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工作,解决问题。要深入细致地排查,化整为零,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就地化解,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地。有不稳定苗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控制,确保防控到位。不断定期排查,建立“工作日志”,通过日汇报、月座谈、季总结,不断挖掘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三)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群众的信访问题,看似平凡小事,但小事关联着大道理。农民百姓有怨言、有要求、有意见找政府部门,正说明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解决他们的信访问题是乡村干部的职责,因此,基层干部既要抓好对上级党委政府政策的贯彻,也要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群众已经通过信访途径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受理,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要拖拖拉拉,不能立即办的要及时答复,不能办的要说明原因。要提高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就地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坚决遏制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失职现象,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此外,要做好政策宣传和释疑解惑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或已在群众中产生误解甚至以讹传讹的问题,更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以正视听。
(四)加强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全面,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农民会盲目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一些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干部素质低,造成党的农村政策出现“棚架”和“脱节”现象。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不高,文明意识、法制意识、集体意识不强。要改变以上现状,我们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明白纸、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宣传《信访条例》,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让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办事。加强法制教育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教育群众明白涉法案件要走司法程序,该起诉的起诉,按法规条文办事;二是职能部门能解决的,由乡村干部牵头,请求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三是邻里之间的矛盾、家庭矛盾由村民协调小组统一调解。总之,要通过法制教育,让农民明白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要合情合理合法,不要提太过分的要求,要学会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五)发展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俗话说,闲则生事。乡村干部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村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闯出适合本村发展的新路子。让村民人人有活干,视时间如财富,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文化和发展经济上。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构建文明、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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