。再次是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齐全,有一套较严格的管理操作和岗位责任制,现代化城市处理厂还设有自动水质测试系统和电视监控,并根据水质变化自动改变投药量和杀菌药剂,随时掌握情况,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保证正常运行和处理水质。这一切,就地使用都是无法做到的,而这些又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中水系统涉及室内甚至整个城市上下水系统的改造,投资较大,而且还因技术水平和社会心理等问题,用户不大喜欢,因而只能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发展。一般来说,远离城市的边远、孤立区域,如别墅、军营、度假村、疗养院等给水困难、排水不便的地方,最适宜考虑使用中水。城市中未纳入再生水使用总体规划的新建住宅小区,可以考虑使用中水。城市中未纳入再生水使用总体规划且比较集中的宾馆、饭店等,可以考虑联合发展中水,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对离城市污水处理厂很近的区域、已纳入或即将纳入城市再生水使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中日“政冷经热”现象探析

  • 下一篇文章:生物柴油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再生水的使用政策”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再生水的使用政策”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关于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分析与措...
  • ››燃油税政策的国际比较对我国的启示...
  • ››油气田经济产量研究综述
  • ››关于石油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几...
  • ››石油销售企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 ››中国石油炼化业务发展的技术挑战与...
  • ››国有石油企业信息化管理研究
  • ››石油地质类型及其区域特征
  • ››烧石油焦GRECO燃烧器及其应用
  • ››石油天然气企业GIS系统应用研究
  • ››再生水的使用政策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